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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商洛 全部类型 2020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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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公告

项目概况:(略)的潜在供应商于2020年7月16日起从(略)网站下载磋商文件或到(略)领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7月 30日9时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预算金额:(略)

(五)采购需求:(略)为提升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在**建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一个,该基地由走进**、漫步**、认知危险、3D影院、冷静处理、安全畅行、平安归来等板块组成,涉及采购的软硬件有27类,并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进行整体装修。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七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略)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其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内容。

2、有良好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并在递交(略)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季度(连续三个月)企业依法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3、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投影设备,触摸一体机,多媒体液晶显示器、汽车安全驾驶教育模拟装置、数字图像边缘融合校正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近三年来相同或相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合同)。

5、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能够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可不提供,但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于2020年7月16日起从(略)网站下载磋商文件或到(略)领取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还应按下列要求进行磋商确认:

1.日期: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4日,每天(略)(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填写“供应商磋商确认登记表”(本项目磋商文件之附件二),进行现场确认或(略)。确认时,(略)表人签署属实的授权委托书。

(三)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略)午9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在当天上午8时至9时到现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二)地点:**市**工农路12号,**财政综合楼601室

五、开启:

磋商文件开启时间、地点:与提交磋商响(略),在同一地点召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参加本项目(略)活动的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文件规定须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及材料是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并编入磋商响应文件。

(二)磋商保证金交纳:

1、交纳金额:(略)

2、交纳账户

户 名:(略)

账 号:6100 1670 0140 5250 722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略)

行 号: (略)

3、交纳时间:(略)

4、交纳方式:通过金融机构以转账、汇款等非现金方式交纳。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略)。

(一)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二)磋商组织机构:(略)

地 址:**市**(略)(**财政大楼612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略)

2020年7(略)

  • 附件【(略)文件.doc】已下载次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暖锅炉项目

(略)

(略)文件

文件编号:(略)

(略)

(略)

目 录

第一章 (略)邀请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构成

第五章 资格证明文件及审核

第六章 评审办法

第七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 (略)邀请函

(略)根据(略)下达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备案通知,就(略)以(略)方式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欢迎具备资格条件和相应能力的相关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1.(略)

1.1.1项目名称:(略)

1.1.2文件编号:(略)

1.1.3采购方式:(略)

1.1.4项目内容: (略)为提升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在**建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一个,该基地由走进**、漫步**、认知危险、3D影院、冷静处理、安全畅行、平安归来等板块组成,涉及采购的软硬件有27类,并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进行整体装修,项目预算232.8(略)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七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1.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2.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2.2 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其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内容。

1.2.3 有良好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并在递交(略)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季度(连续三个月)企业依法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1.2.4 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投影设备,触摸一体机,多媒体液晶显示器、汽车安全驾驶教育模拟装置、数字图像边缘融合校正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1.2.5 在递(略)文件原件(合同)。

1.2.6 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能够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2.7 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可不提供,但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1.3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及磋商确认:

1.3.1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于2020年7月16日起登陆(略)网站(http://czj.shangluo.gov.cn),点击本项目公告下方附件下载(略)文件或到(略)领取磋商文件。

1.3.2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还应按下列要求进行磋商确认:

1.3.2.1 日期:2020年7月16日至(略)节假日除外)

1.3.2.2 时间:(略)

1.3.2.3 地点:(略)

1.3.2.4 方式:填写“供应商磋商确认登记表”(本项目磋(略)),进行现场确认或以传真方式提交确认。确认时,须同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略)

1.4 (略)响应文件的编制

1.4.1 参加本项目(略)活动的供应商须按照(略)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略)响应文件。

1.4.2 (略)文件规定须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及材料是构成资格(略)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并将复印件编入(略)响应文件。

1.5 (略)响应文件提交:

1.5.1 地点: **市**工农路12号,**财政综合楼601室

1.5.2 截止时间:2020年7月30日上午9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在当天上午8时至9时到现场提交(略)响应文件)。

1.6 磋商大会召开时间、地点:与提交(略)响应文件截止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召开。

1.7 现场踏勘与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与答疑。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与采购人联系。

1.8通信地址: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磋商组织机构:(略)

地 址:**市**工农路12号(**财政大楼612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1.9 磋商保证金

1.9.1交纳金额:(略)

1.9.2交纳账户

户 名:(略)

账 号:(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会计营业室

行 号: (略)

1.9.3 交纳时间:(略)

1.9.4 交纳方式:通过金融机构以转账、汇款等非现金方式交纳。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1 名词解释

采购人:(略)

磋商组织机构:(略)

监管部门:(略)。

供应商:指按照磋商邀请函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并经磋商组织机构确认,参与磋商活动的(略)。

2.2 磋商

2.2.1(略)为提升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在**建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一个,该基地由走进**、漫步**、认知危险、3D影院、冷静处理、安全畅行、平安归来等板块组成,涉及采购的软硬件有27类,并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进行整体装修,项目预算232.8(略)

2.2.2 在磋商采购中,有《政府采购(略)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四条第一至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磋商组织机构将终止(略)采购活动,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3 磋商文件

2.3.1 磋商文件包括目录中所列的七个部分,供应商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2.3.2 供应商未能全面、正确理解磋商文件而产生的误解、疏漏以及所带来的不利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3.3 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正:

2.3.3.1 磋商组织(略),修改、澄清和补正的内容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3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不足3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该澄清、修改和补正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3.3.2 供应商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3(略)

2.3.3.3 磋商组织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但至少在磋商(略),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政(略)。

2.3.3.4 磋商文件的获取

2.3.3.4.1 供应商可登录(略)网站 (http://czj.shangluo.gov.cn),点击本项目公告下方附件下载(略)文件或到(略)领取磋商文件。

2.3.3.4.2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还须按磋商邀请函上报(略)

2.3.3.5 供应商一经磋商确认登记,其磋商权利不得转让。

2.3.3.6 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磋商组织机构。

2.4 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资料。

2.5 磋商保证金的提交与退还

2.5.1 供应商须按要求向磋商组织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其金额为人民币8,00(略)。

2.5.2 供应商须在2020年7月29日上午10时前,将磋商保证金以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磋商组织机构(汇款单位名称须与磋商单位名称一致),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出具转账凭据原件,磋商组织机构核实后向其出具收款收据。

2.5.3 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不能出具磋商组织机构开出的收款收据或相关证明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5.4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2.5.4.1 成交方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正式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汇出账户。

2.5.4.2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汇出账户。

2.5.5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5.5.1 在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或者无故退出磋商活动的;

2.5.5.2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5.5.3 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略),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5.5.4 供应商在(略)形的。

2.6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2.6.1 磋商响应文件(略)。

2.6.2 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和计量标准:

磋商响应文件的所有文件、资料、函电文字均须使用中文,计量单位须使用公制单位(另有规定的除外)。

2.6.3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构成见第四章。未按要求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带来的不利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2.6.4 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须以完整内容为单位进行响应。

2.6.5 供应商须依据磋商文件的内容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明确表达其意愿,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主要包括:

2.6.5.1 签署法定代表人(略)。

2.6.5.2 填报响应报价一览表。

2.6.5.3 编制技术要求响应方案、商务要求响应方案、施工组织计划(略)

2.6.5.4 签署承诺书。

2.6.5.5 提交供应商(略)。

2.6.6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编制、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7 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2.6.7.1 磋商响应文件(略)。

2.6.7.2 在特殊情况下,在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磋商组织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书面要求。供应商书面同意**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供应商资格、保证金有效期相应**。供应商也可书面拒绝**有效期,其响应资格自动丧失,但保证金无息退还。

2.7 磋商响应文件式样及签署

2.7.1 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电(略)(U盘或者光盘,数据(略)),磋商响应文件前后内容应当一致,并胶装成册。磋商响应文件须使用A4纸双面打印。磋商响应文件(略),标注“共几页第几页”字样。

2.7.2 供应商须(略)。凡正、副本不相符的,以正本为准。

2.7.3 磋商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法人代表或响应授权代表在改动处旁签字方为有效。

2.7.4 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指定页面的落款处,加盖法人公章以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代理人署名签字。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7.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2.8 磋商(略)

2.8.1 供应商须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含电子版)、副本进行分装密封,并在封线处加盖公章。

2.8.2 磋商响应文件封袋正面须标明磋商文件编号、响应项目、供应商全称等内容,参见附件一:(略)

2.9 磋商(略)

2.9.1 供应商须按磋商组织机构确定的地点和时间,将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资质证件提交至磋商组织机构接收人。

2.9.2 磋商组织机构接收人仅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资质证件的接收、清点、登记工作,并请提交人进行签认。

2.9.3 提交、接收手续完毕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资质证件由磋商组织机构接收人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封、调换和退回。

2.9.4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上午9时,在宣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之后,任何人送达、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资质证件和文书资料,磋商组织机构拒绝接收。

2.9.5 无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其正式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2.10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0.1 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其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提出修改或撤回的书面申请。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得对其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

2.10.2 对撤回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再提交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密封及提交要求办理。

2.10.3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响应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略)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执行。

2.11 磋商大会

2.11.1 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由磋商组织机构主持召开磋商大会,采购人、供(略)。参加磋商大会的人员,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1.2 磋商大会按下列主要议程进行:

2.11.2.1 宣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磋商大会正式开始。

2.11.2.2 宣布参加磋商大会的单位及人员名单。

2.11.2.3 监督方代表、供应商代(略)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

2.11.2.4 开启磋商响应文件

2.11.2.4.1 磋商组织机构工作人员须当众拆封磋商响应文件,公布响应报价总表的内容。宣读完毕,按照(略),逐一提请供应商进行报价确认。

2.11.2.4.2 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报价总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响应报价总表为准。

2.11.2.4.3 未宣读的响应价格、价格折扣和磋商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等实质内容,评审时不予承认。

2.11.2.4.4 磋商组织机构应当指定专人,对报价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12 磋商及评审

2.12.1 评审工作由磋商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略),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12.2 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和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12.2.1 审查磋商文件,并对磋(略)。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略)。

2.12.2.2 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12.2.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12.2.4 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略)。

2.12.2.5 根据(略),确定符合要(略),并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2.2.6 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12.2.7 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12.2.8 向磋商组织机构及财政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2.12.3 本次磋商小组将根据《政府采购(略)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原则评审,即“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12.4 磋商及评审工作程序

2.12.4.1 磋商响应文件初审。资格性检查是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响应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符合性检查是依(略),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略)。

2.12.4.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略)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略)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略)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在规定的澄清时限(期限)内,未能答复或者拒绝答复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的,磋商小组将根(略),按最大采购风险对供应商进行评审。

2.12.4.3 变动采购需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略),须经(略)。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12.4.4 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略)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12.4.5 提交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当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12.4.6 综合评分。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12.4.7 评审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磋商小组可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略)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本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磋商组织机构审定同意后作出处理决定。

2.12.4.8 编写评审报告

2.12.4.8.1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略),并编(略)。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略)。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12.4.8.2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12.5 磋商及评审保密工作

2.12.5.1 磋商组织(略),保证评审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过程和结果。

2.12.5.2 磋商小组(略)及与评审有关的情况,泄露给其他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违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2.13 确定成交

2.13.1 磋商组织机构在评审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13.2 采购人应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推荐(略),按照综合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复函磋商组织机构。采购人(略),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推荐的第一预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13.3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磋商组织机(略),并向成交供(略),同时将磋(略)。

2.13.4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略),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4 签订合同

2.14.1 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接到磋商组织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之后,洽谈合同条款内容,拟订(略)。

2.14.2 采购人须在成(略),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14.3 磋商组织机构应督促采购人、成交供(略)购合同进行审核、确认。

2.14.4 采购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

2.14.5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在征得磋(略),可以与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次类推至第二位。

2.14.6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确需修改、变更时,按照相应的审核批准程序办理。

2.14.7 磋商文件、成(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5 有关费用

无论本次磋商过程的作法和磋商结果如何,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与磋商有关的一切费用,不得要求磋商组织机构或采购人予以补偿。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3.1 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为供方)与(略)(以下简称为需方)根据磋商结果协商签订,经磋商组织机构确认,并报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案。

3.2合同内容及金额:即供方的投标具体内容及其中标总金额(包括与本项目软硬件和装修工程的供应、安装、调试、维保、运输及税金等一切费用)。合同一经签订,在合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合同金额不得变更。

3.3设备技术规格、数量:即供方交付的设备等技术规格、型号、数量与投标文件所指明的,或者与本合同所指明的设备和软件技术规格及型号相一致。

3.4知识产权:即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中标设备、线材或软件等材料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

3.5交货(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

3.6供货要求:供方必须按照投标文件列明的设备或者工程量清单及技术参数进行供货和施工,并在供货前要对(略),对于不经确认所供设备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相符的,需方有权拒收,直至终止供货。

供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当及时(略),说明原由、拖延的期限等;需方、招标组织机构在收到通知后,尽快进行情况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工期或者通过协商加收误期赔偿金。

3.7交货地点:(略)

3.8设备的安装及调试:供方供货到位后,要负责所供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并确定专人操作培训,直至正常运行或使用、人员能够独立操作为止。

3.9包装:包装必须(略),以及国家有关标准或企业标准或合同要求。供方应承担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引起的所有损失的责任和费用。

3.10运输:供方负责所有设备的运输。确保设备安全、完整到达需方,运杂费用包含在总价内,包括设备从供货地点到使用地点的运输费、搬运等一切费用。供方可根据交货期、运输条件自行选择运输方式(另有规定的除外)。

3.11安装:由制造商授权的技术人员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完毕货物技术指标须经验收合格,并附验收报告。

3.12付款方式及期限: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由需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合同总额的90%,其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满(略)后一次付清(质保期从验收合格次日起算)。付款时供方需提供本公司正式税票及项目完工验收报告。

3.13技术保障:国产产品提供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相应产品的检定证书、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进口产品提供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口(略)

3.14质量保证

3.14.1选用的设备必须保证技术指标先进、质量可靠、进货渠道正常,配置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14.2设备须符合(略),确保达到最佳运行状态。

3.14.3供方供应的设备等项目应提供清单(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保修证明、专用工(略)单证),并且提供货品的(略),出具设备清单(略)。在到货2(略)(具体方式在合同中明确)。

3.14.4供方应当保证所供设备的来源渠道正常,产品和设备(略),并确保生产供应的设备无假货、水货、翻新货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技术指标等要求,并在质保期内、外应对由于设备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质量问题负责。

3.14.5在质保期内,如果发现设备等项目的质量、规格、技术指标等存在与合同有任何一项不符,需方应在最短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索赔。同时通知招标组织机构。

3.14质保及售后服务:

3.14.1本项目整体质保三年,软件提供免费终身维护和升级。在质保期内,所有货物,工程和服务全部免费;保修期外,供应商能及时地为用户提供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备品备件和相应维修服务。

3.14.2维修维护:在**有专业的维修站和维修工程师;售后工程师大于2人,并提供名单(略),自用户报修时间起算,24h内需提供相应解决方案;48h内提供上门服务。

3.15培训要求:

3.15.1供方应在中国境内设有专业的培训中心,应免费为需方工作技术人员提供应用培训及日常维护培训,包括现场培(略),人数不限。直到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能够达到普通维护要求。

3.15.2**免费服务热线,在线服务,指导操作,诊断故障,排除故障

3.16采购项目执行内容需要调整时,经需方同意,并经招标组织机构审核确认后,可以对相应的设备进行调整,并协商确定价(略)。

3.17验收:通过安装的货物和工程、经调试运行正常后,在达到使用条件时,由供(略),经需方同意,并经招标组织机构审核确认后,由需方邀请有关专家及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共同对项目进行完工验收;验收合格的,交接项目实施全部资料,并填写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验收以合同、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等为依据。

3.18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19在发生(略)。

3.20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3.21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国合同(略)供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需方**招标组织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供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需方违约,应当赔偿供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3.22合同一式四份,需方、供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招标组织机构各执一份。

3.23其他(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第四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构成

供应商编制的(略)响应文件,应参照本章指定格式文本进行编制,未按指定格式文本编制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略)

(略)响应文件

文件编号:(略)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2020年 月 日

目 录

第1部分 法定代表人证明与授权书

第2部分 响应函

第3部分 磋商响应报价一览表

第4部分 技术及商务方案

第5部分 供应商承诺书

第6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第1部分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授权书

4.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略)

企业法人

企业名称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网 址

工商登记机关

税务登记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签名)

性 别

职 务

联系电话

传 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身份证背面)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4.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略)

被授权人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手机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网 址

被授权项

目与内容

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授权范围

全权办理本采购项目的报价、谈判、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

法律责任

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授权期限

本授权书自开标仪式之日计算有效期为 天。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署栏

(身份证正面)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身份证背面)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重要提示:1、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并要求在(略)响应文件正本内装订授权书原件,否则作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处理,自动丧失谈判资格。

2、本授权书有效期应自提交(略)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九十天。

第2部分 响应函

致:(略)

企 业 法 人

企业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授权代表

职务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正本 份、副本 份

交纳保证金

RMB: (略)

作为参与磋商活动的供应商郑重声明

A

依据磋商文件的内容要求,提供完全满足采(略)。

B

已详细阅读和核实全部磋商文件内容,完全清楚和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所有权利。

C

同意提供与(略)。

D

完全理解最低响应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且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论及成交结果。

E

如若成交,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及承诺条件,全面签约并履行约定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F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自正式递交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 90天。

有关本次磋商活动的所有联络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联 系 人

网 址

手机号码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企业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3部分 磋商响应报价一览表

4.3.1 磋商响应报价总表

供应商名称: (略)

序号

项目名称

保证金(元)

报价(元)

工期(日)

质保期(月)

备注

1

设备及软件

2

装修费

3

安装调试费

4

税金

5

其它费用

合计

大写:

小写:

报价声明:

供应商

法人或被授权人

签署日期

(企业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1、本表报价大小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单项报价经计算后与所报总价不符的,以单项价格为准。

2、此表为样表,供应商可根据本表进行调整和扩展。

4.3.2 响应报价分项价格表

4. 3.2.1标(略) 单位:元

1

2

3

4

5

6

7

8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原产地及

制造厂名

品牌及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合计金额:

4.3.2.2其他分项列表价 单位:元

1

2

3

4

5

序号

报价项目

内容和标准

报价

备注

1

至最(略)

2

安装调试费

3

技术服务费

4

检验鉴定费

5

培训费

6

各项税费

7

其他

合计金额:

供应商名称(章):

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说明:1.“标的物列表价”和“其他分项列表价”的合计金额,应与“磋商响应报价总表”的总报价一致;若不一致时,应以“标的物列表价”和“其他分项列表价”的合计金额为准。

2.“其他分项列表价”为样表,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各自的具体情况自行编制。

第4部分 技术及商务方案

4.4.1技术方案

4.4.1.1设(略)(可附产品彩页)。

4.4.1.2项目实施方案。

4.4.2商务方案。

4.4.2.1对合同主要条款的响应说明。

4.4.2.1售后服务内容情况说明。

4.4.3其它需说明的内容。

技术指标响应表

品目

采购文件标的物技术指标(按采购文件填写)

响应的标的物技术指标

(供应商如实填写)

响应评价

(负差(略))

备 注

说明:如果磋商方填写的不真实,则造成的不利后果和风险,由磋商方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本表为通用表格,磋商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本表进行调整和扩展。

第5部分 供应商承诺书

4.5 签署违规违法行为承诺书、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未签署或(略),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正本须装订本承诺书原件,副本可装订复印件。

未被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承诺书

致:(略)

作为参加编号SLCG-JZXCS(2020) 号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磋商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企业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受到行(略)

致:(略)

作为参(略)(2020) 号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我公司郑重申告并承诺: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 次(没有,填0),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企业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

(略):

根据贵中心关于本项目的磋商邀请,我单位自愿响应本项目磋商,并在此承诺:

1、我单位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报表和数字真实有效,与我单位的实地情况完全相符。

2、我单位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向贵中心(略),以谋取成交。

3、我单位若获得本项目成交资格,将严格按磋商文件有关要求和响应文件有关承诺,按期完成规划的编制,并做好售后服务。

我单位若违反以上承诺事项,愿接受政(略),被列为黑名单在网上公布,并在三年(略)。

承诺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略)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6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4.6 供应商须按(略)邀请函上规定的资格要求,将所有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按顺序编入本部分。

第五章 资格证明文件及审核

5.1 供应商须按下列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提交相应证明资料:

A、营业执照原件

B、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

C、业绩证明原件

D、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E、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F、法定(略)

特别提示:

1、上列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格条件,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将丧失磋商资格。

2、供应商应(略),将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另有说明的除外)单独封装,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封袋须自行编制,正面应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名称、数量等内容)

3、为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完整性,供应商须将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按顺序分别装订于磋商响应文件第六部分中,以备审查。

第六章 评审办法

本项目经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充分磋商后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这里所用的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打分的算数平均值(计算过程保留两位小数)。其具体程序如下:

6.1 初步审查

磋商小组将依照以下程序进行磋商评审,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6.2 初步审查的内容包括:

6.2.1 供应商(略)

6.2.2响应文件内容是否齐全;

6.2.3 是否按(略)

6.2.4 是否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6.2.5 响应文件是否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2.6 磋商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价;

6.2.7 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略)文件规定的属响应无效的情形。

6.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资格无效。

6.3.1 未按要求进行报名确认登记的。

6.3.2 未交、或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6.3.3 提交响应文件份数不足的。

6.3.4 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制作、密封、签署、盖章的。

6.3.5提交的(略)。

6.3.6 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的。

6.3.7 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6.3.8 经磋商后响应方案明显不符合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又拒(略)。

6.3.9 附有采购人、磋商组织机构不能接受的条款的;

6.3.10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4 与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进行首次磋商。首次磋商内容(略)。经首次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根据最终采购需求,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6.5由磋商(略)分。

评标(略)

项别

总分值

评审要素

备注

100

分项

价格

45

45

最低有效报价为基准价计45分。其他各供应商的报价按下列公式计算:(Y/X)×45=Z, Y=基准价、X=报价、Z=报价得分,报价不完整的,得0分。

技术方案

35

10

产品技术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8分。产品技术参数优于本项目要求的再加1分,最高2分。功能或技术参数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13

1.? **部交(略)(影片内容包括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强行超车、超员等主要交通违法行为,每部时长不低于5分钟),演示(略),5部以下不得分。演示内容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事故影片使用权或版权证明(强行超车,超速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员等5部)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2.? 提供安全步行VR体验、安全骑行VR体验、交警指挥手势投影版体验装置、汽车安全驾驶教育模拟装置现场软件演示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自备笔记本电脑进行演示)

现场演示

10

**交通安全教(略)(包括平面图、效果图、布线图、施工图及门头设计图)和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得8分,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完整不得分;能够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再加2分。

2

具有摩托(略)书得2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未提供或者(略)。

财务状况

3

1

如实填写企业经营情况表,并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的得1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1

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且资信情况良好的得1分。

1

提供2019年任一季度(连续3个月)企业为职工交纳社保(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信誉业绩

5

5

提供近三年以来本项目相同或相似项目合同原件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5分。不提供不得分。

售后服务

10

2

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售后服务要求,并提供详(略),否则不得分。

5

提供生产厂商(略),且服务措施可行,服务内容全(略),此项最多得5分。

1

配备专职售后服务人员,并提供售后服务证明的得1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1

售后服务响应及时,设备发生故障后的补救措施明确可行得1分,否则不得分。

1

培训方案有具体计划,有具体技术人员安排,培训内容详实得1分,否则不得分。

商务响应

2

2

满足商务合同条款要求,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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