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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市·市辖区][公开招标][施工]2020年辽宁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本溪市)[正在报名]

辽宁本溪 全部类型 2020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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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略)·市辖区][公开招标][施工]2020年**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略))[正在报名]

信息时间:(略)

2020年**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

((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略))(以下称为“本项目”)已由**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0年全省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三批)的通知》(辽交规划发〔2020〕125号)和**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2020年**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略))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20〕2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资金,招标人为(略)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略)

2.1项目名称:2020年**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略))

2.2项目地点:(略)

2.3服务期限:(略)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略)境内。主要涉及集本线、鹤大线等2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主要工程量有新增设各类交通标志30套、施划热熔标线1328.2平米,施划振动标线126.1平米、增设A级钢护栏(标准段)48延米等。

2.5投资规模:(略)

2.6投标保证金:(略)

2.7质量目标:(略)

2.8安全目标: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资格(略))

(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项目投标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略)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19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3企(略):

业绩要求为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竣(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工程。

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省级(含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相关业绩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4主(略):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3年至少担(略),应具有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提供社保证明。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略),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3年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交通工程的施工任务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提供社保证明。

注:主要人员业绩以省级(含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略)准,应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相关业绩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如项目经(略),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5企业信用

投标人具有2019年度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B级(含B级)及以上,若在交通(略)结果为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略)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略)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9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经人社(略)(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3.10中标人需配合地方政府办理征地拆迁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各种问题。

3.11中(略),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需自行解(略),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2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节假日不休息) 在(略)**水洞路崔家巷5栋1号(略),持①企业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③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复印件⑤网查业绩截图并写明查询路径⑥开具发票的相关信息⑦代理人联系方式及有效邮箱(以上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套(含电(略)),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略)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略)公共**交易中心((略)**解放北路101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6.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略)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略)gov.cn/)、**省(略)公共**交易平台(http://(略)gov.cn/)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 若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略)**华程路42号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人:(略)

地址:(略)**水洞路崔家巷5栋1号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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