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不见面开标大厅及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略)采购公告第二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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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文件
采购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不见面开标大厅及远
程异地评标系统监理服务(略)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单位:(略)
(略) 编制
二O二0年六月
目录
第一(略) 1
一、采购邀请函 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
三、(略) 3
四、响应文件提交 3
五、开启 3
六、(略) 3
七、其他补充事宜 3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
二、响应供应商须知 4
一、总则 4
二、(略)通知书 6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1
五、开启与评审 12
六、授予合同 18
三、 采购需求 1
(一)服务技术要求 1
(二) 本次招标的(略) 1
(三) 本次招标的验收标准 4
四、 商务 要求 6
五、合同条款 8
六、合同格式 14
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 16
一、响应文件(格式) 16
1 、(略)响应函格式 17
2 、授权委托书 18
3 、项目主(略) 19
4 、 2017 年 5 月 1 日至今完成 同类型项目情况及正在实施项目一览表 20
5 、报价一览表格式 21
6 、投标分项报价表 22
7 、 (略)项目商务要求响应表 23
8 、 技术条款响应表格式 24
9 、服务技术文件及其他材料 25
10. 关于无重大(略) 26
11 、资格证明文件 27
12 、售后服务承诺 29
13 、中小 企业声明函 30
14 、残疾人(略) 31
第一章 采购邀请
一、采购邀请函
项目概况
(略)不见面开标大厅及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监理服务(略)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公共**交易网上(http://www.xyggzy.cn/ggzy/)查看采购公告,并于2020年7月7日14点30 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不见面开标大厅及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监理服务(略)采购(第二次)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略) |
(略)不见面开标大厅及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监理服务采购 |
1 |
45000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投标人(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成本项(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略):本项目依(略)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和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对小型和微型及监狱企业产品的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为小型、微型、监狱企业需要价格扣除的,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
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给予证明,否则(略)。监狱企业需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对提交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略)。
三、(略)
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公共**交易网上(http://(略)cn/ggzy/)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7月7 日14点 30分(**时间)
地 点 :(略)【赣西大道1958号(略)大楼西裙楼3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略)14点 30分(**时间)
地点:(略)【赣西大道1958号(略)大楼西裙楼3楼】开标室
六、(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1、 其他补充事宜
有意向报名的 潜在供应商 先 将授权委托书及联系人电话、营业执照 相关报名材料 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 M(略)@163 .com (注明报名项目名称)邮箱确认报名。 后返回**市公共**交易网(http://(略)cn/ggzy/)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1、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 称: (略)
地 址:**市**新欣北大道景江花园29栋3单元1101室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二、响 应 供 应 商 须 知
一、总 则
1、(略)
本(略)通知书适用于本响应邀请中所述项目的相关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略)。
2.2“响应供应商”系指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3“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即(略)。
2.4“公章”系指供应商的行政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响应文件。
3、(略)
3.1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响应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本项目将(略),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如下。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
服务招标 |
货物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最低保底收费(略)。
4、合格的响应(略)
4.1凡有能力提供本(略)通知书所述服务的,符合本(略)通知书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4.2响应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一个响应供应商(每品目)只能提交一个(略)。如果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4.3.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3.2响应供应商相(略)。
4.4响应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个响应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
5、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
5.1 本次采购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5.2 响应供应商及响应供应商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供应商,将拒(略)。
5.3 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提交给(略)小组审核,同时报采购人存档。
5.4 采购人**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妥善保管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仅适用于本项目,不会用于本项目与响应无关的其他事项。
二、询 价 通 知 书
6、采购事项说明
6.1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略)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略)通知书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略)通知书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或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6.2除非有特殊要求,(略)通知书不单独提供采购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响应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略)
7.1任何要求对(略)通知书进行澄清和疑问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送达形式(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
7.2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略)通知书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7.3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任何信息将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公布,响应供应商在采购活动期间有义务浏览**市公共**交易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
8、(略)通知书的修改
8.1 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略)通知书进行修改。
8.2 补充(变更)公告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修改后的内容是(略)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将在指定网站公告所有购买(略)通知书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并对潜在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
9、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就响应的所有来往函中均应使用中文。
9.2响应文件中(略),除响应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10.2响应供应商应(略)(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10.3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公告(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完整,导致的结果(略)。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应包括但不少于:
11.1.1响应函
11.1.2授权委托书
11.1.3项目主要人员组成表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11.1.4近三年内完成同类项目情况一览表
11.1.5报价一览表
11.1.6投标分项报价表
11.1.7(略)项目商务要求响应表
11.1.8技术条款响应表
11.1.9服务技术文件及其他材料
11.1.10无重大(略)
11.1.11售后服务承诺
11.1.12缴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11.1.13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略)通知书要求的其他资料
11.2响应文件应使用(略)通知书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报价
12.1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12.2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规定的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响应总价中不得包含(略)通知书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响应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略)通知书所要求的内容,同时,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服务)须标明“免费”。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2.3响应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略)。
%1、 响应保证金
13.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人民币玖佰元整(¥:900元),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天 16:30 时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略)保证金收取
1、 账户户名:(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2、 账户户名:(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3、 账户户名:(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略)
投标保证金请在工作日每天早上9点至下午4点之前完成。投标时需携带缴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现场,缴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需单独装袋。
13.2响应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略)。
13.3 在开启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未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3.4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略),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略)。
13.5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13.5.1响应供应商在(略)通知书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的;
13.5.2响应供应商(略)
13.5.3成交候选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13.5.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3.5.5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3.5.6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被(略)小组查实的;
13.5.7成交供应商拒不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13.5.8其他被认定不予退还情形的。
13.6 提交了响应保证金而不参加(略)的供应商,请在(略)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14、响应有效期
14.1 响应有效期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启之日后90天。
14.2特殊情况下,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略)。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响应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响应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响应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叁份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响应文件的正(略),以正本为准。
15.2响应文件必须按统一格式编制并按顺序胶装成册,不接受散页或活页响应文件。
15.3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所有纸张必须使用A4纸,宣传(略))。
15.4响应文件的正本要求由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署或经其正式(略)。法定代表人(经营(略))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资格证明。正式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书”原件附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以采用复印件。
15.5除响应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略)。
四、响 应 文 件 的 递 交
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响应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进行密封,如分开密(略)
16.2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并按注明的地址送达响应地点。
16.3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7、响应截止期在响应截止期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8、响应(略)
18.1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期前,响应供应商可以(略)。
18.2响应供应商(略),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密封袋(略)。
18.3在响应截止期至(略)通知书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响应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 启 与 评 审
19、(略)小组的组成
(略)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按有关规定通过随机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依法组建(略)小组。
20、开启
20.1政府采购(略)。响应供应商响(略),并应签名和递交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以证明其出席。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
20.2开启由政府(略),开启时,由采购人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共同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场监督开启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
20.3开启时,政府采购(略)的其它内容,并做好开启记录。
21、响应的评价和比较
21.1(略)小组将按照(略)通知书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21.2评审专家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向任何人(略)。
21.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21.4本次采购采购人授权由(略)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2、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2.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略)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响应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22.2符合性检查。依据(略)通知书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略)通知书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略)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 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2.4在详细评审之前,(略)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略)通知书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略)通知书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略)小组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2.5实质上没有响应(略)通知书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 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
22.6在初审时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略)通知书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2.6.1响应文件数量不足或响应文件没有正本的或响应文件有两本及以上正本的;
22.6.2响应供应商未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响应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略)通知书要求的;
22.6.3响应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总预算,采购(略)
22.6.4经(略)小组确定技术参数不符合(略)通知书要求的;
22.6.5质保期不能满足要求的或交货时间不能满足的;
22.6.6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略)通知书要求的;
22.6.7响应文件(略)(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略)(经营者或自然人)有效授权的;
22.6.8现场签到的响应代表与响应文件中响应代表不一致的;
22.6.9响应有效期不(略)
22.6.10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22.6.11未按(略)通知书规定的格式填写的;
22.6.12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2.6.13符合(略)通知书中规定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它条款的。
23、在(略)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3.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2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3.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4法律、法(略)。
24、响应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24.1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响应供应商对采购单位和(略)小组评委专家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响应资格。
24.2评审的审查(略),响应供应商须应评委的提问对其提供服务的生产制造情况、产品技术性能、配置、特殊优点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响应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4.3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略)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5、评审办法:
25.1本次采购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即在全部满足(略)通知书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5.2(略)小组认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5.3中、小、微企业
25.3.1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5.3.2本次响应(略),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的,必须同时提供服务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5.3.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5.3.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5.4 监狱企业(含戒毒企业)
25.4.1本次响应(略),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5.4.2 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5.4.3其他相关事项参照《(略)
26(略)
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
27、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7.1(略)小组依据(略)通知书规定的评审办法、程序、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27.2评审结束后,成交结果将在**市公共**交易网公示一个工作日。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