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分公司**市骆驼大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http://(略)gov.cn/mlzfw/25221/25222/26735/26757/28400/28402/content_(略).html
2020-08-15 15:(略)
索引号 | 502/(略) | 发布机构 | 市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 | (略) | 公开日期 | (略)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日期:(略)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关于2020年8月3日—2020年8月7日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8月3日—20(略)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及传真:(略)
通讯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略)
作出的(略)(报告(略))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文件名称 |
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关于**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分公司**市骆驼大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汨环评批〔(略)doc | (略) |
(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