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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绵阳 全部类型 2020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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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服务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略)

采购项目名称 **省**市政务服务和公(略)
采购项目编号 510701202(略)33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省**市
公告发布时间 (略)
采购人 **省**市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略) 地址:**市涪**三**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联系方式:陈迪,(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市三**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联系方式:**市政府采购中心,(略)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陈迪,电话:(略),(略)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略)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2020-06-12 (略):(略)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2020-06-18 17:(略)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在“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进行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登录**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在“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进行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磋商(略)(元) 0
磋商文件发(略) 登录**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在“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进行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06-23 13:(略)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0-06-23 13:(略)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响应(略) 2020-06-23 13:(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市三**路(略),具体地点见一楼交易受理大厅LED显示屏。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金 额:0.(略)元(大写:零元整); 交款方式:登录**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保证金交纳。未按规定渠道交纳保证金而导致无法投标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交款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3日 13时(略)分(以到帐时间为准)。
预算金额(元) 12527(略)
采购品目名称
行业划分 I64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见附件
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
PPP项目标识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编号:MYZC竞磋(2020)37 号 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中国·**(**) **市政府采购中心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服务中心 共同编制 2020年06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8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8 二、总则 11 三、磋商文件 13 四、响应文件编制 14 五、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 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8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 九、磋商活动组织 18 十、磋商程序 19 十一、成交 19 十二、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0 十三、支付货款 22 十四、投标纪律要求 22 十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24 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26 第三章 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如涉及)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8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5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48 报价函 48 第一部分 报价 50 报价单 50 (磋商项目名称) 项目报价明细表 51 第二部分 服务、技术 52 技术、服务响应表(第 包) 52 技术、服务实施方案、措施(第 包) 53 第三部分 商务 54 商务应答表(第 包) 5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5 授权委托书 56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如涉及) 57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58 诚信行为声明函 59 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60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61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62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63 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64 第六章 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 65 一、中小企业优惠 65 二、节能环保 66 中小企业声明函 6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8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 69 节能环保价格扣除明细表 70 中小企业、节能环保优惠扣除后评审价格汇总表 71 第七章 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72 一、资格性审查 72 二、磋商 73 三、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75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85 温馨提示 各潜在供应商: 1.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交纳保证金,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招标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无法逐一通知到每位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为此,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在**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发布(以**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及时查看;同时项目经办人在**政府采购登陆页面扫码关注**市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将精准推送。一旦发布将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下载、关注)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 2.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报名后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系统里完成数字证书绑定; 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地点详见绵财采[2016]14号文件(登录**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通知公告栏查阅)。 **市政府采购中心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受**市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定,**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2.项目编号:MYZC竞磋(2020)37 号 3.采购内容:(详见响应文件第四章)。 4.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5.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6月12日 (略)时(略)分至2020年06月18日 17时(略)分(**时间)。 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能顺延获取期限,若顺延将在**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五、获取方式: 登录**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进行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六、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3日 13时(略)分(**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七、磋商时间:2020年06月23日 13时(略)分(**时间) 八、磋商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市三**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具体地点见一楼交易受理大厅LED显示屏。。 九、本磋商邀请在**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市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市涪**三**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 联 系 人:陈迪 联系电话:15228373138,0816-2735591 采购代理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市三**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 邮 编:621(略)0 网上下载、保证金交纳技术支持: **布络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028-851862(略) 转 812、813、816; 政府采购科(采购文件编制、对投标文件的询问):0816-2335356 交易受理科(保证金退还)0816-2735287 交易组织评审科(开标、采购项目组织、发布项目结果公告;发放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0816-2865208 现场监督科(供应商对采购项目的质疑):0816-221601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1,252,7(略).(略)元(大写:壹佰贰拾伍万贰仟柒佰元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1,252,7(略).(略)元(大写:壹佰贰拾伍万贰仟柒佰元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3 低价投标的处理 (实质性要求) 最终报价完成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能环保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略)%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节能、环保产品价格扣除(如涉及) 对使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评审;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而不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对按照《**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7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8 现场演示 有,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系统演示所需设备,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现场演示所需设施。 9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起七个工作日内。 10 构成磋商文件的 其他文件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1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12 磋商保证金缴纳 金 额:0.(略)元(大写:零元整); 交款方式:登录**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保证金交纳。未按规定渠道交纳保证金而导致无法投标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交款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3日 13时(略)分(以到帐时间为准)。 13 磋商保证金 的退还 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在**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4 履约保证金 成交总金额的5%。 收款单位:采购人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退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5 合同分包 否;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6 磋商文件的解释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等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17 供应商询问、质疑 的对象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机代理构提出。 3.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和同一对象的质疑。 二、总则 (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二)、有关定义。 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是**市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服务中心。 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市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 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 “供应商”系指在“**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报名并获取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三)、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磋商文件“磋商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在“**市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获取了磋商文件并按规定有效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四)、合格的投标产品(如涉及) 1、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2、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3、除非磋商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 (五)、投标费用。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1、发布公告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信息发布媒体:本磋商邀请在**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以**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七)、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如涉及,按以下序列号执行)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详见采购清单。 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 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投标与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磋商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如涉及)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4)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5)响应文件格式; (6)中小微企业和节能环保优惠政策; (7)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8)合同主要条款。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磋商文件中采购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3、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采购单位。 (三)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将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并在**政府采购网及**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2、 供应商参加答疑会或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编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三)投标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四)联合体投标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还应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殊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则不需同时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特殊资格条件。 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投标方(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责投标的全权代表的一方)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标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6项规定。 (五)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2、技术、商务响应文件。 (1)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报价函”。 (2)技术、服务响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商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见响应文件格式“技术、服务响应”部分要求)。 (3)商务应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商务响应(见响应文件格式“商务应答”部分要求)。 (4) 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如涉及格式详见第六章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 (5)其他部分。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上传的文件或资料。 (七)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其凭证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投标方(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责投标的全权代表的一方)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交纳方式和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视为无效响应。 3.供应商所缴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或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不与或不按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投标有效期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磋商相关资料有效期为磋商之日后90个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关于磋商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如供应商成交,将自动延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 五、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一)、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XXX.BBL和XXX.BJL)。 (二)、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或开标后无法读取导入,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三)、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且必须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加签供应商机构数字证书。 (四)、供应商应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将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 (五)、电子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和内容应完整。 (六)、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需要供应商签字、盖章的内容,供应商必须将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扫描,导入到《**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 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响应文件必须使用“**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并通过系统在响应封面加盖电子签章,使用数字证书签名,加签供应商机构数字证书。最终导出“供应商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两个文件。“供应商资质资格证明文件”电子文件格式为XXX.BJL(文件后缀名为BJL), “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XXX.BBL(文件后缀名为BBL)。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供应商应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将使用《**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XXX.BBL和XXX.BJL)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并在开标前预授权或在开标现场规定时间内授权解密投标文件。 (二)、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成功缴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不能递交响应文件。 (三)、本次磋商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一)、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将其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成功上传到**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九、磋商活动组织 磋商活动由**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 (一)**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活动,采购人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监督人员持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磋商。 (二)磋商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磋商进行现场监督。 (三)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十、磋商程序 磋商活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磋商会开始。磋商活动组织单位宣布磋商会主持人、现场监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磋商小组组长等人员名单。 (二)现场监督、采购人代表对已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名单和已到场签到的供应商名单进行比对和核实。 (三) 主持人宣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四)具体磋商、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详见第七章 《 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十一、成交 (一)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 (二)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分包)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三)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下载成交通知书。 (四)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和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请登录**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点击本项目政府采购结果公告页面“评审情况”栏查询。 十二、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一)签定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日内,依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评审、商定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不得超出响应文件和评审、商定过程中的响应承诺范围。 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项目编号即为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5〕27号)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对公告及备案的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合同分包 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响应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的不得分包。 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4、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15项规定。 (三)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经财政部门和采购人同意后,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四)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交纳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缴纳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给予失信行为记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下列之一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交供应商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因素除外)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经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查实有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现象的; (3)成交供应商在售后服务中,被查实有被采购人举报服务质量问题且不妥善处理的。 (五)履行合同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六)验收 1、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但委托验收不能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的,验收服务费及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不得由供应商支付。 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略)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 十三、支付货款 (一)、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及时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并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政府采购项目资金。 (二)、本级预算单位使用年初预算或追加预算具有政府采购标识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出具《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表》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其余采购资金采购的项目由采购人按照授权支付程序进行支付;省级垂管部门按照预算批复单位要求办理。 十四、投标纪律要求 (一)、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私下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1-5项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成交无效。 (二)、供应商失信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的; 5、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或者竞争性磋商采购相关专业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成交的,或者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7、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8、将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9、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0、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 11、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12、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1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5、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1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按《**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规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予以惩戒。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但是,采购文件未载明对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理方法的,评审时不得进行报价加成和扣分处理。 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以上属于投标或成交无效情形的,按投标或成交无效处理;属于违法情形的,依法予以处理。 (三)、供应商违法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 (一)、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 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及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二)、供应商提出询问的,应当有明确的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书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详见附件: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四)、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和同一对象的质疑。 (五)、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向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被质疑人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四、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 五、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质疑书正本1份,副本2份(如果涉及更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6.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7.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9.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10.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11.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12.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 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如涉及)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如涉及)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 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4.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持原件备查)。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由供应商出具书面承诺(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是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新成立的公司或非公司性质的供应商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由供应商自行对本单位(个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价。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参与投标时,须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应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者纳税申报资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供应商近一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新成立公司不足6个月或自然人,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特殊要求的,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二、投标产品 资质性要求 无 资质要求 无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附件1: 商业信誉承诺书 **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都要单独出具本承诺书。 附件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承诺书 **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具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由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做出承诺。 附件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 记录的承诺书 **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能够提供证明材料的联合体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对提供证明材料困难的其他联合体方应作出此承诺。 附件4: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 (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为)。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1.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川财采[2015]37号)的规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的罚款,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处以1(略)0元以上,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略)元以上罚款”)。 2.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都要单独出具本声明。 附件5: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市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全面推行在线投标、开标。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同时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各地要依托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加快部署在线投标、开标系统,制定明确时间表,年内实现所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线投标、开标。结合疫情防控需求和工作实际,中心启动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建设。该项目建设方案经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审核,审定金额135.27万元;市财评中心出具了审核报告,审定该系统建设费用控制价为125.27万元。 2. 项目要求 2.1 主要服务规范及产品(如涉及)配置要求、服务量。 (1)开标大厅 (一)通用功能 虚拟场景展示:虚拟场景展示,需模拟开标现场。 开标数据统计:需统计全市公共**交易项目不见面开标项目信息,每日的不见面开标项目量、访问人数、视频流量等数据,并自动生成报表进行展示。 开标流程告知:在各类交易主体选择项目进入开标项目时,系统需自动弹出开标流程提示,告知当前登录用户开标过程信息。 聊天互动:需包括公告栏、小组聊天、群聊、支持发送语音、文件。 直播:需支持摄像头直播和互动直播,达到可以观看摄像头画面和主持人桌面和摄像头,以及完成主持人和其他人员进行语音交流。 关键帧:系统需在开标阶段变化时,截取主持人端页面保存在数据库,通过时间轴方式展示截取的画面。 开标进度展示:需通过与开标系统关联,自动获取当前项目的开标进度信息。 人员列表;非游客、非投标人端有“人员列表”按钮,点击之后展示人员信息,监管人员可以执行踢出投标人、游客操作。 (二)主持人 “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主持人包括代理机构、招标人(自行招标)等。 开标主持人登录:系统需支持开标主持人(招标人、代理机构等)可使用CA加密锁或者用户名密码的方式登陆“不见面开标系统”。 项目列表:需提供当前的登录用户有关的所有项目信息,并分类展示项目状态,例如开标结束、正在开标、等待开标等。 进入开标室:进入开标大厅后,可以看到监管等人员的就位情况以及投标人签到情况。 查看开标倒计时:进入开标项目后,主持人需可以查看开标倒计时。 公布投标人名单:由主持人(招标人、代理机构等)通过开标大厅点击“公布投标人”,系统需显示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名单。并且此时可以开启互动。 招标人解密:系统需支持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线解密功能。 批量导入:系统需支持投标文件的批量导入功能。 唱标:主持人(招标人、代理机构等)点击“唱标”,系统需支持选择唱标内容,并且系统将公布开标结果。 开标结束:在开标结束后,系统需支持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系统支持打印签字和电子签章两种确认方式。 参数抽取:系统需提供参数抽取功能,在开标完成后,由主持人录入相关系数并公布。 摇号直播:系统需提供对摇号机的全程抽取直播功能。 终止开标:系统需提供终止开标功能,主持人终止开标,开标结束,属于非正常开标结束。 (三)投标人 投标人登录:投标人登录需同时支持CA锁验证、用户名密码两种登录方式。登录成功后,需显示标段的基本信息,点击标段信息进入虚拟开标室。 进入开标室:投标人在登录成功后,选择相应的标段,便进入对应的开标室。 投标人签到:系统需提供投标人签到功能,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签到按钮进行签到。 查看开标倒计时:进入开标项目后,投标人需可以查看开标倒计时。 查看投标人名单:主持人公布投标人名单之后,投标人需可以在自己的界面查看投标人名单。如有疑问可以向主持人提问(在主持人开启交互的情况下)。 投标人解密:在投标人名单公布后进入到投标人解密阶段,投标人在电脑上插入对应的CA锁之后,需通过开标大厅点击“解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唱标:所有投标单位的唱标信息将同时显示,系统支持电声唱标,可以使用自动语音播报唱标信息。 异议:系统需提供异议功能,并同时支持文字异议和语音异议两种方式。 开标结束:开标结束后,可查看开标记录表,并且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整个开标过程,所有在线人员可通过时间轴查看关键事件的截图信息。 质询:系统需提供质询功能,进入评标阶段后,投标人可以和评委进行位子或者语音交流。 (四)监管人员 监管人员登录:监管人员主要包括项目监督以及行业监管。项目监督人员可使用ca加密锁或者账号密码登陆“不见面开标系统”。通过与公共**交易服务中心现有的“评标区及监管室人员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实现项目监督人员与对应项目进行关联。项目监督人员登录系统之后,只能选择对应正在开标的项目进行监督。另外,为满足行业监管所需,行业监管人员也可以选择当天所有开标项目的任何一个,对正在开标的项目进行在线监管。 进入开标室:监管人员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后,在“今日开标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后进入开标大厅。进入开标大厅后,监管人员可以看到公证人员、投标人等人员的就位情况以及投标人签到情况。 查看开标倒计时:进入开标项目后,监管人员可以查看开标倒计时。 查看投标人名单:主持人公布投标人名单之后,监管人员需可以在自己的界面查看投标人名单。 标书展示:系统需根据不同的状态分为所有投标单位、未签到的投标单位、未递交标书的投标单位、已退回的投标文件。 查看唱标情况:系统支持监管人员在线查看唱标结果,对开标过程进行监管。 暂停/继续开标:系统需提供监管人员手动暂定和继续开标的功能。暂时招标时,所有人所在左侧界面蒙版,展示暂停相关内容;右侧界面可以使用。 查看开标记录:开标结束后,系统支持监管人员在线查看开标记录,对开标过程进行监管。整个开标过程,所有在线人员可通过时间轴查看关键事件的截图信息。 (五)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入开标室后,只能够在线观看项目的整个开标过程,无法参与开标。开标结束后仅对开标过程进行公证。 工作人员登录: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需可使用ca加密锁或者账号密码登陆“不见面开标系统”。 进入开标室: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后,在“今日开标项目”找到对应负责的项目点击后进入开标大厅。进入开标大厅后,可以看到监管等人员的就位情况以及投标人签到情况。 查看开标倒计时: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入开标项目后,系统会自动显示开标倒计时钟。 查看投标人名单:在开标主持人公布投标人名单之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以可以在自己的界面查看投标人名单。 标书展示:系统需根据不同的状态分为所有投标单位、未签到的投标单位、未递交标书的投标单位、已退回的投标文件。 查看唱标情况:唱标结束后,系统支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线查看唱标情况。 查看开标记录:开标结束后,系统支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线查看开标记录表。 (2)视音频直播、交互系统 作为不见面开标实现的关键环节,可以实现开标现场视频直播,投标人与其他角色的音视频交流。需兼容IE浏览器 ,在IE浏览器中可正常进行视音频直播。 (一)主持人端 主持人(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项目进行开标时,需可以打开本机的摄像头和开标室NVR摄像机设备,以直播项目开标情况。 视频直播:系统需支持在线实时直播主持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所在开标室的视频直播画面。 多方式交互:为提高开标过程中交互的准确性,系统需提供投标人与主持人多方式交互。 多场景交互:为提高开标过程中交互的及时性,系统需提供投标人与主持人多场景交互。 (二)投标人端 观看直播:系统需支持投标人在线实时观看主持人、开标室的直播画面。 多方式交互:为提高开标过程中交互的准确性,系统需提供投标人与主持人多方式交互。 多场景交互:为提高开标过程中交互的及时性,系统需提供投标人与主持人多场景交互。 (三)其他相关人员 其他相关人员是指招标代理、招标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监管人。 观看直播:系统需支持招标代理、招标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监管人等在线实时观看主持人的直播。 观看公告栏:系统需支持招标代理、招标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监管人等在线实时观看公告栏消息。 参与互动交流:系统需支持招标代理、招标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监管人等在线实时参与互动交流。 (3)现有开评标系统以及“评标区及监督室人员管理系统”改造方案 对于目前公共**招投标系统中的开评标系统而言,若要构建“不见面开标系统”还需对原开评标系统进行相应改造。需包括:对于用户角色的进一步细分与明确、对现有开评标系统音视频功能的改造或建设、对现有开评标系统功能的改造等。另外,因为要实现项目监督人员与项目的关联,需要对“评标区及监督室人员管理系统”进行相应改造。需包括:实现项目监督人员登录;实现项目监督人员与项目的一一对应关联。相应改造成本包含在此次建设经费中。 服务商应充分考虑与现有公共**交易服务中心系统的对接,在投标时承诺所投产品能够与现有公共**交易平台无缝对接,保障公共**交易服务中心系统的工作不断档;新建设的系统必须实现与原有系统数据的互联互通,新建设的系统是基于公共**交易平台原有数据基础,需承担项目建设过程中数据对接可能产生的成本。保证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有公共**交易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因开标过程需要低延迟、高可靠性,服务商需对该问题的解决提出合理可靠的解决方案。 不见面开标系统需兼容历史CA锁,满足**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兼容互认,不造成投标人及其他相关方重复成本支出。 需对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有交易系统做好单点登录,特别是诚信库信息的互通共享使用,交易系统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统一使用一套诚信库。 (4)不见面开标大厅展示 需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基础上,打造物理的“不见面开标直播大厅”,优化公共**交易服务中心服务。液晶拼接展示大屏,主要用于展示:项目开标信息、投标人签到情况、保证金缴纳情况、投标文件递交情况、标书解密情况、唱标内容(工期、项目负责人、质量标准)、开标全过程视频直播等,让整个开标过程展示出来,接受社会监管。 自助服务终端需实现一机多用,实现自动读取公共**交易系统提供的标准数据接口。为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拍卖、国有产权等交易主体提供自助服务,可自助查询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项目开标场地预约情况、开标项目情况、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合同公示信息、保证金退还情况、采购公告、变更公告、网上竞价信息、采购结果公告、土地出让信息、土地成交信息等;也可以实现单位在线注册、网上递交标书、在线自助标书解密、打印中标通知书等功能;可有效改善中心交易服务能力。使用主体对象包括: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采购供应商、业主代表、中心工作人员、监管人员、土地竞买人等。 (5)不见面开标模式 在满足直播环境和硬件配置基础上,需实现各类身份人员(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工作人员、监管人员、游客等)无需到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与开标,达到网上全程不见面开标的目的。 在交易中心场地满足要求的基础上,需实现多家代理机构在一个开标室内完成多个不同项目的同时开标目的。 (6)数据交换管理 为保证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系统需与现有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无缝对接集成。投标供应商需按照《公共**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2.0)》,详细阐述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有公共**交易系统的对接方案。 (7)系统演示 需现场进行系统演示,演示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演示内容如下: ①不见面开标全过程功能演示,至少包含CA登录、投标人签到、开标倒计时、图形化展示人员在位情况、抽取系数、远程解密、**标书解密时间、公布开标记录表、电声唱标、终止开标功能。 ②视音频交互功能演示,至少包含开标现场环境画面直播、主持人桌面分享与主持人画面、实时语音交流互动、录音形式语音交流互动、交流互动时主持人/投标人实时画面呈现、文件传输功能、一一回复、群聊、交流控制、直播开启/关闭功能。 ③其他功能演示,至少包含数据统计分析、开标关键节点自动截图、阶段性公告栏提示、开标进度、标书展示与退回功能。 (8)硬件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参数/功能描述 单位 数量 1 枪机监控摄像机 2(略)万星光级1/1.8” CMOS 智能抓拍筒型网络摄像机 传感器类型 1/1.8” Progressive Scan CMOS 最低照度 彩色:0.(略)05 Lux @(F1.2,AGC ON);黑白:0.(略)01Lux @(F1.2,AGC ON),0 Lux with IR 快门 1秒至1/1(略),(略)0秒 镜头 2.8-12mm F1.2, 水平视场角99.5°~38.6° 日夜转换模式 ICR红外滤片式 数字降噪 3D数字降噪 宽动态 超宽动态范围达120dB,室内逆光环境下监控 视频压缩标准 H.265/H.264 / MJPEG 最大图像尺寸 1920×1080 图像设置 走廊模式,饱和度,亮度,对比度,锐度通过客户端或者浏览器可调 图像增强 背光补偿,强光抑制,透雾,电子防抖,畸变校正,3D降噪 日夜转换方式 白天、黑夜、自动、定时、报警触发(-S) 区域裁剪 支持 感兴趣区域 ROI支持主码流、子码流、第三码流、第四码流、第五码流分别设置4个固定区域 支持协议 TCP/IP,ICMP,HTTP,HTTPS,FTP,DHCP,DNS,DDNS,RTP,RTSP,RTCP, PPPoE,NTP,UPnP,SMTP,SNMP,IGMP,802.1X,QoS,IPv6,UDP,Bonjour 接口协议 ONVIF(PROFILE S,PROFILE G),ISAPI,GB28181,Ehome 支持对运动人脸进行检测、跟踪、抓拍、评分、筛选,输出最优的人脸抓图,最多同时检测(略)张人脸。 环境噪声过滤 支持 音频采样率 8 kHz/16 kHz/(略) kHz/44.1 kHZ/48 kHz 通讯接口 1 个RJ45 10M / 1(略)M /1(略)0M自适应以太网口 1个RS-485接口(-S支持) 个 8 2 高灵敏度拾音器 音频传输距离 3(略)0米 频率响应 20Hz ~ 20kHz 灵敏度 -35dB 信噪比 75dB 指向特性 全方向性 动态范围 104dB (1KHz at Max dB SPL) 最大承受音压 120dB SPL (1KHz,THD 1%) 输出阻抗 6(略)欧姆非平衡 输出信号幅度 2.5Vpp/-25db 麦克风 两只互补型高灵敏度全指向电容咪头 信号处理电路 ClearSpeech数字DSP降噪, AGC声音自动增益 保护电路 雷击保护、电源极性反转保护 适配器 内置前置放大电路,不需要适配器 传输线缆 3芯0.5mm2 RVVP屏蔽电缆 电源电压 直流稳压DC 12V 电源电流 (略) mA 工作环境温度 -25℃ ~ 70℃ 拾音器配套选购的专业隔离式直流稳压电源 个 8 3 桌面式摄像头 传感器:CMOS 像素:≥8(略)万 捕获幅面:不小于1280×720 视像解像度(分辨率):不小于1280×720 最大帧数:(略)帧/秒 接口:USB 2.0 驱动:免驱 个 12 4 头戴式耳麦 是否有麦克风 有 佩戴方式 头戴式 耳机插头 3.5mm插头 是否无线 有线 耳机类别 耳麦 线长 2.0M 频响范围 20-2(略)Hz 耳机插头类型 直插型 阻抗 (略)Ω 个 12 5 液晶拼接展示大屏 3*3液晶拼接大屏 工业级面板 拼接单元尺寸:≥55寸 拼缝:≤3.5mm 亮度≥7(略)cd/M? 对比度4(略)0:1 拼接单元分辨率:≥1920*1080 含大屏支架,底座,HDMI矩阵,配套线缆等 套 1 6 自助服务终端 ★总体要求:为招投标各方主体提供便利的自助服务。提供注册入库、数字证书激活、系统登录、网上投标、网上解密、浏览门户网站、自助打印、自助查询功能。 ★软件功能: 办事人员在一体机上可打印多种材料,支持包括受理通知书、交易见证证明、中标通知书、保证金确认函等; 支持投标人进行标书解密、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签到; 登录系统后可以查看本人已申报的办件办理进度; 亦可进行单位注册、CA激活、网站浏览、专家指纹录入、查看今日开标信息、开标场地导航、排队取号等功能。 支持打印机缺纸报警; 按照设定时间自动开关一体机,实现无人值守功能。 界面友好:系统界面规划整齐,易于学习掌握和操作使用。 CPU性能≥i3双核处理器,内存≥4G; 固态硬盘≥120G;正版操作系统; 机柜:双屏机柜,采用国标1.5厚度的冷轧钢板,使用精密工业级标准进行加工,金属拷漆,多年色泽依旧,有质感、亮度,不生锈。 显示触摸功能:具有双屏显示功能 操作显示尺寸:19英寸,支持触摸,分辨率1440*9(略); 展示显示尺寸:19英寸,分辨率1440*9(略); 二代证识别模块:内置**部授权的居民身份证安全控制模块SAM,支持符合Type A和Type B规范的非接触卡,以及《GA450-2013台式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通用技术要求》、《GA467-2013居民身份证验证安全控制模块接口技术规范》。 凭条打印机:80mm热敏凭条打印机,打印热敏纸宽度80mm, 高拍仪:12(略)万像素;A4幅面;USB2.0直接供电,无需外接电源;自然光、LED补光;24位彩色;防反光镜头。 二维码扫描仪:接口RS2(略);识读模式:感应识读;光源:白光; 彩色A4打印模块:最大幅面:A4;最大分辨率:6(略)×6(略)dpi;双面打印:手动;进纸盒容量:标配:250页+1页;出纸盒容量:标配:1(略)页。支持缺纸报警。 双目摄像头:连接接口:USB2.0;供电方式:USB供电;功率:开启补光灯1.25W 待机≤ 0.1W;红外灯亮灭可控:可控;红外灯控制方式:软件指令。可进行人证比对:可实现本人与身份证照片进行人证比对功能。支持活体检测:利用红外成像、 立体成像检测、 可见光与红外成像匹配等技术, 实现用户无需动作配合、 无感知的活体检测功能; 模块指示灯:LIM-LED(略)1讯接口及协议串口2(略)通讯,标准DB9母座接口 输出接口及参数10路5V电压输出;4路12V电压输出;电源、电压控制器电源输入为 DC 5V 1A控制器工作条件:工作温度:-10℃~+70℃存储温度:-20℃~+85℃湿度:5%~90%,无结露; 物理全键盘:有线键盘;黑色;USB接口;轻薄时尚设计。与自助服务终端嵌入一体。 密码锁:密码锁实现维护设备开门。 麦克风:拾音距离:2-3米;频响范围:1(略)Hz ~16KHz;灵敏度:-40dB+/-3db;连接方式: USB2.0接口。 指纹仪:分辨率:5(略)dpi;畸变率:<1%;通讯接口:USB2.0;有效采集窗口:15.0*18.0mm;图像大小:280*360pixel; 预留安装位置(考虑以后可能增加外设):银联读卡器、密码键盘、UPS。 台 1 7 推流管理机 ★总体要求:自动读取公共**系统提供的标准数据接口,实现实时视频推流转换管理。 ★功能要求: 实时转流 通过“推流管理机”的实时转流功能,能够将本地视频流转换成云要求的视频流地址放到“不见面开标大厅”平台上,实现开标实时视频直播功能。 与监控系统无缝衔接 与监控系统无缝衔接,保证“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稳定运行 ★技术参数: CPU≥Intel(R) Xeon(R) CPU E-2244G; 内存≥8GB DDR4; 硬盘≥1TB SATA; 台 1 8 监控硬盘 6TB监控机硬盘 块 8 9 24口POE交换机 24个10/1(略)/1(略)0Base-T以太网端口,4个千兆SFP; 交流供电;支持Poe+; 包转发率:51Mpps/126Mpps; 交换容量:336Gbps/3.36Tbps 台 1 带“★”的技术要求为必备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2.3 服务内容、标准及考核验收,产品(如涉及)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1、用户要求:“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用户对象需要包括以下几类: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交易中心、监管/监察人员等。 2、性能要求:系统需采用SOA构架,可做到灵活扩展;系统需采用三层架构体系结构,充分考虑到今后的纵向和横向平滑扩张能力;系统需支持1(略)0个普通同时在线用户的性能要求;当1(略)个用户并发请求同一个中等复杂度的事物时,响应时间不超过5秒;系统需支持5(略) 万记录数、5(略)GB字节的年数据量;系统需支持7×24 小时连续运行,平均非计划年故障时间:<1 天,平均故障修复时间:<(略) 分钟;系统需具备较强的灾难恢复能力,是一套成熟稳定的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 3、技术要求:需采用多层B/S应用结构体系,表示层、业务层、数据访问层分开;需支持目录访问协议;需支持主流数据库系统;需具有分布式事务功能;需支持消息服务;需支持组件化开发;需具有良好安全性;需支持负载均衡和群集技术;需提供良好的容错性。 4、系统安全要求:安全是系统正常运行的保证,项目交易相关数据具有数据敏感、安全保障要求高的特点,在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交换、共享和信息服务的过程中,需要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确保业务信息数据真实、有效、不外泄。本项目按照计算机等级保护三级标准设计和实施建设。 5、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时间:系统上线后(略)天内。 (3)验收程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略)号)及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商务及其他要求 商务要求: 1.交货地点:**市公共**交易服务中心。 2.交货时间:中标供应商须在项目合同生效后(略)天内完成本项目建设。 3.付款方式和条件:项目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系统稳定运行一年后,支付10%。 4.售后服务要求: (1)项目验收以后,须提供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的技术服务。 (2)提供电话服务专线、网络远程、技术人员上门等多种服务方式。 (3)提供系统安装部署、系统故障问题处理、系统应用培训等多种服务内容。 (4)提供完善的项目培训方案,有明确的培训内容和培训安排。 (5)系统验收通过之日起提供 1 年的免费维护服务期。 (6) 根据中心业务需求无条件为其它业务系统提供接口,实现系统间的对接。 其他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函 **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第 包投标,并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遵守采购规则,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提供的货物、服务等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并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平均价。第( )包总投标价为“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建设项目________元。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或履约,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缴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磋商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磋商保证金,同时,接受失信行为记录、曝光通报、罚款、一定时期禁入等相关处理: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如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恶意质疑、投诉;向相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我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5、我方同意本次磋商的投标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90天。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我方同意**有效期。我方如拒绝**投标有效期,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同意**投标有效期,我方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第一部分 报价 报价单 序号 服务内容/产品名称(如涉及) 报价 单位 备注 1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建设项目 元 服务报价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建设项目________元 大写:“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建设项目________元 (磋商项目名称) 项目报价明细表 第 包 单位:万元 序号 服务内容/产品(如涉及)名称 服务标准/产品(如涉及)技术指标 单项价格 节能、环保(如涉及)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注:1、投标人必须按“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并具体填写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纵向横向比较价格异常的,请在备注栏说明原因。 2、产品(如涉及)在国家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须注明,如为节能品目清单内产品,须注明“节能产品”或“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为环保清单内产品,须注明“环保产品”。 3、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服务费、管理费、培训费、税费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等。 第二部分 服务、技术 技术、服务响应表(第 包) 序号 服务/产品名称(如涉及) 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 服务和产品(如涉及)工作环境条件 相应证明材料 备注 注:1、供应商必须把磋商文件的全部服务要求列入此表,按顺序逐项对照填写。备注中可注明正、负或无偏离。 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服务指标、服务要求,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应尽可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如涉及)的品牌、型号、配置、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尽可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予以佐证。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服务实施方案、措施(第 包) 致 (采购人名称) : 1、详细的服务方案和保障措施(设备、人员、培训等。培训措施应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 2、项目实施方案(时间进度安排等); 3、服务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商务 商务应答表(第 包) 序号 内容 采购要求 投标应答 备注 1 服务期限/交货时间/工期要求 2 履约、验收要求 3 款项支付方式、进度 4 后续服务要求 5 其他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备注中可注明正、负或无偏离),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未按要求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无资料应证影响评比的责任自负。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市政府采购中心: 兹声明: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为我方“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 磋商文件编号 )第 包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并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3、自然人不提供。 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非法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则为供应商姓名)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 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必须附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如涉及)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或代理的 品牌 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可附清单),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 (盖公章) 日期: 注:1、供应商也可提供制造商家或代理商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文件中必须明确:制造商或代理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投标的授权销售产品、授权日期、授权单位的公章。制造厂家可以是派出机构。若由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代理商的授权文件扫描件。 2、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根据采购项目要求提供,没有要求的不需要提供。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市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诚信行为声明函 **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 编号: 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郑重声明: 1、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 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本企业参与“ 项目名称 ”编号: 项目的投标,现郑重承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招标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及评标专家等行贿。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 号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用户地址 用户联系人 及电话 实施时间 合同 金额 完成 项目 质量 备注 注: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扫描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后续 服务 人员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序号 规章管理制度名称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 一、中小企业优惠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精神,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9〕141号)文件精神,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精神,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联合投标的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如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略)%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但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评审,即所投品目号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按其品目号的合计投标价格的10%、3%进行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该政策。 1、 享受价格扣除的投标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微企业的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略)号)】;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2、下述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①、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 ②、小型、微型企业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的; ③、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④、投标产品为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 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人应按“中小企业产品明细表”中要求按品目号逐项填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③、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节能环保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略)7)5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略)4)185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政部、环保总局【财库(2(略)6)90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财库(2(略)6)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结合工作实际,对使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评审;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而不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略)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说明:监狱企业不提供声明函,只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9〕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 注:若有此类评审优惠情况,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1 2 3 4 5 6 7 8 合同包 品目号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规格 数量 制造商全称 投标报价(元) 价格评标扣除金额(元) 本包小计 1. 当有多个合同包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一一计算出相应合同包的金额。 2. 栏目8=栏目7×10%(小、微企业);栏目8=栏目7×3%(联合体)。 3.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价格扣除方法: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联合投标的,如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略)%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节能环保价格扣除明细表 注:若有此类评审优惠情况,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1 2 3 4 5 6 7 合同包 品目号 产品名称 节能产品 环保产品 投标报价(元) 价格评标扣除金额(元) 本包小计 1. 当有多个合同包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一一计算出相应合同包的金额。 2. 栏目7=栏目6×3%,既是节能又是环保产品不重复计算优惠。 3.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4. 产品名称应和分项报价明细表对应。 5. 产品在国家节能、环保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须在“节能产品”栏注明“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在“环保产品”栏注明“环保产品”并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的论证;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 中小企业、节能环保优惠扣除后评审价格汇总表 注:若有此类评审优惠情况,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单位:元 1 2 3 4 5 6 包 投标报价 小微企业价格评标扣除金额 节能环保优价格评标扣除金额 评审价格 备注 包1 包2 … 1. 投标报价应和开标一览表各包金额一致; 2. 小微企业价格评标扣除金额应和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对应项金额一致; 3. 节能环保优价格评标扣除金额就和节能环保价格扣除明细表对应金额一致。 第七章 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采〔2016〕53号)等相关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一、资格性审查 (一)磋商活动开始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规定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以及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二)供应商资格审查应以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为依据,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审查过程中,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 (三)资格审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资格审查报告应当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磋商小组成员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资格审查结果。 (四)采购组织单位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终止。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继续进行。 二、磋商 (一)实物样品/现场演示 实物样品(如有)。磋商小组对资格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实物样品进行评定。 现场演示(如有)。现场演示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演示应对照采购要求进行。磋商小组对资格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现场演示进行评定。 样品评定或现场演示时间由磋商小组根据项目特点确定。 (二)组织磋商 1、磋商小组正式磋商前,系统进行清标,自动识别响应文件编制设备相关识别码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设备的IP地址。 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磋商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磋商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 5、磋商小组变动磋商文件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就变动的部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合理时间。 6、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供应商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变更内容书面材料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7、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应当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8、磋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但应在响应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 (1)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能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2)响应文件除磋商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9、磋商小组经过一轮或多轮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磋商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10、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1、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政策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三、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一)、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给予书面解释,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应当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 (二)、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磋商小组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 (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或代理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否则无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供授权书、身份证明的,可以不再提供。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最后报价 (一)、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及备选投标方案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报价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也不得恶意低价。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1、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最后报价,在磋商小组指定地点并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现场填写报价单,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交磋商小组。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单须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并附身份证明。 五、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 按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六、无效投标情形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供应商或者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应交未交或未按要求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 (三)、资格资质条件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未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四)联合体投标不符合要求的: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含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负责投标事务的一方与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责投标的全权代表方不一致的; (五)未满足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充分、公平竞争的保障措施”中“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情形的; (六)、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七)、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而不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 (八)串通投标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⑦《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情形;⑧根据计算机自动清标结果,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情形。 (九)、低价投标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十)、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七、综合评分 (一)比较与评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但最终报价被视为低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和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不参与综合评分。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二)评分 1、在评标过程中,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供应商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目录、页码编制不完整、全面。 (3)认定的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或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2、 评标细则及标准 (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技术,履约能力,其他商务,投标文件的规范性等。 (2)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综合评分明细表 (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2)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3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3)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评分因素类别 1 报价 15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5分*1(略)%; 共同评分因素 2 技术 55 (1)总体架构(7分) ①需求理解与分析(3分) 结合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实际情况,对业务现状、相关政策进行分析,分析合理且详尽。(共计2分,少一项扣1分) 针对平台各类用户进行分析,分析透彻且合理。(共计1分) ②总体设计(4分) 针对项目有较为详尽的总体设计方案;提供符合实际情况的建设思路和建设原则;架构合理,能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至少包含详细的技术架构图、功能架构图;提供详细的技术路线。(共计4分,少一项扣一分) (2)方案设计(28分) ①总体方案设计(3分) 不见面开标系统至少需要包含开标大厅、视音频直播交互系统、现有开评标系统改造。功能设计完整全面并配有适当合理的截图说明。总体方案共计3分,少一项扣一分,扣完为止。 ②开标大厅(5分) 开标大厅至少需包括通用功能、主持人、投标人、监管人员、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角色的功能描述,与招标文件中项目要求一致。功能设计完整全面并配有适当合理的截图说明。共计5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③视音频直播、交互系统(3分) 视音频直播、交互系统至少需包括主持人端、投标人端、其他相关人员的功能描述,与招标文件中项目要求一致。功能设计完整全面并配有适当合理的截图说明。共计3分,少一项扣一分,扣完为止。 ④现有开评标系统及“评标区及监督室人员管理系统”改造(5分)) 现有开评标系统改造至少需包括用户角色的进一步细分和明确、对现有开评标系统视音频功能的改造或建设、对现有开评标系统功能的改造。“评标区及监督室人员管理系统”需包括:实现项目监督人员登录;实现项目监督人员与项目的一一对应关联。共计5分,少一项扣一分,扣完为止。 ⑤安全方案(5分) 针对项目需提供合理详尽的安全建议方案,至少需要包含物理安全、云平**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共计5分,少一项扣一分,扣完为止。 ⑥数据交换与对接(2分) 针对本项目需提供合理详尽的无缝对接方案,至少需包含交换体系总体架构、数据交换模式、数据交换标准及数据接口规范。共计2分,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⑦硬件要求(5分) 投标人所投硬件设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参数,得5分,有一条参数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3)系统演示(20分) 需现场进行系统演示(真实系统演示最高得20分;PPT或DEMO演示最高分15分),演示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演示内容如下: ①不见面开标全过程功能演示,至少包含CA登录、投标人签到、开标倒计时、图形化展示人员在位情况、抽取系数、远程解密、**标书解密时间、公布开标记录表、电声唱标、终止开标,共计10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②视音频交互功能演示,至少包含开标现场环境画面直播、主持人桌面分享与主持人画面、实时语音交流互动、录音形式语音交流互动、交流互动时主持人/投标人实时画面呈现、文件传输功能、一一回复、群聊、交流控制、直播开启/关闭功能,共计5分,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③其他功能演示,至少包含数据统计分析、开标关键节点自动截图、阶段性公告栏提示、开标进度、标书展示与退回。共计5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评分因素 3 履约能力 18 1、服务商具有ISO9(略)1、ISO27(略)1、ISO2(略)认证并提供证书文件的,每提供1个证书得 0.5分,总共1.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2、服务商具有CMMI证书的,5级得3分,4级得2分,3级及以下得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3、服务商具有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颁发的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符合性证书的得 1 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4、服务商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或软件企业证书得 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5、服务商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证书得 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6、服务商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软件安全开发服务证书得 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7、服务商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证书得 2 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8、服务商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有一项得 0.5分,最多得 3.5分。如:不见面开标系统软件、公共**交易网上开标系统软件、工程项目网上开标系统软件、公共**电子交易系统软件、公共**交易业务管理系统软件、数据交换共享平台软件、交易平台系统软件等。(提供证书复印件) 8、服务商拟派往该项目的团队人员中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高级系统分析师证书、网络安全高级工程师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种证书得 0.5 分(同一人提供上述多种证书按一人计算),最高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共同评分因素 4 其他商务 10 1、业绩情况(5分) 服务商每提供一份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的得0.5分,此项最多得5分。(需提供近一年以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类似项目单项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否则不予计分。) 2、项目建设周期(5分) 需要在合同签订后(略)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建设。满足得5分,不满足得0分;(需提供承诺函。) 共同评分因素 5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 2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素 八、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 (一)、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二)、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5、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九、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招磋商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且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磋商小组可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磋商小组不得在磋商文件规定之外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十、磋商小组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二)、磋商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 (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 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不确定排序前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将不确定的理由书面告知该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公告。 采购人依法确定不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书面告知成交候选供应商,说明理由,并在**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公告。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二、终止磋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活动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四)如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终止的详细理由。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样例,视项目情况调整,招投标文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合同编号:(采购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 ? ? ? ? ? ? ? ? ? ? ? ? ? ?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略)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略)%)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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