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共**交易中心关于组建2020-2021年度**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的公告
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县住建局、县公共**交易中心于2019年7月组建的“**县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运行时间即将到期,根据文件规定每年组建一次,现拟将组建(略)“**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库组建办法
**县招标代理备选库拟征集入库30家,按原规定招(略),按照公开、公平(略),通过摇号的方式组建候选库,候选库进行动态管理,每年(略)。
摇号入库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注册地在本县的不参与摇号直接进入备选库,并分别扣减相应资质等级入库名额;
2、入库摇号分甲、乙、暂定级三轮产生候选名单。
第一轮:在报名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甲级申请单位中产生10家(总名额含直接入库的本县企业)。报名家数(略),不足名额通过(略)0家,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产生。(略)轮乙级资质摇号。
第二轮:在第一轮甲级落选机构和报名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乙级资质申请单位中产生10家(总名额(略))。若第一轮甲级落选机构数和乙级报名申请单位数不足10家的,不经(略),不足名额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从暂定级资质单位中补足;超过10家,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产生。通过本轮摇号落选的甲、乙级资质代理机构可参与第三轮摇号。
第三轮:通过公开摇号产生10家暂定级代理机构,摇号方式参照上述原则。
二、参与入库摇号条件:
1、具备相应的从业代理资质及从业人员(其中:甲、乙级代理资质在我县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暂定级从业人员不少于2人,凡进入我县从事中介代理活动的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必须是本中介机构的在册人员);
2、服务机构注册地在县外的,本公告日之前应先行在**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不接受本公告截(略)。
3、在**境内从事代理服务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本县缴纳;
4、响应并严格执行宁政办〔2019〕29号文件规定;
5、近2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6、近2年内具有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业绩;
三、报名具体事项
(一)报名及参与公开摇号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22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 18:00,节假日除外,下同)。
公开摇号时间:2020年7月2日**时间上午9:30。
报名及参与公开摇号地点:**县公共**交易中心(**县万星广场4楼)。联系人:夏燕青,电话:871(略)。
(二)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县招标代理机构入库申请表(附件1);
2、**省招标代理管理系统、省外入闽招标代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的备案截屏证明。
3、**县招标代理入库机构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附上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提供(略)社保缴纳情况);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5、参与摇号比选人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7、公司应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8、机构介绍,包括人员构成、部门设置、资产状况、近2年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代理合同关键页)等基本情况;
9、提供在本县具有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
10、2019年入库企业需提供(略)年5月在我县纳税凭证。
11、提供2020年第一季度企业信用评价分,不得(略)。
12、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服务状况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中介服务类别、申请机构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
四、入库招标代理机构注意事项
1、进场开标人员应为本单位备登记人员,开标时凭交(略)。
2、不得无故拒绝承接业务,不得转让中介服务业务;
3、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购买服务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同时根据委托合同内容向购买服务单位提供中介服务并接受监督。
4、无正当(略),购买服务单位有权拒付服务费用,可重新选择中介机构。
5、(略).5亿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季度评价分值排名前50名的招标代理机构方可参与比选。
6、以“客观、公正、适用”为原则,对入库机构服务情况的综合动态考核,对考核结果(略),实施清退,且2年内不得入库。
附件:(略)
2.**县入库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3.承诺书
4.近两年业绩汇总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公共**(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