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项目名称:**市交通(略)(**部分)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市交通及治安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部分)主体工程已经全部竣工,为确保该项(略),该交通及治安监控项目**部分共149个点位需网络服务供应商提供网络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扶政办函【2019】6号)等相关法律(略),该项目拟采购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服务期限拟定为三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三年服务费(含线路铺设等前期投入费用)合计160.92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省有限公司**分公司作为(略)原交通治安监控(**部分)网络服务供应商,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线路原已经铺设到位,且该公司给予(略)的该交通及治安监控(**部分)服务费报价也最低。经聘请**市通信工程、信息工程、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的高级工程师组成的论证小组对项目进行论证,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08 月 18日 至 2020 年 08月 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因**市**的范围正在逐渐扩大,需要安装交通及治安监控的点位也会相应增加,为保证项目服务的连续性和一致性,该项目在三年服务期限内新增设的交通及治安监控点位的服务也由(略)提供,服务费与此次服务费标准一致,不再另行采购确定。
2、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3、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九条要求,采购人将进行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五、(略)
1.采购人
联 系 人: (略)
联系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略)
联系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3.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略)
联 系 人: (略)
联系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略)
(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略)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