(略)+**经开区主干道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五标段)项目更正公告 一、(略) 原项目名称:(略)+**经开区主干道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五标段) 原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日期:(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各潜在投标人: 1、开标时间、地点变更 经采购人同意,**经开区主干道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五标段)原定(略):15分在**市投资大厦开标一室开标,现变更为:**经开区主干道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五标段)(略):15分在投资大厦开标三室开标。 2、第三章--投标须知--九、评标办法--44、有效性审查--10--无不良信用承诺
原招标文件: |
现修改为: |
审查投标函 |
审查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九、评标办法--43.5要求: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写入投标函中,在有效性审查时审查投标函(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函格式)。 |
3、标段划分
原招标文件: |
现修改为: |
本项目总共五个标段,本次开标为第三次开标,是本项目的第五标段,投标人在五个标段中最多只能中两个标段。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前两次开标累计中了两个标段,本次开标将不再中标,第二中标候选人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
本项(略),投标人在五个标段中最多只能中两个标段。 |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按照最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 (略) 采购人联系电话:(略) 采购人联系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地址:(略) 代理机构电话: (略) 采购人:(略) 2020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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