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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宁夏医药“招采合一”平台整合共享升级建设项目应用系统建设标段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宁夏银川 全部类型 2020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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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略)

采购计划编号: (略)

项目编号: (略)

项目名称: (略)**医药“招采合一”平台整合共享升级建设项目应用系统建设标段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元): (略)

最高限价(如有): (略)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1 医药“招采合一”平台整合共享升级 (略)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略)。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略),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略)(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略),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略)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4 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5 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略)

时间 (略) 18:34:58 至 2020-08-28 18:00:00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略)cn); **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略)org)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9:00:00 (**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9:00:00(**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 **市**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C200115(略)**医药“招采合一”平台整合共享升级建设项目招标文件.pdf

代理机构:(略)

发布日期: (略)

信息来源:http://(略)177.158/ningxiaweb/(略)/00200(略)/f3bf7e50-be71-40de-8094-44a4dca00528.html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1 服务类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略)**医药“招 采合一”平台整合共享升级建设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略) 磋商文件编号:(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0 年 8 月 21 日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医药“招采合一”平台整合共享升级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略) 招标文件编号:(略) 采购单位:(略)(**市****中路 51 号)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中心(**市**中路 51 号(略) 6 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0951-6891031 采购需求:医药“招采合一”平台整合共享升级(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1300.56 万元(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4 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 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5 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 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 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 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 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 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 年 8 月 21 日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 18:00 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地址:http://main.nxggzyjy.org/TPBidder/ 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项目报名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请拨打 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西部安全认 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地点 1:**市**中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公共**交易服务中心 四楼大厅;办理地点 2:**市民大厅 C座**市公共**交易中心 713 室。) 2、办理完成后通过 CA 锁登陆**公共**交易平台(http://main.nxggzyjy.org/TPBidder/),在【采 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页面搜索项目名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 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台使用及操作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 服电话:4009980000 按 2 号键或 0951-6891120 进行咨询。 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 QQ 交流群:283038356 进行咨询。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年 9 月 1 日 9:00 开标地点:(略)(**市**中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www. nxggzyjy.org);**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www.ccgp-ningxia.gov.cn)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略)**医药“招采合一”平台整合共享升级建设项 目 采购内容:医药“招采合一”平台整合共享升级 2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0951-6891031 3 项目采购预算:1300.56 万元 磋商保证金为:10 万元 缴纳时间:2020 年 9 月 1日 9:00 前 4 投标有效期:磋商后 60 天 5 答疑会时间及地址:(不安排现场答疑,有疑问者请于磋商前五日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在**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所有供应商请自行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6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市**中路 51 号)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0 年 9 月 1日 8:30 至 9:00 7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0 年 9 月 1 日 9:00 磋商地点:(略)(**市**中路 51 号) 8 服务期:按合同约定 9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须连续逐页编码,正反打印,采用胶印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 密封递交。 10 以响应文件正本为实际性响应证明,不寻求外部证据来证明。 11 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12 磋商保证金:供应商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缴纳账号,磋商保证金缴纳必须从供应商的基 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未按要求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正常退还。 13 投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需向工作人员出示磋商保证金交款凭证。 14 1、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 号文件执行,小型 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 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 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 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回族自 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4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且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2.2 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 家组成以确定成交单位的临时组织。 2.3 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4 采购合同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 成交供应商。 3.条件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 4.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 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 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 记录); 4.4 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5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 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 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4.5 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必须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将视为 未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费用 5.1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此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投标有效期 6.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60日。在此期间,凡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 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6.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 式向供应商提出**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3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 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响应文件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接受投标有效期**的 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6.4本须知第7条关于磋商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后的投标有效期。 7.磋商保证金 7.1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 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 标。 7.2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提交。 备注: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户汇出,供应商汇款账号必须与报名供应 商一致。 7.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当天需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在发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6 放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无息)。成交 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7.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有违法所得的,没 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7.4.1 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7.4.2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7.4.3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7.4.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4.5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7.4.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7.4.7 供应商有前款 7.4.2 至 7.4.5 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 7.5 采购人的利益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从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中 获得补偿。 8.中标服务费 8.1 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二) 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组成 9.1 竞争性磋商公告 9.2 供应商须知 9.3 合同通用条款 9.4 项目说明和采购服务需求 9.5 响应文件(格式)。 10.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1 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中有关问题进行澄清。 10.2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照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一次性 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7 求,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同 意及接受磋商文件之全部内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不 再受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或质疑。 10.3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的 澄清、修改、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 束力。 10.4 为使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和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 将此变更以公告及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投标使用的文字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 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 符号。 12.响应文件的构成 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 13.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3.1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一旦中标, 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3.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 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 处理。 13.3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报价。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证明所投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能力以及符合磋商文件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8 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2 供应商应注意:磋商文件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内容仅作为说明 并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可以提供更优于服务内容的服务。 16.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6.1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份数(一份正本,六份副本)提交响应文件。 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正确签署。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 正本为准。 16.2 开标时,响应文件中竞争性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 不一致的,以竞争性磋商报价表为准。响应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 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 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6.3 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制作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进行制 作。如非必要,不得改动。且改动内容不得改变和降低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 性内容。 17.2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顺序进行装订。 17.3 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磋商小组 据此做出的一切可能的处理决定。 17.4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一份和副本六份用包装袋封装在一个 密封袋中,在标书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7.5 密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7’)之前启封”字样。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9 17.6 供应商应在密封袋上写明自己的名称和地址,以便其响应文件晚于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送达采购人时,能原封退回。 18.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9.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 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发送,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竞争性磋商、评审与成交 20.开标 20.1 采购人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供应商须委派 授权代表参加。 20.2 开标时,应当由供应商派代表一起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 认无误后,进入磋商评标阶段。 21.评标 21.1 开标会议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 21.2 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的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由采购人 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 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1.3 在竞争性磋商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 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 避。 21.4 磋商小组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 21.4.1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 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 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1.4.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21.4.3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 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4.4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 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1.4.5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 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 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11 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 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1.4.6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 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代 理机构当众宣读各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 组成部分。 21.4.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 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 证金。 21.4.8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 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 评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1.4.9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 荐 3 名或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 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并编写评审报告。评 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 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最终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1.5 磋商小组在商务评审时,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 标处理: 21.5.1 应交而未交磋商保证金的。 21.5.2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1.5.3 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21.5.4 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单位预算,且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 21.5.5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编制或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辩认的。 21.5.6 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12 21.5.7 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退出磋商的。 21.5.8 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的。 21.5.9 妨碍采购人、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 21.5.10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6 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技术评审时,供应商如有下列情 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1.6.1 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或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21.6.2 磋商小组 2/3 以上(含 2/3)的成员认定供应商的方案、技术含 量低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1.7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 寻求外部证据。 21.8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 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 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 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1.9 评标细则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 后磋商报价)×10 2 资信实力 (15 分) 投标人具有 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 信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每具备 1 项得 2分,最高 6 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13 位公章) 投标人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 CMMI3 级及以上能力认证得 3 分。(证书复印 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具有类似药品或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交易、监管等软件著作权,每具备 1 项得 1 分,最高 6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企业业绩 (10 分) 提供 2018 年 1 月至今省级或以上药品(医用耗材)类似软件开发或维护或数据服 务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 2 分,满分 10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 盖公章) 4 服务方案 (55 分) 1.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9 分): (1)对国家相关政策、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业务以及项目建设重点难点有深刻的 理解和分析,根据分析的详略程度得 1-3 分,未提供不得分。 (2)对**自治区相关政策、现有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业务、信息化现状以及项 目建设重点难点有深刻的理解和分析,根据分析的详略程度得 1-3 分,未提供不得 分。 (3)针对本项目的采购内容提供详细的需求分析,根据分析的详略程度得 1-3 分, 未提供的得分。 2.总体设计(6 分):提供系统应用架构、逻辑架构、数据架构设计,每提供一项 得 2分,最高 6 分。 3.功能设计(10 分):根据采购需求的描述,吻合度高、业务流程图详细清晰、功 能设计描述准确、系统功能截图齐全得 8-10 分,符合采购需求,功能设计有针对 性,有业务流程计划,功能设计明确得 4-7 分,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功能设计基本 满足得 1-3 分;未提供不得分。 4.数据治理迁移方案(10 分): 投标人根据现有**医药采购平台运行情况和数据现状,提供数据治理迁移方案。 对数据现状了解透彻且治理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能够保证新老系统平稳切 换过渡,得 8-10 分;基本准确、但不全面和具体的得 4-7 分;方案不够准确,不 能够保证数据安全迁移的 1-3,未提供不得分。 5. 数据库设计(4 分): 提供数据库结构设计得 2 分;提供数据库建设方案,得 2 分。 6. 培训方案(6分): 提出完整的项目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合理可 行、能充分体现组织能力和培训水平的、充分保障采购人需要的得 4-6 分,有培训 计划,内容不够完善详细的得 1-3 分,未提供不得分。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14 7. 售后服务能力(10 分): 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流程、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等的售后服务方案,有 标准化的技术支持和提供及时的服务响应,对用户有很好的保障得 8-10 分,技术 支持和服务响应时间及其他售后保障较好的得 4-7 分,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不够完 善,提供服务响应不够及时的,不能提供充分的保障的得 1-3 分。未提供不得分。 5 原型演示 (10 分) 投标人讲解演示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不包含提问交流时间),非原型演示或无演 示不得分。 1.系统整体功能完整,介绍、展示及答辩思路清晰,演示流畅、工作流程合理、功 能模块设计清晰、边界划分清楚、界面设计简约、操作简便、软件系统部署合理, 各项功能衔接流畅,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8-10 分; 2.系统整体功能完整,介绍、展示及答辩思路清晰,功能模块设计清晰,操作方便, 各项功能符合采购需求的得 4-7 分; 3.系统整体功能完整流畅,功能模块设计清楚,界面合理,可以满足基本的交易结 算各项采购需求得 1-3。 注: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见,因复印件模糊导致无法 得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2.1 开标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 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方面有关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22.2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如向磋商小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 投标被拒绝。 23.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23.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 家的(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外)。 23.2 发生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3.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 在招标采购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 无效: 24.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4.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15 24.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 人; 24.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4.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4.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六)授予合同 25.合同的授予 25.1 磋商小组应当确定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 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 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成交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结果将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公布,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 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26.2 在发布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 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 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合同签订及履约 27.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7.2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 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并予以通报: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16 (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作说明,且未经采购 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七)质疑 28.质疑 28.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8.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 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8.3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计算; (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自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8.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 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不予受理。质疑 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七)网上报名成功页面截图。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17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 章。 28.5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 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 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序号 受理内容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1 磋商文件质疑 **政府采购中心 (略) 2 成交结果质疑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18 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仅供参考) (一)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 应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格。 2.“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服务。 (二)采购需求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以及所附的服务方案等要 求相一致。 (三)专利权 供应商应保证为采购人所提供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版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一旦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 控,供应商必须对可能发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四)合同款的支付 1.供应商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提供服务,采购人应按合同条款的规定进 行验收,并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2.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的,当供应商忠实履行了合同,采购人应向财政部 门提交《成交通知书》《合同》《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和《政府采购履约验 收资金结算书》,由财政部门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款。 3.实行采购人直接支付的,当供应商忠实履行了合同,并向采购人提交 了付款所必须的凭证和相关文件,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供服务验收合格后, 应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款。 (五)质量保证 1.供应商应保证服务质量;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需求。对提供的 服务负全责,因服务质量产生的问题等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 有费用也均由供应商负担。 (六)索赔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19 如果服务的质量与合同不符,采购人应报请相关部门,并有权向供应商 提出索赔。 (七)供应商误期赔偿 1.供应商承担的服务项目须严格按照其在报价表中确定的完成日期,并 经相关各方验收合格后交付买方使用。 2.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采购人﹔采购人 在收到供应商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以便及时决定是否修改合 同、酌情**合同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 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的,逾 期 日内的,供应商按日向采购人承担本合同总价款_____‰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 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供应 商除承担之前的逾期违约责任外,还应按本合同总价款 ﹪的标准向采购 人承担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地震、洪涝、火灾等,不能预见、不能 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可予以延 长,**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整个全部或 部分合同无法履行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九)税费 1.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中应包含国家规定合同当事人双方交纳的所有税 费。 2.如供应商经采购人证实确实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 要求从未付合同价款中取得补偿。 (十)采购人的责任 1.在合同实施期间,采购人应指派专人配合供应商工作,并为供应商履 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场地、资料、人员上的帮助。如因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无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20 法如期履行,采购人须对因此造成的后果负责;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供应 商有权要求从买方获得赔偿。 2.采购人不得强迫供应商接受合同以外的无理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采 购人合同以外的任何无理要求而不被视为违约。 3.在合同实施期间,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可就合同的未尽事宜签订补充 协议,但不得签订背离原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 (十一)仲裁 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对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友好协商 办法加以解决。如从协商开始 30 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二)转让 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 义务转让或变相转让给他人。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供应商、政府采购中心和财政部门(含财政 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各执 份。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服务需求 (本部分内容在磋商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实质性变动) **医药“招采合一”平台整合共享升级建设项目应用 系统标段采购需求 一、 项目概况 (一) 建设目标 为积极推进我区医疗保障改革发展,提升平台服务能力与水平,在深入学习领会国务 院和有关部委(局)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我局结合医药招采实际的同时与公共**交易平 台整合工作联动,持续推进交易电子化进程,显著提升信息一体化水平,不断完善服务标 准化体系,为整合共享升级建设工作提供了制度性优势。 自治区公共**交易管理局组织开展**医药“招采合一”平台整合共享升级建设项 目的建设工作。围绕“规范、优化、创新”的理念,以公共**交易平台为基础,基于“交 易、服务、监督”三个方面,为相关各方提供多层次、强大的医药“招采合一”平台。 本项目将紧紧围绕医药“招采合一”平台整合共享升级建设目标要求,开展信息流、 商流、资金流“三流合一”建设工作;健全药品价格发现机制和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按质 量优先、价格合理、供应保障、性价比适宜的原则制定药品采购规则;理顺高值医用耗材 价格体系,完善全流程监督管理;加强与国家谈判药品采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省 级区域联盟等协同联动和有效利用;坚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 透明、分类采购、“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全程监控等措施,实施医药集中采 购相关政策;健全监管机制,实现 “网下无交易、网上全公开”,采购交易全流程可追 溯可见证。 (二) 建设依据 1. 国家医药招标采购相关政策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 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 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22 〔2017〕13 号);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8〕6 号); 《关于开展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8〕4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19〕2 号); 2020 年 2 月 25 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的意见》 (中发〔2020〕5 号);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卫规财发〔2010〕64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 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 号); 《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 70 号); 《关于治理高值医用耗材的改革方案》; 《关于推动药品采购等纳入统一的公共**交易平台的通知》(发改电〔2017〕57 号); 《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 《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 《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 57 号)。 2. **回族自治区医药招标采购相关政策文件 《**回族自治区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 7 号); 《**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宁药招办发〔2014〕18 号); 《**回族自治区基本药物统一配送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的通知》(宁药招发〔2011〕 1 号); 《**回族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管理办法》(宁药招办发〔2017〕 11 号); 《**回族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价格监测管理办法)(宁药招办发〔2017〕 12 号); 《**第二类疫苗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宁卫计发〔2016〕108 号);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23 《**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整合专题会议备忘录》(2019 年 2 月 15 日); 《**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平台整合升级工作沟通协调会议备忘录》(2019 年 3 月 20 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公共**交易管理局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宁 夏医药“招采合一”平台整合共享升级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63 号(2019 年 10 月 30 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审计厅、关于印发《**回族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和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宁发改高技〔2019〕444 号); 《关于加快推进全区非涉密政务应用系统在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集中部署的函》(宁 信办函〔2016〕57 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公共**交易管理局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宁 夏医药“招采合一”平台整合共享升级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63 号)。 3. 技术规范文件 中华人民**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1999); 标准化工作导则信息分类编码标准规定(GB7026-86); 标准体系表编写原则和要求(GB/T 13016-91);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GB/T 7408-1994);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 2659-2000); 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GB/T 7027-2002); 政务信息**交换体系(GB/T 21062.2-2007); 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GB 8567-88);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6-88); 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书编制指南(GB9385-88);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6-2001);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GB 9386-88);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T 12504-1990); 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GB/T 12505-1990);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24 信息处理程序构造及其表示的约定(GB 13502-92); 计算机软件维护指南(GB/T 14079-1993); 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GB/T 14394-1993); 计算机软件单元测试(GB/T 15532-1995); 信息技术软件产品评价质量特性及其使用指南(GB/T 16260-1996); 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试(GB/T 17544-1998); 计算机软件分类与代码(GB/T 13702-1992); 软件工程标准分类法(GB/T 15538-1995);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T 12504-90);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GB/T 28448-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 GB/T 25070-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 22240-2020。 ★《**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 ★《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 2017 版》 ★《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 ★《医院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测评》 (三) 建设内容 **医药“招采合一”平台整合共享升级建设项目通过实施平台与公立医疗机构系统 联网,强化平台数据与医疗机构采购、使用数据的比对分析,各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贯穿整个医药招采工作的全过程,实现对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需求确认、招标采购、三方合 同、生产配送、使用管理、履约结算、见证预警、行政管理(在线管理、部门履职)以及 协同监督(在线监督、核查问责)的九位一体闭环管理。 平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医药交易系统、综合服务系统以及协同监管系统三大应用系 统。 1. 建设医药交易系统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25 在现有基础之上进行优化完善,进一步规范医药交易系统建设。医药交易系统面向管 理经办部门、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医**点药店提供基础数据库、分类采购、 网上交易、资金结算、短缺药品管理、“两票制”管理等功能。 对基础数据库、分类采购、网上交易、短缺药品管理、“两票制”管理等属于原先已 有的业务模块进行规范和优化;对资金结算业务进行创新,引入资金流,实现网上资金结 算,确保每笔订单的真实性,有效解决采购交易数据真实性难以保证的问题。 2. 建设综合服务系统 以业务为核心、大数据技术为工具,建设综合服务系统。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医疗保 障局、卫生健康委、药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厅、医疗机构提供优质高效的管理服务,包括 交易统计分析、药品价格管理、医疗服务价格监测、药品使用管理、短缺药品监测预警、 药品追溯监管、“两票制”验票等。 对交易统计分析、药品价格管理、短缺药品监测预警等属于原先已有的业务模块进行 规范和优化; 为自治区医保局提供医疗服务价格监测服务,持续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采集、数据标化、 分析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为价格监测与控制、医保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提供数据服务和保 障。 为自治区医保局和卫健委提供药品使用管理测服务,通过对合理用药监测、重点药品 监控、药品(医用耗材)运行情况监测,及时监测发现医疗机构在医药使用流通过程中的 问题,在线推送并监督解决,为合理制定医保政策提供依据。 为自治区药监局提供药品追溯监管服务,实现中标采购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 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发挥药品追溯数据在问题产品召回及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作用,挖掘 药品追溯数据在监督检查、产品抽检和日常监管中的应用价值。 为平台用户提供“两票制”验票服务,建成基于“两票制”要求,与“金税三期”(第 三方查验平台)接口集成,实现在平台进行发票查验,验证发票信息是否符合要求,实现 网上验证发票真伪的功能。 3. 建立健全协同监管系统 围绕自治区统一的医药采购平台,建设覆盖全区、统筹利用、上下联动、纵横协管、 **共享、综合分析的协同监督系统。协助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药监局、商务厅、 纪检监察等行政监督部门开展行政监督工作,各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各司其职、互相协 调、密切配合,通过协同监督子系统开展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建立 接收、转办、处置、反馈等工作机制,横向与各管理经办部门、纵向与各级机构互联互通,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26 注重数据和业务标准的统一,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提 高管理协作效率,提高政府管理效能。 (四) 系统建设原则 1.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本系统升级改造内容涵盖医药集中采购配送整个过程,涉及面广,功能多,但建设周 期又要求非常短,所以需要本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来进行建设。在统筹规划基础 上,急需的系统先建先用,然后再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完善整个平台;并随着新业务的不断 深化,进一步充实和扩展整个系统,使系统能够与时俱进和可持续发展。 2. 数据集中、业务分散 数据集中式管理,有利于信息整合、共享与交换,确保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所以系统一定要建立一个布局合理、运转高效和安全可靠的数据中心,为后期整个应用系 统的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3.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为促进系统数据的共享和综合利用,在保证系统安全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系统建设 应遵循国家标准的数据库开发规则,使用标准的数据元、数据字典和软件可重用构件库; 系统所采用的信息分类编码和数据接口等技术标准也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行业规 范执行;业务需求要按医院医药集中采购相关标准要求设计。总之,系统要做到指标体系 标准化、工作流程规范化。 4. 整合**,立足完善 要立足对已有的软硬件设备、业务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等**的完善与整合,使既往投 资和现有**发挥更大作用。要采用主流技术手段和成熟的软硬件产品,同时又要注意先 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 5. 开放式设计 系统应基于业界开放式设计标准,采用平台化和模块化的设计,对系统中的网络协议、 数据接口、指标体系进行统一规划,并预留出足够的接口,为系统的进一步扩展奠定基础。 系统的应用模块应是可移植的,确保系统在硬件基础升级后不需要太大改动就可以照常运 转。 6. 保证信息安全 系统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招投标信息安全保密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建设。 7. 遵循标准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27 系统必须遵循《**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医院信息化建设应 用技术指引 2017 版》、《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医院互联互 通标准化成熟测评》等相关标准。 二、 技术需求 (一) 总体技术要求 系统将采用开放、先进的成熟技术,优选业界公认的标准技术,并充分考虑与各级政 府部门、器械企业等数据共享,应用系统开发拟采用业界开放、成熟技术路线,并支持 B/S 部署方式。涉及的关键技术如下。 1)采用开放技术,优化应用体系架构,建立统一、分层的应用支撑平台,针对不同 业务应用类型提供支撑功能,提升软件的利用率; 2)运用云计算技术,实现跨地域的网络、计算、存储等**的负载均衡,快速调整 **池,满足系统快速扩展、快速调整的需求。提升对**的利用、控制和监控能力。满 足业务不断扩展,计算**、存储**需求的不断提高。 (二) 技术架构要求 **医药“招采合一平台”集交易、服务、监督于一体,以标准规范、安全保障和运 行维护体系为依托,按照分层逻辑模型来设计,形成“三个体系+六个层次”的总体架构。 整个平台从逻辑上可以划分基础设施层、信息交换层、数据**层、应用支撑层、核心应 用层、门户层。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28 图 1 平台总体架构图 六个层次具体描述如下: (1)基础设施层 利用云服务平台,为系统提供最基础的硬件及系统软件支撑。包括网络设施、云计算 服务器、安全设施以及操作系统等系统软件,为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了网络、计算、存储 的最基本服务。 (2)信息交换层 为系统进行基础数据及业务数据的交换集成。与互联互通相关各方实现信息交换,作 为系统数据交换的手段以及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有力支撑。 支持 WebService 和 RESTful 风格接口,基于 XML 和 JSON 等数据交换格式,对各个数 据交换接入点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保障信息交换的及时和有效。并对信息交换过程中的 数据质量进行初步的检查和记录。形成信息交换的完整工作机制。 (3)数据**层 建立基础主数据库、业务数据库、价格数据库以及监管数据库,形成系统的数据**。 并通过对数据进行标准化、清洗、整理等处理,满足数据分析的需要。利用关系型数据库 对数据进行存储,针对不同的信息分析需要进行合理的数据**规划和数据的分区,保证 数据分析的高效和准确。 (4)应用支撑层 为应用层提供包括统一身份认证、单点登录、用户管理、访问控制、智能分析、智能 报表、统一消息管理、数据表单管理、应用服务管理、统一日志管理、统一信息发布等基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29 本的支撑组件。 (5)核心应用层 包括药品采购子系统、医用耗材采购子系统、疫苗采购子系统、专家库管理子系统、 交易统计分析子系统、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子系统、药品使用管理子系统、短缺药品监测预 警子系统、药品追溯监管子系统、“两票制”验票子系统、”我的**”APP 展现功能子 系统、公共服务管理子系统、政务信息共享开放子系统、协同管理子系统、申(投)诉子 系统等。 本次项目信息化建设将依据国家医保局信息化平台建设指南同时兼容公共**交易 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2.0)标准,**医药“招采合一”平台建设支持调用国家医保局医 疗保障信息平台业务中台的电子凭证中心、电子票据中心、位置管理中心、政策中心、统 一认证中心、消息推送中心等,实现 CA 数字证书认证、电子签章、GIS 引擎、目录管理、 单点登录、消息推送等功能。除此之外平台还将预留接口与自治区“我的**”APP 对接, 实现调用“我的**”APP 统一身份认证中心、统一电子签章等功能。 (6)门户层 门户层通过 CMS 管理技术向社会公众、医疗机构、行政部门、供应商提供系统登录、 通知公告、信息公示、工作动态等功能。 (三) 网络设计要求 本项目将使用云平台网络环境进行部署,保障**医药“招采合一”业务核心和部分 关键业务计算**通过高可用的网络架构,保证业务系统服务不会因设备故障而导致中断 的业务风险。本次建设网络拓扑结构如下: 图 2 平台网络架构图 平台依托于**自治区电子政务云平台集中部署,数据自治区级集中汇集,实行异地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30 灾备,分为互联网域与政务外网域,平台交易服务部署在互联网域,平台综合管理服务、 核心数据以及政务信息**共享部署在政务外网域。 图 3 应用系统部署图 (四) 软件性能要求 1.有适量冗余及其他保 护措施,平台和应用软件应具有容错性、健壮性等,系统应 能提供满足 7*24 小时不间断的持续服务能力。 2.系统的退出和异常停止后,不应影响其它系统的正常业务。 3.系统支持最**时在线用户 5000 以上,支持最大并发数用户 500 以上。。 4.系统应达到或超过 99.99%的可用性,故障恢复时间< 30 mins,无故障连续工作时 间 MTBF>1 万小时。 5.用户界面程序异常停止后,不应影响服务器端系统和其它用户界面的正常运行。 6.系统响应时间:要求系统平均响应时间必须小于 3秒,其中采购功能响应时间小于 2秒;统计分析类功能的访问响应时间小于 5秒; 7.可维护性:系统设计应标准化、规范化,降低应用平台的维护成本。 三、 业务需求 (一) ★核心业务流程 1. 基础库管理业务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基础数据包括药品主数据、医用耗材主数据、疫苗主数据、价格主数 据、基础字典数据、用户权限数据、日志数据等信息。基础数据库基于“统 一管理 数据追溯 版本控制”原则,独立于业务系统,向**医药“招采 合一”平台各业务系统提供基础数据服务,实现业务系统对基础数据的统 一管理。 图 4 基础库信息管理系统总体设计图 2. 分类采购管理业务 分类采购业务是医药“招采合一”平台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药械的 分类采购,为全区医疗机构提供可采购药械采购目录,为医疗机构提供优 质优价的药械,为临床提供安全可靠的医药供应保障。**医药“招采合 一”平台分类采购业务结合国家最新政策和本区实际情况,主要分为国采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32 (含:带量采购、国谈药品、一类疫苗)、省级招标采购、常态化阳光挂 网、备案采购、省级集中带量采购等方式。 ? 核心流程图 图 5 分类采购业务流程图 3. 网上交易管理业务 网上交易业务是医药集中采购的合同履行阶段,向上衔接分类采购业 务,向下衔接结算业务,是医药集中采购日常工作中最主要的环节。医药 集中采购目的是为了保障、满足需求和供应,只有将医药采购在网上进行, 杜绝线下采购,通过平台完成采购计划制定、采购订单提交、配送订单响 应、收货订单确认等环节,才能真实的反应医药集中采购实际发生情况。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33 ? 核心流程图 图 6 网上交易业务流程图 4. 资金结算管理业务 建立统一的信息流、商流、资金流“三流合一”的**医药“招采合 一”平台,通过医药采购平台设立在线结算监管账户,将药械货款支付方 式变更为:医疗机构将药械货款支付给监管账户,由监管账户将药械货款 支付给配送企业或生产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在产品交货验收合格后于规定 期限内必须将货款支付给监管账户,监管账户收到后,按规定期限支付给 企业,平台与金融机构对接,提供资金结算、支付功能同时能实时获取银 行对账的相关信息。引入金融机构参与采购过程,将资金结算扩展至医药 采购环节,逐步形成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的“三流合一”,保障医药采 购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除了交易采购的信息流、商流之外,资金流也 可清晰追踪。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34 ? 核心流程图 图 7 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图 5. 短缺药品管理业务 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临床必需、急救、用量小、不易采购的医药产品进 行重点管控,为解决药品短缺难题提供抓手,通过直接挂网、议价采购、 医药储备调配等手段,解决药品短缺问题。 实现如下目标: 一是对急救、短缺及不易采购药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目录确定,采用 直接挂网采购;对临床必需、急救、用量小、不易采购而国家尚未纳入定 点生产的品种定点议价采购或动用医药储备;对以上类别药品,由配送企 业或短缺药品承储企业自行网上维护资料,医疗机构直接通过网上采购, 其采购信息及时在系统内显示,医疗机构可共享该产品的采购信息与价格 信息,并可实现未使用短缺药品的紧急调拨。 二是对药品短缺能进行提前预警。通过哨点监测**台监测两个渠道 进行短缺预警。通过监测哨点上报的药品短缺信息进行分析处置;通过采 购平台药品采购的配送率、响应率等数据,分析预警药品短缺情况。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35 ? 核心流程图 图 8 短缺药品管理流程 6. “两票制”管理业务 “两票制”业务域支持药品两票制的发票核验,“两票制”落地的关 键在于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发票核验。“两票制”发票核验主要体现在两 个方面,一方面是验证发票本身的真伪,另外一方面是验证是否符合“两 票制”业务规则。 ? 核心流程图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36 图 9 “两票制”管理业务流程图 7. 考核办法管理业务 面向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生产企业和经营配送企业开展积分考核和 诚信档案业务。对相关参与主体进行积分考核,实现对医药价格监测工作 进行再评价,更加全面的展现出工作中的方方面面。基于积分考核,建立 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生产企业和经营配送企业等参与主体的诚信档案。 从采集数据质量指数、价格指数、量和金额、使用保障、机构评价五个方 面进行考核。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37 图 10 考核办法体系示意图 8. 专家库管理业务 与公共**交易管理局大专家系统融合,实现对专家信息的多源信息 采集,分为外部数据导入,医疗机构上报等方式。**公共**交易管理 局大专家系统通过接口实现对医药专业专家抽取。 ? 核心流程图 图 11专家库管理系统业务流程图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38 9. 申(投)诉管理业务 在**医药“招采合一”平台复杂的业务中,必须建立一套快速、便 捷、高效的申投诉模块,才能满足各类用户的需求,尽快实现业务问题及 时处理。通过全流程的申投诉业务设计,更好的满足用户对业务日常操作 的问题沟通。申投诉业务对用户申诉和投诉的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 核心流程图 图 12申(投)诉管理系统业务流程图 (二) ★医药交易系统 医药交易系统包括基础库管理子系统、药品采购子系统、医用耗材采购子系统、疫苗 采购子系统、专家库管理子系统。其中药品采购子系统、医用耗材采购子系统在原有基础 上进行升级改造,专家库管理子系统和疫苗采购子系统进行新建。 1. 基础库管理子系统 基础数据包括:用户信息管理、数据字典管理、药品信息管理、医用耗材信息管理、 疫苗信息管理、资质文件管理、政策文件管理、日志管理。基础数据库基于“统一管理、 数据追溯、版本控制”原则,独立于业务系统,向**医药“招采合一”平台各业务系统 提供基础数据服务,实现业务系统对基础数据的统一管理。 1.1 用户信息管理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39 用户信息管理为系统提供招采流程所涵盖的机构,药店,企业的基础信息管理, 包括医疗机构管理,医**点药店管理,生产企业管理,经营(配送)企业管理等功 能。 1.1.1 医疗机构管理 便于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的信息变更,新增、调整等相关操作。包括卫生机构代 码(含组织机构代码和机构属性代码)、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 床位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医院等级、设置/主办单位代码、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隶 属关系代码等信息。 1.1.2 医**点药店 便于管理部门对药店的信息变更,新增、调整等相关操作。包括药店名称、所在 地行政区划、分类级别、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人、经营范围、营业时间、 是否定点药店等信息。 1.1.3 生产企业 便于管理部门对生产企业的信息变更、新增、调整等相关操作。包括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信息。 1.1.4 经营(配送)企业 便于管理部门对经营(配送)企业的信息变更、新增、调整等相关操作。包括企 业名称、企业类型、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信息。 1.2 数据字典管理 1.2.1 行政区域 **行政区域管理,系统自动更新**的行政区域,便于识别医疗机构、药店、 企业所在区域。提供新增、删除、修改、查询、导出、导入等功能。 1.2.2 数据分类字典管理 相关数据信息分类的动态统一管理,便于管理人员可操作性及标准化。 1.3 药品信息管理 药品信息主要包括药品基础库、药品价格信息等。 1.3.1 药品基础库 包括产品新增、产品审核、产品信息查看、产品信息公示、变更产品所属企业等 功能。产品信息由通用名、剂型、规格、商品名、转换比、包装单位、包装材质、生 产企业、制剂单位、最小制剂价格、医保支付价格、药品本位码、批准文号等属性组 成。来源信息包括“2015 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执行基本药物”、“2018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40 年补充直接挂网第一批执行非基本药物”等。 1.3.2 本区药品价格库 对本区药品价格的收集和管理历次采购项目数据,形成统一价格数据库,包括药 品中标(挂网)价、实际采购价、市场购销价格等。补充完善抗癌药价格、医保支付 价、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价格" 1.3.3 国家药品价格库 呈现国家药品价格库,并对应到本区药品目录,便于实时查询掌握价格差信息。 统一价格数据库,包括药品限价、成交价、实际采购价、市场购销价格等 1.4 医用耗材信息管理 医用耗材信息主要包括注册证信息、产品信息、规格型号信息、医用耗材价格信 息等。 1.4.1 注册证管理 注册证信息包括管理类别、证件类别、注册证号、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注册 地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产品标准、产品性能结构及组成、产品适用范围、产品 禁忌症等信息。系统提供对注册证信息的新增、删除、修改、启用、禁用、导入、导 出等功能。 1.4.2 产品管理 产品信息由注册证号、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规格、型号、产品材质、产品包装 材质、最小销售单位、产品转换比、产品包装单位、产品使用方法等信息组成。产品 信息与注册证形成多对一的关系,是耗材主数据信息中必不可缺的一部分。系统提供 对产品信息的新增、删除、修改、启用、禁用、导入、导出等功能。 1.4.3 规格型号管理 规格型号信息来源于产品信息,规格型号与产品形成多对一的关系。规格型号信 息由产品信息根据实际生产、销售、采购、使用等情况进行拆分,医疗卫生机构制定 采购订单以规格型号为单位。系统提供对规格型号信息的新增、删除、修改、导入、 导出等功能。 1.4.4 本区医用耗材价格库 对本区医用耗材价格的收集和管理历次采购项目数据,形成统一价格数据库,包 括医用耗材中标(挂网)价、实际采购价、市场购销价格等。补充完善抗癌药价格、 医保支付价、国家组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价格。 1.4.5 国家医用耗材价格库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41 呈现国家医用耗材价格库,并对应到本区医用耗材目录,便于实时查询掌握价格 差信息。统一价格数据库,包括医用耗材限价、成交价、实际采购价、市场购销价格 等。 1.5 疫苗信息管理 疫苗信息主要包括疫苗基础库、疫苗价格信息等。 1.5.1 疫苗基础库 疫苗基本数据库管理包括产品新增、产品审核、产品信息查看、产品信息公示、 变更产品所属企业等功能。产品信息由通用名、剂型、规格、商品名、转换比、包装 单位、包装材质、生产企业、制剂单位、最小制剂价格、医保支付价格、疫苗本位码、 批准文号等属性组成,补充完善来源信息。 1.5.2 本区疫苗价格库 对本区疫苗价格的收集和管理历次采购项目数据,形成统一价格数据库,包括疫 苗中标(挂网)价、实际采购价、市场购销价格等。 1.5.3 国家疫苗价格库 呈现国家疫苗价格库,并对应到本区疫苗目录,便于实时查询掌握价格差信息。 统一价格数据库,包括疫苗限价、成交价、实际采购价、市场购销价格等。 1.6 资质文件管理 1.6.1 图片基础目录管理 图片目录分类设置,包括分类的新增、删除、修改等功能。 1.6.2 图片管理 包括图片基础目录管理、图片管理功能。补充完善说明书等信息的图片上传功能。 1.7 政策文件管理 1.7.1 国家政策管理 国家政策文件的统一管理,分类收集并呈现出国家政策文件内容,便于我区分发 学习。管理机构可以上传相关药品采购政策性文件,供采购主体查询及下载。 1.7.2 地方政策管理 地方政策文件的统一管理,收集我区关于医药政策文件,便于学习查询等。管理 机构可以上传相关医药采购政策性文件,供采购主体查询及下载。 1.8 日志管理 1.8.1 安全日志查询 提供完善的安全日志功能。可覆盖平台内的所有用户,对操作发生的日期、时间、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发起者信息、类型、描述和结果等,提供各种维度和层面的安全日志报告。同时为平 台设置审计员,审计员负责平台内所有用户的安全审计工作。 1.8.2 业务日志查询 业务日志查询功能,对业务的详细日志进行追溯不同时期的信息。 2. 药品采购子系统 包括分类采购管理、网上交易管理、药品资金结算管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 用,通过药品采购子系统建设提升在线交易能力。通过平台设立的统一监管帐户实现资金 归集,结算信息与订单信息比对,规范医疗机构的支付行为。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和使用的要求,开展对带量采购工作的监控和联动落地。 2.1 分类采购管理 2.1.1 采购项目管理 2.1.1.1 采购项目管理 采购项目的管理功能,支持药品的分类采购功能,支持公开招标、直接挂网采购、竞 价采购等业务功能。提供采购项目的新增、删除、启用、禁用、修改、流程选择等功能。 2.1.1.2 采购流程设置 设置采购操作流程,便于支持公开招标、直接挂网采购、竞价采购等分类采购的不同 流程结构。 2.1.1.3 采购文件制作 采购文件的在线制作,生成相应的采购文件,便于发布对外公开。 2.1.1.4 采购计划管理 向医疗机构、定点药房等对医用耗材需求的采购计划申报,便于管理部门及时掌握相 关数据信息,并进行分析,保障百姓的用药。 2.1.1.5 采购目录管理 根据医疗机构、定点药房等上报的采购计划需求信息,结合我区药品使用情况,制定 相应采购目录,用于向社会进行招标的医用目录。 2.1.2 企业信息管理 2.1.2.1 企业信息填报 企业信息的填报,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资产信息、联系人、营业执照、保障供 应承诺等相关资质信息。 2.1.2.2 企业资质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生产企业报价产品的经济技术文件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完整性、真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43 实性、合法性等。 通过对企业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哪些部门人员审核哪些信息进行分项审核。 管理功能包括划分审核审批权限、人工审核、逐项审核、复核、审核结果公示、审核 结果确认、查询审核记录等,支持记录审核人员、审核时间以及不通过审核的理由。 包括企业资质分项审核、企业审核确认、查询企业审核记录、信息推送功能。 2.1.3 产品信息管理 2.1.3.1 产品信息填报 产品信息的填报,主要包括产品基本信息、说明书、注册批件等资质信息,同时上传 相应的证明资质图片。 2.1.3.2 产品资质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生产企业报价产品的经济技术文件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完整性、真 实性、合法性等。 通过对产品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哪些部门人员审核哪些信息进行分项审核。 管理功能包括划分审核审批权限、人工审核、自动审核、逐项审核、复核、审核结果 公示、审核结果确认、查询审核记录等,支持记录审核人员、审核时间以及不通过审核的 理由。 包括产品资质分项审核、产品审核确认、查询产品审核记录功能。 2.1.3.3 审核结果公示 企业资质信息、产品资质信息的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呈现公平、公证,对审核结果 存在异议的可进行申诉质疑。 2.1.4 报价议价 2.1.4.1 报价开关管理 报价、解密、议价的开关管理,系统设置相应的时间段、开启、关闭来控制系统相应 功能,便于系统的公平、公证,精准管理。 2.1.4.2 报价资料上报 企业对药品的价格资料上报,便于管理部门核实企业上报价格的真实性。 2.1.4.3 报价解密 企业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段内对填报的药品进行价格填报,并设置价格加密密码,以保 证填报的报价价格保密,防止报价泄露。报价结束后,等待解密,企业根据加密密码进行 填报价格的解密。报价解密时间结果后系统自动关闭。 2.1.4.4 远程议价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44 企业的药品报价解密成功后,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分成议价和竞价两种方式议价,远程 议价是企业与专家通过系统远程方式进行议价,最终企业与专家共同认可的价格作为议价 成功价格,企业与专家未共同认可价格,则议价失败。 2.1.4.5 远程竞价 企业的药品报价解密成功后,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分成议价和竞价两种方式议价,远程 竞价是由多家企业对同一个品规进行议价,企业可在线看到竞争对手企业的上一轮报价情 况,进行下一轮价格填报,以此达到降低药价的需求。专家可以最终价格低者作为议价成 功,或议价失败,不可将价格高者作为议价成功。 2.1.5 评审审定管理 2.1.5.1 评审审定规则 设置评审、审定的规则,以此系统用于自动实现审核信息的检验,及议价方式的判定, 向管理人员提供相应的数据流信息,减轻工敘人员的压力。 2.1.5.2 CA 管理 2.1.5.2.1 调用 CA 数字证书认证功能 通过将 CA 数字证书验证,传输**加密,密码加密,报价等关键信息加密,验证码, 随机密码验证等多种安全措施并举的方式,保证平台的安全性。 2.1.5.2.2 调用电子签章功能 用户可以使用电子签章对文件进行在线签章,完成电子合同,电子材料的电子签章、 申报等功能。 2.2 网上交易管理模块 2.2.1 挂网目录管理 2.2.1.1 挂网目录查询 产品挂网管理包括直接挂网,议价、竞价产品挂网,备案采购等。 包括采购目录管理、采购目录查询功能。 2.2.2 备案采购管理 2.2.2.1 备案采购申请 备案采购作为一项补充性的采购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补充因药品短缺、新技术开展 或新上市药品临床使用需求。医疗机构或定点药房在线申请。 2.2.2.2 备案采购审核 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房申请的备案采购药品进行分工审核,审核后公示,公 示期满后导入备案采购目录。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45 2.2.2.3 备案采购议价 医疗机构或定点药房对备案采购目录内的药品进行议价,议价成功进行后可按价格进 行采购。 2.2.3 配送关系设置 2.2.3.1 配送协议设置 挂网生产企业通过配送关系管理功能,选择每个产品在全区每个地区配送的企业。包 括配送企业遴选、建立配送关系、确认配送关系功能。 2.2.3.2 配送关系建立 医疗机构根据药品采购目录选择本院药品的配送企业。 2.2.4 合同管理 2.2.4.1 合同管理 相关釆购责任主体签订的《购销合同》、《配送合同》和《廉洁购销合同》。《购销 合同》内容主要包括产品信息、釆购价格、釆购数量、配送批量及时限、结算方式和时间、 履约方式及违约责任等。 管理功能包括合同样本、合同生成、合同签订、合同修改、合同查询、合同导出、合 同电子档案留存等,支持签订电子合同、电子签名。 2.2.4.2 合同签定 医疗机构、定点药房与配送企业、生产企业在线签订药品的采购合同功能。 2.2.5 采购计划管理 2.2.5.1 采购计划 医疗机构、定点药房在线制定采购计划,确认采购计划提交采购计划,等待配送企业 响应并配送。 2.2.5.2 采购订单查看 医疗机构、定点药房查看本院的采购订单信息,管理部门查看管辖区内医疗机构的采 购订单信息明细。并提供查询、导出等功能。 2.2.6 配送管理 2.2.6.1 采购订单响应 配送企业响应采购订单,对采购订单的确认或拒绝配送。 2.2.6.2 采购订单配送 配送企业按采购订单计划进行药品的配送,并确认配送数量,及填报发票号,以便医 疗机构、定点药房的确认核实。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46 2.2.6.3 发票上传 配送企业上传发票附件图片,按配送订单中的发票号进行上传发票。 2.2.7 入库管理 2.2.7.1 采购订单验收 医疗机构或定点药房对配送订单进行验收,确认验收。 2.2.7.2 采购订单入库 医疗机构或定点药房对配送订单验收后,由库管进行入库。 2.2.7.3 评价管理 医疗机构在收货完成后,对配送、药品质量等进行评价,在下次发起订单时可以查看 这些评价。 2.2.8 退货管理 2.2.8.1 退货订单查询 医疗机构或定点药房查看本院的退货订单,配送企业查询本单位被退回的药品订单信 息,管理部门查询所有退货订单信息,并提供导出功能。 2.2.8.2 添加退货订单 医疗机构或定点药房根据采购入库单添加退货订单,并输入退货药品及退货数量。 2.2.8.3 退货订单响应 配送企业响应医疗机构或定点药房的退货订单,并上传退货订单的发票信息。 2.2.9 采购管理 2.2.9.1 采购交易查询 包含医疗机构查询采购单明细,按时间、产品、企业统计查询功能;生产企业可查询 本单位产品的采购明细,配送企业可以查看每个采购明细的配送和入库情况。管理员可以 查看所有的采购明细,企业响应情况。 2.2.9.2 采购交易统计 对医疗机构查询采购单统计,按时间、产品、企业统计查询功能;生产企业可查询本 单位产品的采购统计,配送企业可以查看每个采购统计的配送和入库情况。管理员可以查 看所有的采购统计,企业响应情况。 2.2.10预警管理 2.2.10.1 生产企业资质效期预警 向管理部门、生产企业发起生产企业资质到期预警提示,生产企业应尽快补充资质信 息。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47 2.2.10.2 配送企业资质效期预警 向管理部门和配送企业发起配送企业资质到期预警提示,配送企业应尽快补充最新资 质信息。 2.2.10.3 批准文号已过期预警 向管理部门和生产企业发起药品批准文号到期预警提示,生产企业及时补充最新资质 信息。 2.2.10.4 药品临近有效期预警 向管理部门和生产企业发起药品临近有效期的预警提示,生产企业应及时补充医用耗 材资质信息。 2.2.10.5 医疗机构采购次数预警 制定医疗机构采购次数规则,当医疗机构采购次数超过规则后,向管理部门预警,便 于相关部门及时核查医疗机构的真实采购情况。 2.2.10.6 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缺货预警 检验医疗机构基本药品采购情况,对医疗机构药品缺货未及时补充进行预警。 2.2.10.7 医疗机构库存预警 检验医疗机构的库存情况,当库存到达预警线时,向医疗机构发起提示及时补充库存。 2.2.10.8 设置预警类型 设置预警提示的阀值。 2.2.10.9 预警触发 预警触发提示频率的设置。 2.2.10.10 处理的情况统计 预警信息处理记录,主要记录处理同期,提示次数等。 2.2.11统计管理 2.2.11.1 价格统计查询 按价格段进行分类统计每个价格段药品采购情况。 2.2.11.2 采购统计查询 按药品的采购订单进行统计,主要药方药品采购的配送率。 2.2.11.3 配送入库查询 按药品配送入库情况进行统计,主要统计出入库率。 2.2.11.4 结算支付查询 统计结算支付情况,呈现出应付、已付等情况。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48 2.2.11.5 监控功能 对重点药品采购信息的监控,主要监控药品的采购使用频率,配送企业响应频率等。 2.3 药品资金结算管理 2.3.1 结算管理 2.3.1.1 企业账户管理 生产和配送企业帐户信息管理,包括结算方式、支付方式、企业帐户信息等管理,提 供新增、修改、删除等功能。 2.3.1.2 企业地区汇总表统计 按行政地区进行分类汇总企业的药款结算情况。 2.3.1.3 医院结算账户管理 医院帐户信息管理,包括结算方式、支付方式、帐户信息管理,提供新增、修改、删 除、导出等功能。 2.3.1.4 应收应付管理 应收药款单、应付药款单明细列表信息。 2.3.1.5 结算单管理 结算单的明细情况,医疗机构查看本院与配送企业的结算订单明细信息,配送企业查 看与生产企业的结算订单信息。 2.3.1.6 付款单管理等 付款单明细及银行流水凭证等信息,配送企业查看医疗机构的付款订单明细,生产企 业查看配送企业的付款订单明细。 2.3.2 结算单支付 2.3.2.1 查询结算单 医疗机构查询向配送企业结算订单信息,可对结算订单进行导出。 2.3.2.2 支付结算单 结算订单的支付,可选择线上付款或线下付款,线上付款可直接中转到企业网银进行 药款支付,并生成银行流水凭证,线下付款上传围巾凭证。 2.3.3 交易查询 2.3.3.1 订单支付查询 支付订单的跟踪,查看结算订单支付情况。 2.3.4 电子回单 2.3.4.1 交付查询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49 银行电子回单信息列表,并提供在线打印、下载、导出等功能。 2.3.5 统计查询 2.3.5.1 医院账户查询 医院帐户信息查看功能,按医院统计结算金额、支付金额、未支付金额等信息。 2.3.5.2 企业账户查询 企业帐户信息查看功能,按企业帐户统计结算金额、支付金额、未支付金额等信息。 2.3.5.3 地区结算统计 按行政区统计企业数量、医院数量、结算金额、支付金额、未支付金额等信息。 2.4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 2.4.1 医疗机构与生产配送企业使用管理 2.4.1.1 申报采购量确认 医院对申报采购量的确认,行政区管理部门对管辖区内医院申报采购量的确认。 2.4.1.2 网上签约 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要求,开展对带量采购工作的监控和联动落地, 围绕“确保使用、确保供应、确保质量、确保回款”四个方面进行设计带量采购信息化解 决方案。包括申报采购量确认、网上合同签约,发票信息确认、付款凭证上传、采购量监 控等功能。 2.4.2 票据管理 2.4.2.1 发票信息确认 医疗机构耗材验收入库时进行发票的真伪和发票内容是否与货物一致。 2.4.2.2 发票上传 配送企业进行药品配送的同时进行发票上传。 2.4.3 库存追溯 2.4.3.1 库存追溯查询 对药品流转的追溯,从药品进入本区,向配送企业分流,从配送企业向医院分流,医 院销售出库等全过程的追溯。 2.4.4 综合分析智能监控管理 2.4.4.1 大数据监控 综合分析智能监控大数据可视化呈现。 2.4.5 采购量监控 2.4.5.1 按品种统计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50 按药品通用名、规格统计出该药品的中选数量、非中选数量、约定采购量、确认采购 量、采购数量、配送数量、入库数量、完成进度等情况。 2.4.5.2 按采购目录统计 按采购目录统计每条目录的采购情况,主要提供通用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YPID、 生产企业、配送企业、采购数量、配送数量、入库数量及金额等数据信息。 2.4.5.3 按统筹区统计 按统筹区统计各统筹区的药品采购情况,包括统筹区约定采购情况、已采购情况等信 息。 2.4.5.4 按医疗机构统计 按医疗机构统计各医院中选药品约定采购情况,已完成采购情况等信息。 2.4.5.5 按生产企业统计 按生产企业统计各生产企业中选药品约定采购我数据、已生产药品数据等信息。 3. 医用耗材采购子系统 医用耗材采购子系统包括:分类采购管理、网上交易管理模块、医用耗材资金结算管 理、国家组织耗材集中采购。 3.1 分类采购管理 3.1.1 采购项目管理 3.1.1.1 采购项目管理 采购项目的管理功能,支持医用耗材的分类采购功能,支持公开招标、直接挂网采购、 竞价采购等业务功能。提供采购项目的新增、删除、启用、禁用、修改、流程选择等功能。 3.1.1.2 采购流程设置 设置采购操作流程,便于支持公开招标、直接挂网采购、竞价采购等分类采购的不同 流程结构。 3.1.1.3 采购文件制作 采购文件的在线制作,生成相应的采购文件,便于发布对外公开。 3.1.1.4 采购计划管理 向医疗机构、定点药房等对医用耗材需求的采购计划申报,便于管理部门及时掌握相 关数据信息,并进行分析,保障百姓的用药。 3.1.1.5 采购目录管理 根据医疗机构、定点药房等上报的采购计划需求信息,结合我区医用耗材使用情况, 制定相应采购目录,用于向社会进行招标的医用耗材目录。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51 3.1.2 企业信息管理 3.1.2.1 企业信息填报 企业信息的填报,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资产信息、联系人、营业执照、保障供 应承诺等相关资质信息。 3.1.2.2 企业资质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生产企业报价产品的经济技术文件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完整性、真 实性、合法性等。 通过对企业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哪些部门人员审核哪些信息进行分项审核。 管理功能包括划分审核审批权限、人工审核、逐项审核、复核、审核结果公示、审核 结果确认、查询审核记录等,支持记录审核人员、审核时间以及不通过审核的理由。 包括企业资质分项审核、企业审核确认、查询企业审核记录、信息推送功能。 3.1.3 产品信息管理 3.1.3.1 产品信息填报 产品信息的填报,主要包括产品基本信息、说明书、注册批件等医用耗材资质信息, 同时上传相应的证明资质图片。 3.1.3.2 产品资质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生产企业报价产品的经济技术文件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完整性、真 实性、合法性等。 通过对产品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哪些部门人员审核哪些信息进行分项审核。 管理功能包括划分审核审批权限、人工审核、自动审核、逐项审核、复核、审核结果 公示、审核结果确认、查询审核记录等,支持记录审核人员、审核时间以及不通过审核的 理由。 包括产品资质分项审核、产品审核确认、查询产品审核记录功能。 3.1.3.3 审核结果公示 企业资质信息、产品资质信息的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呈现公平、公证,对审核结果 存在异议的可进行申诉质疑。 3.1.4 报价议价 3.1.4.1 报价开关管理 报价、解密、议价的开关管理,系统设置相应的时间段、开启、关闭来控制系统相应 功能,便于系统的公平、公证,精准管理。 3.1.4.2 报价资料上报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企业对医用耗材的价格资料上报,便于管理部门核实企业上报价格的真实性。 3.1.4.3 报价解密 企业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段内对填报的医用耗材进行价格填报,并设置价格加密密码, 以保证填报的报价价格保密,防止报价泄露。报价结束后,等待解密,企业根据加密密码 进行填报价格的解密。报价解密时间结果后系统自动关闭。 3.1.4.4 远程议价 企业的医用耗材报价解密成功后,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分成议价和竞价两种方式议价, 远程议价是企业与专家通过系统远程方式进行议价,最终企业与专家共同认可的价格作为 议价成功价格,企业与专家未共同认可价格,则议价失败。 3.1.4.5 远程竞价 企业的医用耗材报价解密成功后,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分成议价和竞价两种方式议价, 远程竞价是由多家企业对同一个医用耗材品规进行议价,企业可在线看到竞争对手企业的 上一轮报价情况,进行下一轮价格填报,以此达到降低药价的需求。专家可以最终价格低 者作为议价成功,或议价失败,不可将价格高者作为议价成功。 3.1.5 评审审定管理 3.1.5.1 评审审定规则 设置评审、审定的规则,以此系统用于自动实现审核信息的检验,及议价方式的判定, 向管理人员提供相应的数据流信息,减轻工敘人员的压力。 3.1.6 CA 管理 3.1.6.1 调用 CA 数字证书认证功能 通过将 CA 数字证书验证,传输**加密,密码加密,报价等关键信息加密,验证码, 随机密码验证等多种安全措施并举的方式,保证平台的安全性。 3.1.6.2 调用电子签章功能 用户可以使用电子签章对文件进行在线签章,完成电子合同,电子材料的电子签章、 申报等功能。 3.2 网上交易管理模块 3.2.1 挂网目录管理 3.2.1.1 挂网目录查询 产品挂网管理包括直接挂网,议价、竞价产品挂网,备案采购等。 包括采购目录管理、采购目录查询功能。 3.2.2 备案采购管理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53 3.2.2.1 备案采购申请 备案采购作为一项补充性的采购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补充因医用耗材短缺、新技术 开展或新上市医用耗材临床使用需求。医疗机构在线申请。 3.2.2.2 备案采购审核 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房申请的备案采购医用耗材进行分工审核,审核后公 示,公示期满后导入备案采购目录。 3.2.2.3 备案采购议价 医疗机构或定点药房对备案采购目录内的医用耗材进行议价,议价成功进行后可按价 格进行采购。 3.2.3 配送关系设置 3.2.3.1 配送协议设置 挂网生产企业通过配送关系管理功能,选择每个产品在全区每个地区配送的企业。包 括配送企业遴选、建立配送关系、确认配送关系功能。 3.2.3.2 配送关系建立 医疗机构根据医用耗材采购目录选择本院医用耗材的配送企业。 3.2.4 合同管理 3.2.4.1 合同管理 相关釆购责任主体签订的《购销合同》、《配送合同》和《廉洁购销合同》。《购销 合同》内容主要包括产品信息、釆购价格、釆购数量、配送批量及时限、结算方式和时间、 履约方式及违约责任等。 管理功能包括合同样本、合同生成、合同签订、合同修改、合同查询、合同导出、合 同电子档案留存等,支持签订电子合同、电子签名。 3.2.4.2 合同签定 医疗机构、定点药房与配送企业、生产企业在线签订医用耗材的采购合同功能。 3.2.5 采购计划管理 3.2.5.1 采购计划 医疗机构、定点药房在线制定采购计划,确认采购计划提交采购计划,等待配送企业 响应并配送。 3.2.5.2 采购订单查看 医疗机构、定点药房查看本院的采购订单信息,管理部门查看管辖区内医疗机构的采 购订单信息明细。并提供查询、导出等功能。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54 3.2.6 配送管理 3.2.6.1 采购订单响应 配送企业响应采购订单,对采购订单的确认或拒绝配送。 3.2.6.2 采购订单配送 配送企业按采购订单计划进行医用耗材的配送,并确认配送数量,及填报发票号,以 便医疗机构、定点药房的确认核实。 3.2.6.3 发票上传 配送企业上传发票附件图片,按配送订单中的发票号进行上传发票。 3.2.7 入库管理 3.2.7.1 采购订单验收 医疗机构或定点药房对配送订单进行验收,确认验收。 3.2.7.2 采购订单入库 医疗机构或定点药房对配送订单验收后,由库管进行入库。 3.2.7.3 评价管理 医疗机构在收货完成后,对配送、医用耗材质量等进行评价,在下次发起订单时可以 查看这些评价。 3.2.8 退货管理 3.2.8.1 退货订单查询 医疗机构或定点药房查看本院的退货订单,配送企业查询本单位被退回的医用耗材订 单信息,管理部门查询所有退货订单信息,并提供导出功能。 3.2.8.2 添加退货订单 医疗机构或定点药房根据采购入库单添加退货订单,并输入退货医用耗材及退货数 量。 3.2.8.3 退货订单响应 配送企业响应医疗机构或定点药房的退货订单,并上传退货订单的发票信息。 3.2.9 采购管理 3.2.9.1 采购交易查询 包含医疗机构查询采购单明细,按时间、产品、企业统计查询功能;生产企业可查询 本单位产品的采购明细,配送企业可以查看每个采购明细的配送和入库情况。管理员可以 查看所有的采购明细,企业响应情况。 3.2.9.2 采购交易统计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55 对医疗机构查询采购单统计,按时间、产品、企业统计查询功能;生产企业可查询本 单位产品的采购统计,配送企业可以查看每个采购统计的配送和入库情况。管理员可以查 看所有的采购统计,企业响应情况。 3.2.10 预警管理 3.2.10.1 生产企业资质效期预警 向管理部门、生产企业发起生产企业资质到期预警提示,生产企业应尽快补充资质信 息。 3.2.10.2 配送企业资质效期预警 向管理部门和配送企业发起配送企业资质到期预警提示,配送企业应尽快补充最新资 质信息。 3.2.10.3 注册证已过期预警 向管理部门和生产企业发起医用耗材注册证资质到期预警提示,生产企业及时补充最 新资质信息。 3.2.10.4 医用耗材临近有效期预警 向管理部门和生产企业发起医用耗材临近有效期的预警提示,生产企业应及时补充医 用耗材资质信息。 3.2.10.5 医疗机构采购次数预警 制定医疗机构采购次数规则,当医疗机构采购次数超过规则后,向管理部门预警,便 于相关部门及时核查医疗机构的真实采购情况。 3.2.10.6 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缺货预警 检验医疗机构基本医用耗材采购情况,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缺货未及时补充进行预 警。 3.2.10.7 医疗机构库存预警 检验医疗机构的库存情况,当库存到达预警线时,向医疗机构发起提示及时补充库存。 3.2.10.8 设置预警类型 设置预警提示的阀值。 3.2.10.9 预警触发 预警触发提示频率的设置。 3.2.10.10 处理的情况统计 预警信息处理记录,主要记录处理同期,提示次数等。 3.2.11 统计管理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56 3.2.11.1 价格统计查询 按价格段进行分类统计每个价格段医用耗材采购情况。 3.2.11.2 采购统计查询 按医用耗材的采购订单进行统计,主要药方医用耗材采购的配送率。 3.2.11.3 配送入库查询 按医用耗材配送入库情况进行统计,主要统计出入库率。 3.2.11.4 结算支付查询 统计结算支付情况,呈现出应付、已付等情况。 3.2.11.5 监控功能 对重点医用耗材采购信息的监控,主要监控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频率,配送企业响应 频率等。 3.3 医用耗材资金结算管理 3.3.1 结算管理 3.3.1.1 企业账户管理 生产和配送企业帐户信息管理,包括结算方式、支付方式、企业帐户信息等管理,提 供新增、修改、删除等功能。 3.3.1.2 企业地区汇总表统计 按行政地区进行分类汇总企业的药款结算情况。 3.3.1.3 医院结算账户管理 医院帐户信息管理,包括结算方式、支付方式、帐户信息管理,提供新增、修改、删 除、导出等功能。 3.3.1.4 应收应付管理 应收药款单、应付药款单明细列表信息。 3.3.1.5 结算单管理 结算单的明细情况,医疗机构查看本院与配送企业的结算订单明细信息,配送企业查 看与生产企业的结算订单信息。 3.3.1.6 付款单管理等 付款单明细及银行流水凭证等信息,配送企业查看医疗机构的付款订单明细,生产企 业查看配送企业的付款订单明细。 3.3.2 结算单支付 3.3.2.1 查询结算单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57 医疗机构查询向配送企业结算订单信息,可对结算订单进行导出。 3.3.2.2 支付结算单 结算订单的支付,可选择线上付款或线下付款,线上付款可直接中转到企业网银进行 药款支付,并生成银行流水凭证,线下付款上传围巾凭证。 3.3.3 交易查询 3.3.3.1 订单支付查询 支付订单的跟踪,查看结算订单支付情况。 3.3.4 电子回单 3.3.4.1 交付查询 银行电子回单信息列表,并提供在线打印、下载、导出等功能。 3.3.5 统计查询 3.3.5.1 医院账户查询 医院帐户信息查看功能,按医院统计结算金额、支付金额、未支付金额等信息。 3.3.5.2 企业账户查询 企业帐户信息查看功能,按企业帐户统计结算金额、支付金额、未支付金额等信息。 3.3.5.3 地区结算统计 按行政区统计企业数量、医院数量、结算金额、支付金额、未支付金额等信息。 3.4 国家组织耗材集中采购 3.4.1 采购量上报 3.4.1.1 医疗机构上报历史采购量 医疗机构上报去年各类耗材的使用情况。 3.4.1.2 汇总耗材采购量 根据医疗机构上报的采购量汇总成自治区总的需求量。 3.4.2 量价挂钩 3.4.2.1 生产企业议价 通知生产企业现场进行带量采购的耗材进行议价。 3.4.3 合同管理 3.4.3.1 三方签订合同 生产企业、医疗机构、配送企业根据合同任务量进行合同签订。 3.4.3.2 合同使用情况监控 平台实时监控各医疗机构合同执行的情况。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58 3.4.4 票据管理 3.4.4.1 发票上传 配送企业进行耗材配送的同时进行发票上传。 3.4.4.2 发票信息确认 医疗机构耗材验收入库时进行发票的真伪和发票内容是否与货物一致。 3.4.5 结算管理 3.4.5.1 付款凭证上传 医疗机构对耗材结算时上传汇款凭证,配送企业收到汇款时上传收款凭证。 3.4.6 库存管理 3.4.6.1 库存情况查询 医疗机构定期上报医疗机构耗材的库存情况。 3.4.7 综合分析智能监控管理 3.4.7.1 大数据分析监控 医疗机构与生产配送企业的申报采购量确认、网上签约,发票信息确认、付款凭证上 传,库存追溯,综合分析智能监控管理等。 3.4.8 采购量统计 3.4.8.1 按产品统计 按具体的产品所有医疗机构采购量汇总统计。 3.4.8.2 按目录分类统计 按目录分类进行采购量统计,**:骨科、血管介入、电生理等。 3.4.8.3 按各地市医保局统计 按各地市进行采购量汇总统计。 3.4.8.4 按医疗机构统计 按医疗机构进行采购量汇总统计。 3.4.8.5 按配送企业统计 按配送企业进行采购量汇总统计。 3.4.8.6 按生产企业统计 按生产企业进行采购量汇总统计。 4. 疫苗采购子系统 疫苗采购子系统包括分类采购管理、网上交易管理、资金结算管理。通过平台设立的 统一监管帐户实现资金归集,结算信息与订单信息比对,规范医疗机构的支付行为。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59 4.1 分类采购管理 4.1.1 采购项目管理 4.1.1.1 采购项目管理 采购项目的管理功能,支持疫苗的分类采购功能,支持公开招标、直接挂网采购、竞 价采购等业务功能。提供采购项目的新增、删除、启用、禁用、修改、流程选择等功能。 4.1.1.2 采购流程设置 设置采购操作流程,便于支持公开招标、直接挂网采购、竞价采购等分类采购的不同 流程结构。 4.1.1.3 采购文件制作 采购文件的在线制作,生成相应的采购文件,便于发布对外公开。 4.1.1.4 采购计划管理 对疫苗采购计划申报,便于管理部门及时掌握相关数据信息,并进行分析,保障百姓 的用药。 4.1.1.5 采购目录管理 根据上报的采购计划需求信息,结合我区药品使用情况,制定相应采购目录,用于向 社会进行招标的药品目录。 4.1.2 企业信息管理 4.1.2.1 企业信息填报 企业信息的填报,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资产信息、联系人、营业执照、保障供 应承诺等相关资质信息。 4.1.2.2 企业资质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生产企业报价产品的经济技术文件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完整性、真 实性、合法性等。 通过对企业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哪些部门人员审核哪些信息进行分项审核。 管理功能包括划分审核审批权限、人工审核、逐项审核、复核、审核结果公示、审核 结果确认、查询审核记录等,支持记录审核人员、审核时间以及不通过审核的理由。 包括企业资质分项审核、企业审核确认、查询企业审核记录、信息推送功能。 4.1.3 产品信息管理 4.1.3.1 产品信息填报 产品信息的填报,主要包括产品基本信息、说明书、注册批件等药品资质信息,同时 上传相应的证明资质图片。同时,动态维护企业供货量情况,供疾控机构下单时参考。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60 4.1.3.2 产品资质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生产企业报价产品的经济技术文件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完整性、真 实性、合法性等。 通过对产品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哪些部门人员审核哪些信息进行分项审核。 管理功能包括划分审核审批权限、人工审核、自动审核、逐项审核、复核、审核结果 公示、审核结果确认、查询审核记录等,支持记录审核人员、审核时间以及不通过审核的 理由。 包括产品资质分项审核、产品审核确认、查询产品审核记录功能。 4.1.3.3 审核结果公示 企业资质信息、产品资质信息的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呈现公平、公证,对审核结果 存在异议的可进行申诉质疑。 4.1.4 报价议价 4.1.4.1 报价开关管理 报价、解密、议价的开关管理,系统设置相应的时间段、开启、关闭来控制系统相应 功能,便于系统的公平、公证,精准管理。 4.1.4.2 报价资料上报 企业对药品的价格资料上报,便于管理部门核实企业上报价格的真实性。 4.1.4.3 报价解密 企业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段内对填报的药品进行价格填报,并设置价格加密密码,以保 证填报的报价价格保密,防止报价泄露。报价结束后,等待解密,企业根据加密密码进行 填报价格的解密。报价解密时间结果后系统自动关闭。 4.1.4.4 远程议价 企业的药品报价解密成功后,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分成议价和竞价两种方式议价,远程 议价是企业与专家通过系统远程方式进行议价,最终企业与专家共同认可的价格作为议价 成功价格,企业与专家未共同认可价格,则议价失败。 4.1.4.5 远程竞价 企业的药品报价解密成功后,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分成议价和竞价两种方式议价,远程 竞价是由多家企业对同一个药品品规进行议价,企业可在线看到竞争对手企业的上一轮报 价情况,进行下一轮价格填报,以此达到降低药价的需求。专家可以最终价格低者作为议 价成功,或议价失败,不可将价格高者作为议价成功。 4.1.5 评审审定管理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61 4.1.5.1 评审审定规则 设置评审、审定的规则,以此系统用于自动实现审核信息的检验,及议价方式的判定, 向管理人员提供相应的数据流信息,减轻工敘人员的压力。 4.1.6 中标通知书管理 4.1.6.1 中标通知书打印 企业药品信息通过评审并议价成功后,管理部门向企业发放药品中标通知书,企业在 在线进行中标通知书打印,减轻企业的成本及后续打印,管理部门的电子归档。 4.1.6.2 中标合同上传 管理部门对中标通知书的上传。 4.2 网上交易管理 4.2.1 挂网目录管理 4.2.1.1 挂网目录查询 产品挂网管理包括直接挂网,议价、竞价产品挂网,备案采购等。包括采购目录管理、 采购目录查询功能。 4.2.2 备案采购管理 4.2.2.1 备案采购申请 备案采购作为一项补充性的采购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补充因药品短缺、新技术开展 或新上市药品临床使用需求。医疗机构或定点药房在线申请。 4.2.2.2 备案采购审核 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房申请的备案采购药品进行分工审核,审核后公示,公 示期满后导入备案采购目录。 4.2.2.3 备案采购议价 医疗机构或定点药房对备案采购目录内的药品进行议价,议价成功进行后可按价格进 行采购。 4.2.3 配送关系设置 4.2.3.1 配送协议设置 挂网生产企业通过配送关系管理功能,选择每个产品在全区每个地区配送的企业。包 括配送企业遴选、建立配送关系、确认配送关系功能。如政策允许,可将疾控机构作为配 送企业。 4.2.2.4 配送关系建立 医疗机构根据药品采购目录选择本院药品的配送企业。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62 4.2.4 合同管理 4.2.4.1 合同管理 相关釆购责任主体签订的《购销合同》、《配送合同》和《廉洁购销合同》。《购销 合同》内容主要包括产品信息、釆购价格、釆购数量、配送批量及时限、结算方式和时间、 履约方式及违约责任等。 管理功能包括合同样本、合同生成、合同签订、合同修改、合同查询、合同导出、合 同电子档案留存等,支持签订电子合同、电子签名。 4.2.4.2 合同签定 疾控机构与配送企业、生产企业在线签订药品的采购合同功能。 4.2.5 采购计划管理 4.2.5.1 采购计划 疾控机构在线制定采购计划,确认采购计划提交采购计划,等待配送企业响应并配送。 4.2.5.2 采购订单查看 疾控机构查看采购订单信息明细。并提供查询、导出等功能。 4.2.6 配送管理 4.2.6.1 采购订单响应 配送企业响应采购订单,对采购订单的确认或拒绝配送。 4.2.6.2 采购订单配送 配送企业按采购订单计划进行疫苗的配送,并确认配送数量,及填报发票号,以便疾 控机构的确认核实。 4.2.6.3 发票上传 配送企业上传发票附件图片,按配送订单中的发票号进行上传发票,同时上传资质文 件、温度记录。 4.2.7 入库管理 4.2.7.1 采购订单验收 采用电子表格勾选或填写的形式对配送订单进行验收,确认验收。 4.2.7.2 采购订单入库 对配送订单验收后,由库管进行入库。 4.2.7.3 评价管理 在收货完成后,对配送、药品质量等进行评价,在下次发起订单时可以查看这些评价。 4.2.8 退货管理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63 4.2.8.1 退货订单查询 查看退货订单,配送企业查询本单位被退回的药品订单信息,管理部门查询所有退货 订单信息,并提供导出功能。 4.2.8.2 添加退货订单 根据采购入库单添加退货订单,并输入退货药品及退货数量 4.2.8.3 退货订单响应 配送企业响应退货订单,并上传退货订单的发票信息 4.2.9 采购管理 4.2.9.1 采购交易查询 包括查询采购单明细,按时间、产品、企业统计查询功能;生产企业可查询本单位产 品的采购明细,配送企业可以查看每个采购明细的配送和入库情况。管理员可以查看所有 的采购明细,企业响应情况。 4.2.9.2 采购交易统计 包括查询采购单统计,按时间、产品、企业统计查询功能;生产企业可查询本单位产 品的采购统计,配送企业可以查看每个采购统计的配送和入库情况。管理员可以查看所有 的采购统计,企业响应情况。 4.2.10 预警管理 4.2.10.1 生产企业资质效期预警 向管理部门、生产企业发起生产企业资质到期预警提示,生产企业应尽快补充资质信 息。 4.2.10.2 配送企业资质效期预警 向管理部门和配送企业发起配送企业资质到期预警提示,配送企业应尽快补充最新资 质信息。 4.2.10.3 批准文号已过期预警 向管理部门和生产企业发起药品批准文号资质到期预警提示,生产企业及时补充最新 资质信息。 4.2.10.4 药品临近有效期预警 向管理部门和生产企业发起药品临近有效期的预警提示,生产企业应及时补充药品资 质信息。 4.2.10.5 采购次数预警 制定采购次数规则,当采购次数超过规则后,向管理部门预警,便于相关部门及时核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64 查医疗机构的真实采购情况。 4.2.10.6 缺货预警 检验疫苗采购情况,对疫苗缺货未及时补充进行预警。 4.2.10.7 库存预警 检验库存情况,当库存到达预警线时,发起提示及时补充库存。 4.2.10.8 设置预警类型 设置预警提示的阀值。 4.2.10.9 预警触发 预警触发提示频率的设置。 4.2.10.10 处理的情况统计 预警信息处理记录,主要记录处理同期,提示次数等。 4.2.11 统计管理 统计管理提供多变量多维度综合统计功能,包括小计、总计功能,可同时选择采购单 位和产品种类两种变量复合进行统计展示。 4.2.11.1 价格统计查询 按价格段进行分类统计每个价格段药品采购情况。 4.2.11.2 采购统计查询 按药品的采购订单进行统计,主要药方药品采购的配送率。 4.2.11.3 配送入库查询 按药品配送入库情况进行统计,主要统计出入库率。 4.2.11.4 结算支付查询 统计结算支付情况,呈现出应付、已付等情况。 4.2.11.5 监控功能 对重点药品采购信息的监控,主要监控药品的采购使用频率,配送企业响应频率等。 4.3 资金结算管理 明确与金融机构资金结算、支付、对账业务与功能等描述。 4.3.1 结算管理 4.3.1.1 企业账户管理 生产和配送企业帐户信息管理,包括结算方式、支付方式、企业帐户信息等管理,提 供新增、修改、删除等功能。 4.3.1.2 企业地区汇总表统计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65 按区行政地区进行分类汇总企业的药款结算情况。 4.3.1.3 医院结算账户管理 医院帐户信息管理,包括结算方式、支付方式、帐户信息管理,提供新增、修改、删 除、导出等功能。 4.3.1.4 应收应付管理 应收药款单、应付药款单明细列表信息。 4.3.1.5 结算单管理 结算单的明细情况,查看与配送企业的结算订单明细信息,配送企业查看与生产企业 的结算订单信息。 4.3.1.6 付款单管理等 付款单明细及银行流水凭证等信息,配送企业查付款订单明细,生产企业查看配送企 业的付款订单明细。 4.3.2 结算单支付 4.3.2.1 查询结算单 查询向配送企业结算订单信息,可对结算订单进行导出。 4.3.2.2 支付结算单 结算订单的支付,可选择线上付款或线下付款,线上付款可直接中转到企业网银进行 药款支付,并生成银行流水凭证,线下付款上传围巾凭证。 4.3.3 交易查询 4.3.3.1 订单支付查询 支付订单的跟踪,查看结算订单支付情况 4.3.4 电子回单 4.3.4.1 交付查询 银行电子回单信息列表,并提供在线打印、下载、导出等功能。 4.3.5 统计查询 4.3.5.1 医院账户查询 医院帐户信息查看功能,按医院统计结算金额、支付金额、未支付金额等信息。 4.3.5.2 企业账户查询 企业帐户信息查看功能,按企业帐户统计结算金额、支付金额、未支付金额等信息。 4.3.5.3 地区结算统计 按行政区统计企业数量、医院数量、结算金额、支付金额、未支付金额等信息。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66 5. 专家库管理子系统 专家库管理子系统建设将充分考虑公共**交易管理局大专家系统实际情况,明确 本项目专家库管理子系统建设边界。根据招采合一平台工作实际情况,完成专家库系统建 设和管理工作。主要功能包括:上报专家信息、专家库管理、专家考核、专家退出管理等。 5.1 上报专家管理 5.1.1 专家信息上传 医疗机构上传专家信息,包括专家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社会兼职、身份 (代表/委员等)、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 5.1.2 专家信息审核 经办机构针对上传专家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自动进入专家库。 5.1.3 专家信息分类 专家类型包括免疫规划相关专家、微生物及理化学相关专家、药学药理、疾控项目管 理相关专家库。 5.2 专家库管理 5.2.1 专家动态调整 医疗机构可以对上报的专家信息,设定可参与评审的时间段、是否可参加状态标记, 只有状态为“可参加”的专家才会被抽取。 支持不同项目进行抽取不同类型专家,例如免疫规划项目抽取免疫规划专家。 支持公共**交易管理局专家库系统进行统一抽取专家。 5.2.2 专家抽取 输入抽取专家数量后,点击抽取,系统自动在满足条件的专家列表中抽取出结果并呈 现。 5.3 专家考核 5.3.1 考核规则设置 设置专家考核规则,支持规则库修改。 5.3.2 专家考核评分 根据每次评标的规则和专家评分的过程,自动分析每位专家的评标在每个项目评标专 家组中评分差异,给予经办机构支持进行专家考核。 5.3.3 专家负面信息收集 收集并登记专家负面信息内容。 5.3.4 专家考核情况查询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67 专家考核信息查询,用于查询专家历史考核信息内容。 5.4 专家退出管理 5.4.1 专家退出审核 医疗机构可以对上报的专家进行永久删除,经办机构根据考核情况也可对专家进行删 除,完成对专家的退出管理。 5.4.2 专家退出信息查询 已退出的专家信息列表,用于归档查询。 5.4.3 退出专家信息删除 对已退出的专家信息进行永久性的删除,删除无法再查询相应专家的信息内容。 (三) ★综合服务系统 6. 交易统计分析子系统 平台为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等相关采购主体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相关统计分 析和相关报表服务,具体包括基础信息查询、监测预警、辅助决策等。实现对全区医药采 购准入情况、采购情况、配送情况、结算情况、使用情况、医保报销情况等进行在线实时 监管。通过与相关信息系统对接收集质量安全、临床应用、审批情况、使用情况、**价 格情况等信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为招标、采购、交易、配送、结算、诚 信积分考核、药品短缺监测、价格监测与控制、医保支付标准动态调整等工作提供数据基 础服务和保障。 6.1 基础信息查询 6.1.1 机构信息查询 6.1.1.1 企业信息查询 可以查询企业名称、企业类型、资质状态、是否启用等信息。 6.1.1.2 医疗机构信息查询 可以查询医疗机构名称、地区、医疗机构等级、是否基层医疗机构、是否医保、是否 启用等信息。 6.1.1.3 监管机构信息查询 可以查询监管机构名称、地区、是否启用等信息。 6.1.2 药品信息查询 6.1.2.1 目录信息查询 可以查询通用名、剂型、规格等信息。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68 6.1.2.2 产品信息查询 可以查询产品编号、目录编号、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单位、材质、生产企业等 信息。 6.1.2.3 产品信息查询 可以查询产品编号、产品编号、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单位、材质、生产企业、 最高限价、是否基药等信息。 6.1.3 医用耗材信息查询 6.1.3.1 老版进口、国产注册证信息查询 国产注册证信息、备案信息表信息。 老版进口、国产注册证信息查询:管理类别、证件类别、注册号、生产企业名称、企 业注册地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标准、产品性能结构及组成、产品 适用范围、产品禁忌症、代理人、售后服务机构、备注、发证单位、批准日期、关联注册 证图片附件等信息。 6.1.3.2 新版进口、国产注册证信息查询 管理类别、证件类别、注册证编号、注册人名称、注册人地址、代理人地址、代理人 住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适用范围、附件、其他内容、审核部门、备 注、发证单位、批准日期、有效期结束日期、关联注册证图片附件等信息。 6.1.3.3 备案信息表信息查询 管理类别、证件类别、备案号、备案人名称、备案人组织机构代码、备案人注册地址、 生产地址、代理人、代理人注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描述、型号/规格、预期用途、备 注、备案单位、备案日期、变更情况、关联备案信息表图片等信息。 6.1.3.4 组件信息查询 组件编号、组件名称、组件品牌、组件单位、组件产地、组件描述、组件类型等信息。 6.1.3.5 规格型号信息查询 组件编号、组件名称、组件品牌、组件单位、组件产地、组件描述、组件类型等对应 的规格、型号、组件编号等信息。 6.1.4 医疗服务项目信息查询 医疗服务项目信息查询包括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项目历史价格、医疗服务项目次 数、医疗服务项目费用等查询。 6.1.5 医保联动管理 在线查看全区所有医疗机构医保支付价与药品采购价信息联动情况,医保支付价与药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69 品采购价价格比对,金额比对,超支统计,结余统计等。 6.1.6 资金结算管理 6.1.6.1 发票信息查询 医疗机构编号、医疗机构名称、配送企业编号、配送企业名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 开票日期、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采购订单编号、商品编号、商品 信息、发票金额等信息。 6.1.6.2 结算信息查询 医疗机构编号、医疗机构名称、配送企业编号、配送企业名称、结算单编号、结算单 金额、支付时间、企业收款时间等信息。 6.1.6.3 支付订单信息查询 医疗机构编号、医疗机构名称、配送企业编号、配送企业名称、采购订单编号、商品 编号、商品信息、采购数量、采购价格、配送数量、收货数量、结算数量、结算金额、结 算时间等信息。 6.1.6.4 医院药款结算情况查询 按医院维度,汇总统计药款结算情况。展示信息:地市、县(市、区)、医疗机构名 称、医疗机构等级、入库金额(万元)、发票金额(万元)、已结算药款(万元)、未结 算药款(万元)、回款率(%)、平均回款时间(天)等信息。 6.1.6.5 地区药款结算情况查询 按地区维度,汇总统计药款结算情况。展示信息:地市、县(市、区)、入库金额(万 元)、发票金额(万元)、已结算药款(万元)、未结算药款(万元)、回款率(%)、 平均回款时间(天)等信息。 6.1.6.6 企业药款结算情况查询 按企业维度,汇总统计药款结算情况。展示信息:企业编号、企业名称、地市、县(市、 区)、入库金额(万元)、发票金额(万元)、已结算药款(万元)、未结算药款(万元)、 回款率(%)、平均回款时间(天)等信息。 6.2 监测预警 6.2.1 资质效期预警 6.2.1.1 监测预警 对企业资质证照效期、产品注册证效期等监测预警。企业资质证照、产品注册证效期 自动预警,将预警信息主动推送给相关企业进行核实,并进行资质更新。 6.2.1.2 消息推送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70 监测预警信息推送。 6.2.2 价格异常变动监测预警 6.2.2.1 监测预警 对价格极高、极低、频繁变动等情况监测预警,并将价格异常变动信息推送相关行政 监督部门、人员,对异常情况进行核查、处置。 6.2.2.2 消息推送 监测预警信息推送。 6.2.3 综合价格指数与分类价格指数监测预警 6.2.3.1 监测预警 对相应价格指数建立监测模型,进行监测预警,并将价格指数异常信息推送相关行政 监督部门、人员,对异常情况进行核查、处置。 6.2.3.2 消息推送 监测预警信息推送。 6.2.4 采购异常监测预警 6.2.4.1 监测预警 对异常的采购数量、采购金额、采购频率等监测预警,并将采购异常信息推送相关行 政监督部门、人员,对异常情况进行核查、处置。 6.2.4.2 消息推送 监测预警信息推送。 6.2.5 配送不及时不到位监测预警 6.2.5.1 监测预警 对经营配送企业的配送数量、配送率、配送及时率等监测预警。并将配送不及时不到 位信息推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医疗机构、人员,对异常情况进行核查、处置。 6.2.5.2 消息推送 监测预警信息推送。 6.2.6 收货不及时不到位监测预警 6.2.6.1 监测预警 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收货数量、收货率、收货及时率等监测预警,并将收货不及时不到 位信息推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医疗机构、人员,对异常情况进行核查、处置。 6.2.6.2 消息推送 监测预警信息推送。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71 6.2.7 回款不即使不到位监测预警 6.2.7.1 监测预警 对医疗卫生机构回款率、回款及时率等监测预警,并将回款不及时不到位信息推送相 关行政监督部门、医疗机构、人员,对异常情况进行核查、处置。 6.2.7.2 消息推送 监测预警信息推送。 6.2.8 药品短缺监测预警 6.2.8.1 监测预警 对经营配送企业的拒单数量、配送率,医疗卫生机构上报短缺信息的短缺时间、短缺 范围,药品价格指数等监测预警,并将短缺监测信息推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医疗机构、 人员,对异常情况进行核查、处置。 6.2.8.2 消息推送 监测预警信息推送。 6.2.9 “带金销售”风险监测预警 6.2.9.1 监测预警 对“带金销售”风险建立监测模型,进行监测预警,并将“带金销售”风险信息推送 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对风险信息进行核查、处置。 6.2.9.2 消息推送 监测预警信息推送。 6.2.10黑名单与其他不合规行为监测预警 6.2.10.1 监测预警 对黑名单、诚信积分、两票制查验等监测预警,并将监测信息推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 对信息进行核查、处置。 6.2.10.2 消息推送 监测预警信息推送。 6.2.11综合价格监测预警 6.2.11.1 全区采购价格监测 通过对 2015 年起全区药品历史数据,包括药品中标价格数据、企业报价数据、限价 数据、公立和基层医疗机构采购价格等,以及**药品价格数据在通过“数据服务”标准 化后,建立全区采购价格监测。 6.3 辅助决策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72 6.3.1 药品和医用耗材结构分析 对药品和医用耗材结构的各种维度进行分析,包括药理、功能疗效、中西药、数量、 品种、通用名、品规、排序、集中度、百分位、国产进口、原研仿制、一致性与非一致性、 治疗营养辅助用药、自费医保、甲乙类等,支持单属性、组合属性、横向对比、纵向汇总 等功能。 6.3.2 价格分析 6.3.2.1 价格比较 同品规同企业、同品规不同企业等医药价格进行对比分析。 6.3.2.2 价格趋势分析 同类产品的近几年的价格趋势;对各省(市、区)医药的价格进行分析,其中包括中 标价、谈判与议价、挂网限价、定点生产价、备案价等,通过科学的评价反映药品价格水 平以及各省药品价格的差异情况;汇总某时间段内我区各药品的中标价、谈判与议价、挂 网限价、定点生产价、备案价、销售价等价格信息,展开纵向比较分析,重点关注历史最 高点和最低点的价格信息。 6.3.2.3 分类药品价格分析 包括全品种、基药、医保目录药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药品、抗癌药等进行药品 分类价格分析。 6.3.3 招采环节分析 6.3.3.1 目录分析 通过不同维度对各省的采购目录进行统计,分析**及各省(市、区)采购目录结构 情况。 6.3.3.2 订单分析 如对采购订单金额、数量进行统计,分析**及各省(市、区)采购情况。 6.3.3.3 配送分析 如对配送金额、配送数量、配送率、配送及时率进行统计,分析**及各省(市、区) 配送供应情况。 6.3.3.4 收货分析 对收货金额、收货数量、收货率进行统计,分析**及各省(市)收货响应情况。 6.3.3.5 回款分析 对资金结算金额、数量、时间、回款方式进行统计,分析**及各省(市、区)资金 回款情况。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73 6.3.4 专题分析 6.3.4.1 药品专题分析 如抗肿瘤、心血管、妇儿专科、进口药品、专利原研药品等。 6.3.4.2 地域专题分析 如基层、城市、东部、中部、西部、**、边远山区等。 6.3.4.3 机构专题分析 如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6.3.4.4 “药物经济学”专题分析 运用药品临床应用大数据,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及经济性等进行成本效 益评估,提高药品采购目录编制水平。包括药理分类统计分析、药品目录统计分析、适应 症统计分析等。 6.3.4.5 “带金销售”专题分析 根据“带金销售”监测预警模型,分析销售额明显高于其他同类药品的品种、销售价 格明显高于其他同类药品的品种、销售额明显高于其他竞品的企业等情况,分析“带金销 售”疑似情况。 6.3.5 药品分类统计分析 6.3.5.1 医疗机构药物采购订单和医院处方和病历的分析 通过对医疗机构药物采购订单和医院处方和病历的分析,获取医疗机构药物的配备和 使用情况,分析基本药物和非基药在医疗机构的配置和使用比例,对非基药使用占比偏高 的相关医疗机构实行重点监控,及时提供预警。为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持续推动 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发挥积极作用。 6.3.5.2 不同药品分类进行统计分析 通过不同药品分类进行统计分析,可根据基药/非基药,医保/非医保,一致性评价,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来源等不同分类进行统计分析。 6.3.6 对比统计分析 6.3.6.1 按价格对比统计分析 按价格对比统计分析在新一轮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结束后,或在某药品采购价 格及采购量变化后能够实现前后数据的比较统计,从而对比出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价格 和采购量变化后的“**空间”。 6.3.6.2 采购量对比统计分析 按采购量对比统计分析在新一轮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结束后,或在某药品采购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74 价格及采购量变化后能够实现前后数据的比较统计,从而对比出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价 格和采购量变化后的“**空间”。 6.3.6.3 采购价降幅对比统计分析 按采购价降幅对比统计分析在新一轮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结束后,或在某药品 采购价格及采购量变化后能够实现前后数据的比较统计,从而对比出药品(医用耗材)采 购价格和采购量变化后的“**空间”。 6.3.7 医疗机构性质统计分析 采购平台逐步纳入民营医院、医**点药店后,实现按医疗机构性质进行统计分析, **按公立医疗机构、医**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医**点药店分别统计药品采购数据。 7. 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应用 持续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采集、数据标化、分析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为价格监测与控 制、医保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提供数据服务和保障。主要包括医疗服务价格采集管理、标准 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管理、新增试行临时项目管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管理、价格信息 管理。 7.1 医疗服务价格采集管理 7.1.1 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化管理 医疗服务价格采集多源性会造成数据的不规范,需要进行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化,平台 通过对采集数据进行自动匹配标准库完成自动匹配部分数据,另一部分质量较差数据需人 工进行标准化。 标准化功能包括多维度模糊查询、人工对照匹配等功能。 7.1.2 医疗服务价格分析预警管理 7.1.2.1 医疗服务预警阀值设置 医疗服务预警阀值设置。 7.1.2.2 服务价格超过阀值预警 对超过医疗服务预警阀值的进行预警。 7.1.2.3 同项目名称医疗服务价格异常预警 对同项目名称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异常预警。 7.1.3 医疗服务价格问题处置管理 进入监测预警的医疗服务价格信息,需要初验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查验,初步查验认为 有问题的信息,标记为待处理价格信息,启动处置流程,同时分配处置人员,处置人员收 到信息在平台进行处置,在完成处置工作后进行处置归档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75 7.1.4 医疗服务价格发布管理 对采集的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完成标准化处理,自动预警,人工处置等流程,最终形 成可用的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在门户公共服务中发布给社会公众开放查询 7.1.5 标准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管理 7.1.5.1 价格信息采集管理 价格信息采集管理,并提供新增、删除、修改等功能。 7.1.5.2 拟定标准目录管理 提供标准目录维护功能。 7.1.5.3 专家论证评审管理 对拟订标准目录信息进行专家论证评审,对评审过程中专家的评审意见进行汇总和分 析,汇总得出专家论证评审的最终意见。不同批次的专家论证结果信息进行登记保存。 7.2 标准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管理 7.2.1 制定标准目录管理 7.2.1.1 标准目录维护 根据对拟定的标准目录进行评审的结果信息,以及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编制需求,生 成标准目录信息,并根据对拟定的标准目录进行评审的结果信息,以及对医疗服务项目目 录进行新增、修改和删除操作。 7.2.1.2 标准目录审核 对新增、修改、删除的目录信息进行审核。 7.2.2 标准目录信息发布 7.2.2.1 标准目录信息 目录编号、目录名称、服务类别、参考价格、有效时间、生效标志。 7.2.2.2 标准目录信息发布 将选定范围的标准目录信息,通过渠道向国家及各省份进行统一的发布。 7.2.2.3 标准目录信息查询 通过在发布平台上输入关键字,进行标准目录信息的查询。 7.3 新增试行临时项目管理 7.3.1 新增临时项目 7.3.1.1 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容包括:申报项目的规范中文名称(含项目简称和英文缩 写)、项目类别、工作原理、适用范围及临床意义、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及操作规范和质量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76 标准。 7.3.1.2 系统自动初验 系统自动进行对新增临时项目自动初验,对目前本区医疗服务目录进行校验,项目名 称一致,或者项目名称不同,内容相同的进行自动提示用户项目已存在。 7.3.2 临时项目专家审核 7.3.2.1 省市级机构新增审核 由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卫健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核定,形成基准价。 7.3.2.2 市级机构新增审核 由市医疗保障局**市卫健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给自治区医疗保 障局,由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卫健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核定,形成基准价。 7.4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管理 7.4.1 价格资料审核 7.4.1.1 接收数据 接收国家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系统公布的标准目录信息。 7.4.1.2 维护成本信息 按照按项目类别要求,录入相关成本信息。 7.4.1.3 计算项目成本 根据录入的成本信息和计算参数,自动计算项目成本。 7.4.1.4 保存计算结果 保存成本计算结果。 7.4.1.5 计算结果复核 对成本计算结果复核,复核通过,则转入下一流程;复核不通过,记录不通过原因, 业务办结。 7.4.2 参考价格信息管理 7.4.2.1 药品 省份、药品编码、定价方式、招标特征、招标编号、最高零售价、中标零售价、中标 价、省市招标平台价、零差率药品等信息。 7.4.2.2 诊疗 省份、项目编码、社区服务中心(限价)、公立医院三级(限价)、公立医院二级(限价)、 公立医院一级(限价)、非营利医院(限价)、营利性医院(限价)等信息。 7.4.2.3 材料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77 省份、材料类别、材料编码、中标价等信息。 7.4.3 专家评审结果记录 7.4.3.1 专家评审日志生成 根据专家评审过程的记录,形成可以对外展现的过程日志信息。 7.4.3.2 专家评审日志查询 根据输入的条件,查询指定价格管理业务的专家评审过程日志信息。 7.4.4 价格测算 7.4.4.1 评审议价发起 根据服务价格测算的需求,采取招标、评审、评价等测算方式,发起对服务价格进行 价格评议。 7.4.4.2 评审议价价格维护 记录各方的价格标准或每个测算结果。 7.4.4.3 评审议价生成 根据价格评议和测算过程中的结果,进行最终的测算价格生成。 7.4.4.4 评审议价价格审核 对最终测算价格进行审核。 7.4.5 价格审核 7.4.5.1 价格审核发起 根据价格测算的结果,召集和组织专家,发起对服务价格进行价格的最终审核。 7.4.5.2 审核过程记录 记录审核过程中的信息,主要是专家的意见信息。 7.4.5.3 审核结论保存 根据专家的意见信息,汇总生成审核结论信息。 7.5 价格信息管理 7.5.1 价格信息发布 7.5.1.1 价格信息 医疗服务项目类别、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 药品:药品编码、定价方式、招标特征、招标编号、最高零售价、中标零售价、中标 价、省市招标平台价、零差率药品等信息。 诊疗:项目编码、社区服务中心(限价)、公立医院三级(限价)、公立医院二级(限价)、 公立医院一级(限价)、非营利医院(限价)、营利性医院(限价)等信息。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78 材料:材料类别、材料编码、中标价等信息。 7.5.1.2 价格信息发布 将已经通过了专家审核的价格信息,通过渠道进行统一的发布,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 更新。 7.5.1.3 价格信息查询 通过在发布平台上输入关键字,进行价格信息的查询。 7.5.2 价格信息上报 根据国家和省级管理要求,对已发布的价格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国家医疗保障局进行上 报根据国家和省级管理要求,对已发布的价格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国家医疗保障局进行上 报。 价格数据:服务项目编号、有效期开始时间、有效期结束时间、通过审核时间、公示 价格、已上报标志等信息项。 8. 药品使用管理应用 通过对合理用药监测、重点药品监控、药品(医用耗材)运行情况监测,及时监测发 现医疗机构在医药使用流通过程中的问题,在线推送并监督解决,为合理制定医保政策提 供依据。主要包括数据采集管理、合理用药监测、重点药品监控、药品(医用耗材)运行 情况监管、药物信息在线查询、问题医嘱的统计分析。 8.1 数据采集管理 8.1.1 数据标准化管理 药品使用数据采集多源性会造成数据的不规范,需要进行药品使用数据标准化,平台 通过对采集数据进行自动匹配标准库完成自动匹配部分数据,另一部分质量较差数据需人 工进行标准化。标准化功能包括多维度模糊查询、人工对照匹配等功能。 8.1.2 数据监测预警管理 8.1.2.1 抗菌药物超常使用预警 完成标准化的价格信息,通过设定的预警内容和阀值进行自动监测,超出阀值异常的 信息进行预警提醒。 8.1.2.2 辅助用药超常使用预警 完成标准化的价格信息,通过设定的预警内容和阀值进行自动监测,超出阀值异常的 信息进行预警提醒。 8.1.3 数据统计分析管理 统计分析功能包括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三级乙等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79 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统计分析,医疗机构超常配备、使用药品统计分析,抗 肿瘤药物采购、使用统计分析,医疗机构药品使用金额实时统计等。 8.1.4 数据问题处置管理 进入监测预警的药品使用数据信息,需要初验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查验,初步查验认为 有问题的信息,标记为待处理价格信息,启动处置流程,同时分配处置人员,处置人员收 到信息在平台进行处置,在完成处置工作后进行处置归档。 8.2 合理用药监测 8.2.1 药物与药物类监测 包括药物与药物互相作用、注射剂体外配伍、药物使用计量等监测、合理用药临床使 用监测。 8.2.2 药物与病症类监测 药物禁忌症与病症、药物副作用与病症、药物过敏史等监测。 8.2.3 特殊人群用药类监测 老年人用药、儿童用药、妊娠期用药和哺乳期用药等监测。 8.2.4 用法用量类监测 副作用、重复用药、药品剂型、给药途径、药品剂量等监测。 8.3 重点药品监控 通过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情况、重点监控清单药品临床使用情况、辅助用药 及重点监控药品超常使用监测预警、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抗肿瘤、罕见病、精神麻醉 等特殊药物采购使用情况、药品使用金额等进行实时统计分析等,及时监测发现医疗机构 在药品采购、配送、使用、结算等全过程中的问题,在线推送并监督解决。 8.4 药品(医用耗材)运行情况监管 8.4.1 药品(医用耗材)目录监测 针对各级医院在药品(医用耗材)目录使用情况、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与销售情况 进行监管。 8.4.2 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监测 针对各级医院在药品(医用耗材)目录使用情况、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与销售情况 进行监管。 8.4.3 药品(医用耗材)入库监测 针对各级医院在药品(医用耗材)目录使用情况、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与销售情况 进行监管。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80 8.4.4 药品(医用耗材)出库监测 针对各级医院在药品(医用耗材)目录使用情况、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与销售情况 进行监管。 8.4.5 药品(医用耗材)目录配比统计 针对各级医院在药品(医用耗材)目录使用情况、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与销售情况 进行监管。 8.4.6 药品处方情况统计 针对各级医院在药品(医用耗材)目录使用情况、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与销售情况 进行监管。 8.4.7 药品(医用耗材)销售情况统计 针对各级医院在药品(医用耗材)目录使用情况、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与销售情况 进行监管。 8.5 药物信息在线查询 支持多种关键词查询,如药理分类检索、批准文号检索、禁忌症检索。药品说明书查 询、药物相互作用与配伍查询、适应症查询、抗生素分类及禁慎用症查询、肝、肾功能不 全用药量调整的相关查询、FDA 妊娠期药物安全级别查询功能、抗菌药物指导原则相关查 询、中药用药禁忌查询,支持商品名、通用名、模糊万能查询及用户自定义查询方法。 8.6 问题医嘱的统计分析 提供以药理、禁忌症、副作用、不良反应、妊娠方式分类进行药品临床用药指南、病 人用药教育、药品说明书、中国药典的信息查询功能。另外还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 原则、医药学常用计算公式、医药法规信息查询功能。 9. 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应用 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机制,完善短缺药品信息采集、报送、分析、研究制度。 通过平台的药品采购配送率、响应率等大数据分析,预警药品短缺情况,分析出短缺原因, 及时采取应对调控措施,最大限度保障短缺药品的正常供应。主要包括短缺药品管理、短 缺药品分析。 9.1 短缺药品管理 9.1.1 短缺数据上报 9.1.1.1 短缺数据上报 通过医疗机构每月上报的短缺数据,下个月自动作为模板数据,医疗机构只需要针对 模板数据进行稍加编辑即可快速完成短缺上报数据,减少医疗机构每月重复上报的工作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81 量,通过适当扩展监测哨点范围,加强多源信息采集。主要包括短缺数据上报模板管理、 上报数据编辑、短缺数据上报。 9.1.1.2 上报数据编辑 对上报的信息进行编辑修改。 9.1.1.3 短缺数据列表 短缺数据信息列表及信息来源、记录、导出等功能。 9.1.2 短缺药品信息查询 9.1.2.1 监测哨点药品短缺信息查询 展示信息包括地市、县(市、区)、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等级、药品编码、批准 文号、通用名、剂型、制剂规格、包装规格、生产企业、协议配送企业、月供应量(最小 销售包装)、月需求量(最小销售包装)、制剂采购价格(元)、药品采购方式、短缺类 型、短缺起始时间、短缺原因、是否使用替代药品等。 9.1.2.2 平台监测药品短缺信息查询 展示信息包括地市、县(市、区)、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等级、商品编号、产品 编号、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单位、材质、生产企业、计划采购量、实际配送率、配 送率等。 9.2 短缺药品分析 9.2.1 平台监测短缺情况分析 9.1.2.3 平台监测短缺药品目录及范围统计 平台汇总统计短缺药品目录及范围。展示信息:产品 Id、产品信息(信息组成:商品 名 + 通用名 + 剂型 + 规格 + 转化系数 +包装单位 + 材质)、生产企业、月份、短缺 地区数(地市或区、县)、短缺地区、短缺原因等信息。 9.1.2.4 平台监测药品短缺时间长短统计 平台汇总统计短缺药品时间长短。展示信息:产品 Id、产品信息(信息组成:商品名 + 通用名 + 剂型 + 规格 + 转化系数 +包装单位 + 材质)、生产企业、短缺时间(月份) 等信息。 9.1.2.5 药理分类统计分析 平台汇总统计短缺药品药理分类。展示信息:药理分类、短缺地区数(地市或区、县)、 短缺地区、短缺时间(月份)、短缺原因等信息。 9.2.2 哨点监测短缺情况分析 9.2.2.1 哨点监测短缺药品名单及范围统计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82 按药品目录及范围汇总统计监测哨点上报的短缺药品数据。展示信息:产品 Id、产品 信息(信息组成:商品名 + 通用名 + 剂型 + 规格 + 转化系数 +包装单位 + 材质)、 生产企业、月份、短缺地区数(地市或区、县)、短缺地区、短缺原因等信息。 9.2.2.2 平台监测药品短缺时间长短统计 按短缺时间长短汇总统计监测哨点上报的短缺药品数据。展示信息:产品 Id、产品信 息(信息组成:商品名 + 通用名 + 剂型 + 规格 + 转化系数 +包装单位 + 材质)、生 产企业、短缺时间(月份)等信息。 9.2.2.3 分类统计分析 按药理分类汇总统计监测哨点上报的短缺药品数据。展示信息:药理分类、短缺地区 数(地市或区、县)、短缺地区、短缺时间(月份)、短缺原因等信息。 10. 药品追溯监测应用 主要包括追溯管理、数据统计、药品监测管理、信息管理,实现中标采购药品生产、 流通和使用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发挥药品追溯数据在问题产品召回及应急处置工 作中的作用,挖掘药品追溯数据在监督检查、产品抽检和日常监管中的应用价值。 10.1 追溯管理 10.1.1数据采集管理 追溯监管管理通过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获取到企业自建追溯系统、第三方追溯系 统的追溯数据,实现药品从出厂、流通、使用全流程追溯数据采集。 10.1.2数据稽核 追溯监管管理通过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获取到企业自建追溯系统、第三方追溯系 统的追溯数据,实现药品从出厂、流通、使用全流程追溯数据稽核。 10.1.3数据标准化管理 追溯监管管理通过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获取到企业自建追溯系统、第三方追溯系 统的追溯数据,实现药品从出厂、流通、使用全流程追溯数据标准化。 10.1.4数据关联 追溯监管管理通过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获取到企业自建追溯系统、第三方追溯系 统的追溯数据,实现药品从出厂、流通、使用全流程追溯数据与本区数据关联。 10.2 数据统计 10.2.1按企业统计 基于获取到的企业自建追溯系统、第三方追溯系统的追溯数据,进行大数据统计,根 据药品的编码、批号、效期、追溯码等数据按企业统计。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83 10.2.2按产品统计 基于获取到的企业自建追溯系统、第三方追溯系统的追溯数据,进行大数据统计,根 据药品的编码、批号、效期、追溯码等数据按产品统计。 10.2.3按时间统计 基于获取到的企业自建追溯系统、第三方追溯系统的追溯数据,进行大数据统计,根 据药品的编码、批号、效期、追溯码等数据按时间统计。 10.2.4按区域统计 基于获取到的企业自建追溯系统、第三方追溯系统的追溯数据,进行大数据统计,根 据药品的编码、批号、效期、追溯码等数据按区域统计。 10.3 药品监测管理 10.3.1数据分析 针对数据统计结果,进行大数据分析测算。建立分析模型,挖掘追溯数据的价值,发 现疑似问题,为后续进行智能预警提供数据支撑。 10.3.2智能预警 根据数据分析结果,设定合理的预警阈值,对于药品追溯过程中的疑似问题,系统自 动向管理端进行智能预警。 10.4 信息管理 10.4.1信息发布 将药品追溯监测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布。 10.4.2管理列表 将药品追溯监测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布信息数据管理,包括新增、编 辑、删除、启用、禁用、置顶等功能。 11. “两票制”验票应用 建成基于“两票制”要求,与“金税三期”(第三方查验平台)接口集成,企业上传 发票,实现第一票和第二票关联,医疗机构在平台进行发票查验,验证发票信息与企业配 送信息是否符合要求,实现网上验证发票真伪的功能。主要包括发票管理、票据采集管理、 两票制监测、数据统计分析。 11.1 发票管理 11.1.1白名单管理 针对政策文件中认定的生产企业及流通集团企业,使用白名单对相关企业进行管理。 11.1.2发票内货品信息标化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84 11.1.3发票与业务系统订单关联 11.2 票据采集管理 11.2.1 生产企业发票维护 该功能由配送企业在“两票制”票据管理系统中维护。维护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发票 (第一票)图片、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校验码、开票时间、随货单号。发票明细内 容包括:药品流水号、药品通用名、规格、剂型、生产企业、价格、药品批次号。 11.2.2 发票数据上传接口 系统支持提供发票相关数据上传接口,有对接能力的配送企业自行与平台进行数据对 接,减少配送企业人为在系统中维护的数据的工作量。 11.2.3 发票扫码功能 通过扫码枪、APP、OCR 识别技术等多种方式扫取发票上二维码进行发票真伪识别,并 将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的全票面信息采集后转换为数据格式存储在数据库中,并且能做到 与现有采购系统数据共享。 11.3 两票制监测 11.3.1发票链条监测 对两票制发票链购销双方是否形成完整购销链条进行监督管理。 11.3.2发票异常使用监测 对两票制发票链中发票异常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即采购订单对应的发票链中不存在采 购订单药品。 11.4 数据统计分析 11.4.1药品统计分析 根据订单信息和发票信息,统计药品的订单采购数量、订单采购金额、发票数量、发 票金额等。 11.4.2异常分析 对两票制发票链中发票异常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即一张发票被反复使用,超出 订单采购数量的情况进行监督。 11.4.3药品采购价格分析 可以统计分析订单采购价格、发票价格、价格差异等,分析医疗机构网上采购价格和 实际发票价格的差异。 11.4.4药品价格追溯 对药品价格进行追溯,追溯药品在各个流通环节的价格并对价格进行监督管理。可以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85 统计分析药品出厂价、流通价、销售价,以及比较分析不同药品之间各流通环节的价格增 长差异。 12. “我的**”展示应用 依托自治区“我的**”APP,实现统计查询、医疗机构评价、机构申(投)诉等功 能在“我的**”APP 对各相关主管部门、企业、医疗机构、医**点药店等用户开放。 有效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更好地实现平台与用户的交流互动,为公众提供更加高 效便捷、具有人性化的服务。同时为医保相关其他 APP 提供功能接口,如利用手机摄像头 对药品或医用耗材条形码扫描、**医药“招采合一”平台直接推送该药品或医用耗材的 合理价格范围、目录编号、库存情况等信息。主要包括与“我的**”APP 对接接口、为 医保相关其他 APP 提供功能接口、统计查询、医疗机构评价、机构(申)投诉。 12.1 与“我的**”APP 对接接口 12.1.1信息查询功能接口 信息查询共享。 12.1.2评价功能接口 对接 APP 评价功能,推送数据。 12.1.3申(投)诉功能接口 对接 APP 申投诉功能,推送数据。 12.2 为医保相关其他 APP 提供功能接口 12.2.1数据上报功能接口 数据上报功能对接。 12.2.2信息查询功能接口 信息查询功能对接。 12.2.3订单结算功能接口 订单结算功能对接。 12.2.4订单支付功能接口 订单支付功能对接。 12.3 统计查询 12.3.1价格查询 招采合一平台的医药价格查询。 12.3.2采购查询 招采合一平台的医药采购查询。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86 12.3.3配送入库查询 招采合一平台的医药配送入库查询。 12.3.4结算支付查询 招采合一平台的医药结算支付查询。 12.4 医疗机构评价 医疗机构在待评价订单处可以对未评价的订单进行评价。 12.5 机构申(投)诉 12.5.1机构申诉 医疗机构、企业、个人通过 APP 进行申诉。 12.5.2机构投诉 医疗机构、企业、个人通过 APP 进行投诉。 12.5.3申诉受理 工作人员通过手机 APP 对申诉处理。 12.5.4投诉受理 工作人员通过手机 APP 对投诉处理。 13. 公共服务管理应用 主要包含公共服务管理、数据查询服务、信息管理,建成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涵盖 通知公告、数据查询服务、信息管理等功能的便民服务窗口,发布相关信息和提供数据查 询服务。社会公众可通过平台查询药品采购价、医保支付价、药品追溯信息,可查询到药 品近期采购的医院,便于患者购药时提供参考信息,避免无药可购现象发生。 13.1 公共服务管理 13.1.1 通知公告 展现相关公告通知、日常工作动态等信息。 13.2 数据查询服务 13.2.1 药品追溯数据 追溯药品近期医疗机构采购数据信息。 13.2.2 药品采购价 查询药品医疗机构的采购价格。 13.2.3 医保支付价 查询药品医保支付标准。 13.2.4 药品近期采购医院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87 查询药品近期采购医院采购情况。 13.3 信息管理 对发布的信息进行统一管理。 (四) ★协同监督系统 建成覆盖全区、统筹利用、上下联动、纵横协管、**共享、综合分析的协同监督系 统。建立接收、转办、处置、反馈等工作机制,横向与各管理经办部门、纵向与各级医疗 机构、药店互联互通,注重数据和业务标准的统一,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 享,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管理协作效率,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实现医药集中采购业务全流 程可追溯可查询,涵盖范围从基础库、分类采购、交易、结算、短缺药品监测等所有业务。 主要包括政务信息共享开放子系统、协同管理子系统、申投诉子系统。 14. 政务信息共享开放应用 通过建立政务信息共享开放机制,将药品采购、医用耗材采购、疫苗采购等信息对各 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医**点药店、社会公众共享及开放。实现政 务信息和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公开。包括系统内部的数据交换、外部单位的数据共享交换。 功能包括政务信息共享开放管理、共享开放政务信息对接平台接口。 14.1 政务信息共享开放管理 14.1.1 使用权限管理 政务信息共享开放管理功能包括划定使用权限、数据传输和更新等,支持记录数据交 换时间、内容和操作人。根据与各部门进行协商,对数据**目录的梳理,完成对数据资 源的标记,上报政府审批通过后执行,平台开放数据查询。 14.1.2 使用权限设置 通过用户角色的数据权限配置,对每个角色、每个用户进行数据权限进行配置,不同 于菜单功能的权限,数据权限具体到用户、访问类别、访问时间段。 14.1.3 数据权限使用监测 数据权限使用日志监测管理。 14.1.4 数据传输日志管理 数据传输日志查询、导出等功能。 14.1.5 数据传输 数据共享传输接口。 14.1.6 数据更新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88 在线数据更新。 14.2 共享开放政务信息对接平台接口 14.2.1 与国家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接口 与国家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接口。 14.2.2 与国家药管平台对接接口 与国家药管平台对接,建立长效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信息的交换共享机 制。 14.2.3 与国家税务局金税三期对平台接口 通过与“金税三期”对接,实现进一步提升全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配送、结算等 工作效率。 14.2.4 与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接口 基于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的信息**服务和管理的技术规范要求,通过与自治区 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实现与相关行政部门数据互联互通。 14.2.5 与统筹区医保信息平台接口 建立与统筹区医保信息平台之间的接口,实现医保资金在线预付结算。 14.2.6 与自治区“互联网+监管”平台接口 预留自治区“互联网+监管”平台的接口,通过信息化对接手段实现申投诉、监测预 警、监测评价等信息推送。 14.2.7 与自治区“我的**”APP 接口 建立系统与自治区“我的**”APP 之间的接口。 14.2.8 与医药机构 HIS 系统接口 平台提供医疗机构标准 API 接口,通过双方系统对接,实时获取药品和医用耗材相关 的采购和使用数据。 14.2.9 与企业 ERP 系统接口 采购接口、库存信息对接以及发票信息。 14.2.10 与医**点药店信息系统接口 平台提供医**点药店标准 API 接口,医**点药店可根据信息化建设实际,在条件 允许情况下,自行安排信息系统接口开发和联调测试,实现与平台对接。 14.2.11 金融机构对接接口 通过与金融机构外联平台的交易接口调用,实现货品资金在线结算。 14.2.12 **电子政务云密码服务平台接口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89 平台调用**电子政务云密码服务平台提供的标准 API 接口,实现与**电子政务云 密码服务平台的对接,调用云平台密码应用服务。 14.2.13 公共**电子服务系统、电子监督系统数据接口 制定通用接口,将医药交易系统、综合服务系统、协同监督系统三个系统的业务数据, 共享到公共**电子服务系统、电子监督系统。 15. 协同管理应用 协同管理实现医药集中采购业务全流程可追溯可查询,涵盖范围从基础库、分类采购、 交易、结算、短缺药品等所有业务。提供监测处置、考核评价管理、纪委监委再监督、见 证管理、工作动态、医**点医疗机构违规处罚管理功能。 15.1 日常管理 15.1.1监测处置 15.1.1.1 短缺监测处置 通过自治区短缺药品情况分析,与**短缺药品进行比对分析,并通过国家、自治区 的相关政策要求,采取公开短缺信息、企业约谈、积分考核等措施,保障药品正常供应。 15.1.1.2 “带金销售”监测处置 通过“带金销售”监测处置,发现存在“带金销售”疑似情况,信息推送给各相关部 门,进行协同监督,共同处置“带金销售”情况。 15.1.2考核评价管理 15.1.2.1 积分考核要素设置 管理机构根据政策设定各采购主体积分考核的要素内容。 15.1.2.2 自动生成诚信积分 根据政策要求,自动生成积分考核是系统根据积分考核要素,每月自动生成各采购主 体的考核积分。 15.1.2.3 诚信积分查询 可以对每个企业的诚信积分进行每月每季度的查询。 15.1.2.4 诚信档案归档管理 系统根据考核积分进行自动诚信档案的转换,形成各采购主体的诚信档案。 15.1.3纪委监委再监督 15.1.3.1 问题线索推送 包括日常检查、社会举报以及其他政务平台中收集的问题线索信息。 15.1.3.2 履职行为监督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90 纪委监委通过平台监督各地区、各部门对线索处置的情况,通过查看预警情况,进行 跟踪督办,问责办理。 15.1.4见证管理 通过见证管理功能实现交易全过程数字化见证,对各交易主体的操作行为等进行全程 记录存证并具备预警、推送、查询、展示等功能,实现交易全流程信息全面记录、实时交 互,确保交易数据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 15.1.5工作动态 可选择展示内容,按年度/季度/月度/日自动生成工作简报,内容包括统一样式的文 字表述、图表展示、分析统计等,同时预留可编写的段落。 15.1.6医**点医疗机构违规处罚管理 15.1.6.1 违规记录 通过对招标采购过程中各采购主体行为的分析和监测,对医**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 进行分析与监测,对违规医**点医疗机构进行处罚管理。包括:违规记录、违规查询、 违规处罚、违规处罚记录查询等功能。 15.1.6.2 违规处罚记录查询 对违规处罚历史记录查询。 15.2 权限管理 可选择角色和具体用户后,针对每个用户选择平台的每类数据,每个时间段数据进行 配置用户的权限,包括查询权限,导出权限。 为保证数据安全和严谨,针对系统数据,管理用户不能分配任何新增、删除和修改的 权限;只能对基础数据进行修改的权限(审核结果)。 系统管理员根据数据共享目录进行设置相关数据的开放方式和时间段,社会公众可以 在门户网站查看完全公开的信息,系统用户可以根据各自权限查看和操作数据。 16. 申(投)诉应用 通过建设申(投)诉子系统,为企业、医院等用户提供申(投)诉渠道。用户通过系 统发起各类申(投)诉,管理经办机构按规定及时处理申(投)诉,处理完成后将处理结 果及时反馈给用户。将申(投)诉工作全部线上操作,所有操作系统留痕,实现申(投) 诉受理、处理工作全流程可见证可追溯。主要包括申诉管理、投诉管理、申(投)诉分发、 申(投)诉受理等功能。 16.1 申(投)诉 16.1.1 申诉管理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91 医疗机构、企业对本企业或本企业产品审核情况,其他相关信息进行申诉。 16.1.2投诉管理 医疗机构、企业对其他企业的企业或产品审核情况,其他相关信息进行投诉。 16.2 申(投)诉管理 16.2.1申(投)诉分发 管理机构接收到医疗机构、企业申(投)诉请求后,根据业务分工,将申(投)诉分 发至相关科室或部门,由相关科室或部门进行申(投)诉处理。 16.2.2申(投)诉受理 相关单位部分对申(投)诉进行处理,给出处理结果,进行登记归档。 核查处理分三个层次:一是初步核查情况,二是部门内或单位内处理意见,三是领导 审批意见或会议研究处理意见。也可直接通过部门处理意见或会议研究处理意见处理。申 诉质疑处理进度及时反馈给相关医疗机构、企业,第三层次处理结果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 企业的同时直接在公示界面实时更新(公示界面实时更新后自动提醒提示)。 16.2.3申(投)诉公示 对申投诉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16.2.4申(投)诉列表 对申投诉处理查询管理功能。 四、★政务信息共享开放需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交详细的互联互 通接口设计和实施方案) 平台实现与国家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国家药管平台、“金税三期”(第三 方查验平台)、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统筹区医保信息平台、自治区“我的**”APP、 医疗机构 HIS、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ERP 等对接,通过建立政务信息共享开放机制,将药品 采购、医用耗材采购、疫苗采购等信息对各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医 **点药店、社会公众共享及开放。实现政务信息和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公开。 系统核心业务必要时与政务平台短信业务接口联通。保证相关信息通过短信进行业务 提醒。 五、★数据处理服务需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交详细的数据处理服 务方案) (一) 数据处理任务要求 1.按照国家相关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建立**医药标准体系 按照国家相关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对采集数据进行数据清洗、比对标化、质量评估、代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92 码转换、数据汇总,完成基本数据库建库工作,建立起国家业务编码标准与省级数据之间 的映射关系,确保不因为国家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落地而导致历史数据失去价值。以及完成 日常动态维护,保证基本数据库数据准确、完整、规范、及时。 2.内外部医药采购价格监测 (1)采集**各省历年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数据(包括中标药品品种、中标厂家、中 标价格等信息),对数据进行清洗整理后,保留有效数据; (2)部分药品国际售价采集、汇总; (3)按照工作需求实时采集各地部分药品等挂网情况及价格变动情况,并进行汇总 统计分析。 (4)根据政策需求,对数据进行建模分析,为制定政策规则提供依据。 3.现有平台历史数据迁移 根据标准体系,制定完善的历史数据迁移计划并对历史数据进行数据清洗、比对标化、 质量评估、代码转换、数据汇总。为保障历史数据平滑迁移、平台平稳过渡,同时保障新 平台上线后尽可能减少给**台用户带来陌生感,整体业务流程在满足新业务的基础上尽 可能考虑原有平台设计风格和用户操作习惯。新系统建设应该准备完善的平台和数据迁移 方案,充分保障医疗机构和生产经营企业在**医药“招采合一”**台的正常平稳购药, 避免因**台建设造成相关数据人力割裂、造成原有系统数据变相丢失,影响新系统平台 的正常使用。 4.其他数据服务 (1)平台其他数据日常维护处理; (2)平台招标采购现场数据服务支撑; (3)平台招采、交易、结算数据统计分析; (4)平台其他监管监测数据统计分析。 (二) 数据更新机制要求 投标人要有切实可行得数据来源、数据更新机制,定期每月更新国家新增药械基础信 息。 (三) 数据服务团队要求 数据准备阶段和批量处理阶段,相关服务人员不低于 10 人;日常更新阶段服务人员 不低于 5人。 六、★标准建设需求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93 1.平台建设标准 系统必须遵循《**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 2017 版》、《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医院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测评》等相关标 准。 2. 数据信息标准 建立药品信息、医用耗材信息、疫苗信息、医疗机构信息、定点零售药店信息、生产 企业信息、经营配送企业信息等数据标准与编码标准。 3. 数据交换标准 制定医药“招采合一”平台数据交换标准规范,保证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地与其他系统 进行数据的交换,实现信息的交换与共享。 与国家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国家药管平台、“金税三期”(第三方查验平 台)、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平台、自治区“我的**”APP、医疗机构 HIS、药品生产经营 企业 ERP 等系统数据交换标准。 4. 业务流程标准 建立医药“招采合一”平台业务流程标准,依据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各省医药集中采 购平台先进经验,整理出**医药采购工作的业务流程标准。 七、★安全设计需求 **医药“招采合一”平台按照等保三级的安全要求进行建设,相应设备及系统应满 足 2019 年最新出版的《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三级的要求,相 应要求包括: 安全通用要求中安全物理环境要求、安全通信网络要求(网络架构、通信传输、可信 验证)、安全区域边界(边界防护、访问控制、入侵防范、恶意代码和垃圾邮件防范、安 全审计)、安全计算环境(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数据安全性、 数据完整性、数据保密性、数据备份恢复等要求。 八、项目实施需求 1. 总体要求 (1)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管理、需求确认、工作进度表、系统设计、系统 开发、系统测试、系统部署、对接联调、试运行、运行维护、培训等。 (2)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系统开发任务,功能模块符合业务需求。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94 (3)项目监管。接受招标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控,未经许可,不得更换实施人员(投 标人需对此进行承诺)。 (4)系统测试。提供测试计划、准备和执行,包括产品测试、性能测试、压力测试、 数据迁移、系统试运行测试,并提供测试报告。 (5)部署实施。完成系统部署、试运行、上线运行等工作。 (6)项目文档。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提供项目文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文档、系 统技术文档、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和系统管理手册等文档(中文)。 (7)系统验收。系统试运行后,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验收合 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2. 工期要求 项目完成时间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执行。 第一阶段(2020 年 10 月底) (1)完成与相关业务单位进行补充需求调研,进行平台开发测试。 (2)申请云平台服务器**,完成软件部署。 (3)确定试点地区或单位,做好试点保障工作,面向平台用户开展培训工作。 (4)发布平台数据接口标准,开展与国家药管平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信息平台、 自治区纪委监委、企业 ERP、医**点医疗机构 HIS、医**点药店信息系统进行联调 对接实施工作。 第二阶段(2020 年 11 月底) 扩大工作范围,面向平台用户开展培训工作,进一步开展与企业 ERP、试点地区的 医**点医疗机构 HIS、医**点药店信息系统进行联调对接实施工作。同时开展与国 家医疗保障局平台、“金税三期”(第三方查验平台)、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平台进 行联调对接实施工作。 第三阶段(2020 年 12 月底) 完成等保测评、安全运维体系建设、系统初验、试运行与培训。 3. 项目团队要求 项目需要一支经验丰富、配合默契且稳定,能够为项目建设提供全面解决方案、包括 系统开发、数据处理、数据库建设和数据分析的专业化团队。人员配置科学合理、分工明 确,至少应包括项目经理、系统分析师、系统设计人员、软件开发人员、测试人员、用户 培训、部署实施、运行维护等角色。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95 (1)项目核心人员必须专职、全程负责本项目的实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更换。项 目建设过程中,投标人应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适的人员。 (2)投标人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应配备业务经验丰富的项目总监、项 目经理、软件开发责任组长、软件测试责任组长等人员。项目经理须专职并全程负责本项 目实施。 (3)项目参与技术人员须具有相关项目软件开发及实施经验,熟悉药械基础知识, 必须具有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4)数据处理人员需有药械资质审核和药械信息处理服务经验。 4. 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要求 ? 系统开发阶段要求 (1)方案设计:投标人应调研系统现状,细化具体的建设任务,建设技术路线,建 设技术框架以及实现技术的方法,形成详细的设计文本。制定项目施工时间进度计划,进 行必要的项目实施风险分析并提出风险规避办法和措施。系统设计应与招标人保持密切沟 通并得到确认。 (2)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投标人应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完成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工 作,深入各业务部门开展需求调研工作,编制需求分析工作计划、业务现状调研报告、管 理问题分析报告、业务模型设计报告、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概要设计和系统详细设计等 文档,并通过招标人评审,制作界面原型系统便于确认需求。 (3)系统开发:投标人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所确定的目标完成开发工作,编制项目开 发工作计划、总体设计报告、软件详细设计报告、数据库设计报告、测试设计报告、用户 手册、软件代码、内部测试报告等文档。 (4)系统测试:投标人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所确定的目标,提出测试方法,制定测试 规范,按照测试要求提供系统测试相关报告,功能和性能测试报告等文档,包括计划、用 例和报告。 (5)过程评审:投标人完成方案设计、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开发、集成测试 等阶段工作时,均须通过招标人组织的评审。 ? 试运行阶段要求 (1)部署安装:投标人进行应用系统及配套基础软件的安装和部署,并通过招标人 验收。 (2)培训: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技术方案,编制试点培训教材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96 (包括应用系统部署手册、用户操作手册、培训 PPT 等文档)。投标人应做好试行记录、 系统完善工作。 (3)联调测试: 内部联调。投标人完成本项目中所包含的网络、安全、数据、应用等的联调测试工作, 实现上线试运行,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第三方测评。项目须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第三方省级以上软件测评机构的测评。 ? 培训要求 (1)招标人组织本项目的培训工作,投标人应安排经验丰富的培训人员,为系统使 用人员提供系统配置、开发、安装、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培训。 (2)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和培训承诺。培训方案主要包括培训组织机构、 培训内容、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培训对象等,并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详细说明。 (3)投标人负责提供培训所需计划和资料、培训教材格式包括视频教材、用户操作 手册、培训 PPT,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和教材必须是中文。 (4)培训的时间、内容、人员、期次等具体内容在执行过程中需根据招标人意见进 行调整。 5. 其他要求 ? 知识产权要求 (1)本项目产生的文档、数据等相关成果物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就本 项目开发的软件,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2)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使用该项目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索 赔或诉讼。如有上述指控,由投标人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3)投标人应保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只要招标人提出提交本项目的各 种项目文档、安装程序,投标人都要在 5个工作日之内提交。 (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本项目的技术成果、关键技术、数 据信息、文档资料等。 ? 保密要求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招标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数据和信 息予以保密。投标人必须遵守与招标人签订的保密协议,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投标人不 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标书、本项目内容及所有数据。 ? 项目文档要求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97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投标人应按照计算机工程规范的国家标准,将软件开发过程形成 全面、详尽的技术资料,包括文档和电子文件等形式。并进行阶段性和总体性提交。提交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 及方案、系统使用手册、系统维护手册、培训计划和培训资料、验收相关文档等。包括文 档名称、内容、提交的时间和方式等。所有技术文件必须用中文描述。 ? 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包括项目初验、终验两个阶段。 (1)项目初验。投标人将系统安装部署到位,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完 成功能测评及安全测评并出具测评报告后,提请开展项目初验。验收工作由招标人和专家 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小组对**“招采合一”平台的各项功能中的核心功能、 相关技术文档进行评定验收后出具初验验收报告,完成项目初验进入系统试运行阶段。 (2)项目终验。进行 1 个月的系统试运行后,投标人在经过自评测认为达到终验条 件的,提请招标人开展项目终验,验收工作由招标人和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 收小组对试运行报告、用户使用意见、关键技术文档等最终成果物进行评定验收,项目验 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后,完成项目终验。 九、★售后服务需求 (1)服务期: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 3 年内,提供本项目免费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和 数据服务。在维护期内,因政策性的改变需要增加功能的,中标人须提供免费升级服务。 (2)服务方式及对象:投标人应提供实时在线的客户服务,具备灵活多样的通讯手 段,提供 7×24 小时响应服务。实时解决常见问题,系统宕机后 4 小时内恢复正常。具体 服务内容如下: 实时技术支持。投标人应提供 7×24 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在接到技术支持要求时,应 为系统使用人员提供如何使用系统的咨询。 故障响应。投标人在接到故障报修要求时,1 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在 2小时 内为招标人提供维修服务,并做出故障诊断报告。 热线服务。投标人应提供热线电话、QQ 群、E-mail、传真、网站等途径,随时接受招 标人提出的各种技术问题,并在 24 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定期跟踪。现场驻地人员应每月不少于 1次对系统进行巡检服务,及时发现和排除潜 在问题或故障隐患,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系统升级。服务期内投标人应提供免费的应用软件产品升级服务。升级内容包括解决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98 的 BUG、采纳用户建议以及业务需求调整所提出的功能开发等。 (3)服务期结束后的系统技术维护费(每年)一般为系统开发建设费用的 10%-15%, 并提供不少于 3名驻场人员。数据处理服务费用根据数据处理需求估算,最终由双方友好 协商,确定本项目的后续维护方式及费用。 十、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99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仅供参考) 正/副本 (封 面)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编号: (盖章) 供应商: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100 目 录 (一)竞争性磋商承诺函……………………………………… (二)竞争性磋商报价表……………………………………… (三)报价明细表……………………………………………… (四)服务响应偏离表………………………………………… (五)采购服务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七)相关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101 (一)竞争性磋商承诺函 致 **政府采购中心: 1.根据贵中心 (磋商文件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我方 决定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 我方磋商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合同 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服务。 4.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向贵中心递交人民币(大写) 的磋商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撤回响应文件或中标后 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中心退还该磋商保证金的权力 并接受相应处罚。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一式 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 ____份。 6.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 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准确的。 7.我方完全理解贵中心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供应商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 (公 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102 (二)竞争性磋商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磋商报价 人民币小写(万元): 人民币大写: 项目服务 时 间 备选方案 (不接受备选方案) 备 注 1.磋商报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 终报价。 2.供应商提出的赠送不作为评标依据。 注:本表所填的数字必须与竞争性磋商承诺函严格一致;如本表所填内容与 竞争性磋商承诺函不一致,评标时将以本表为准。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103 (三)报价明细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总价(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服务时间 其他 备注 备注:供应商须提交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磋商文件规 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调整。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104 (四)服务响应偏离表 序号 服务 名称 磋商文件规定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1 2 3 4 5 6 备注:此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105 (五)采购服务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 服务方案、相应的人员、业绩经验等。)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七)相关证明材料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106 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号“ ” 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 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 期: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107 附件: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书面声明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108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 无需填写。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投标人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认定为监狱企业,且提供由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 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 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10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 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总 则 (二) 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五)竞争性磋商、评审与成交 (六)授予合同 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仅供参考) 一、项目概况 (一) 建设目标 (二)建设依据 1.国家医药招标采购相关政策文件 2.**回族自治区医药招标采购相关政策文件 3. 技术规范文件 (三) 建设内容 1.建设医药交易系统 2.建设综合服务系统 3.建立健全协同监管系统 (四) 系统建设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2.数据集中、业务分散 3.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4.整合**,立足完善 5.开放式设计 6.保证信息安全 7.遵循标准 二、技术需求 (一)总体技术要求 (二)技术架构要求 (三)网络设计要求 (四)软件性能要求 三、业务需求 (一)★核心业务流程 1.基础库管理业务 2.分类采购管理业务 3.网上交易管理业务 4.资金结算管理业务 5.短缺药品管理业务 6.“两票制”管理业务 7.考核办法管理业务 8.专家库管理业务 9.申(投)诉管理业务 (二)★医药交易系统 1.基础库管理子系统 1.1用户信息管理 1.1.1医疗机构管理 1.1.2医**点药店 1.1.3生产企业 1.1.4经营(配送)企业 1.2数据字典管理 1.2.1行政区域 1.2.2数据分类字典管理 1.3药品信息管理 1.3.1药品基础库 1.3.2本区药品价格库 1.3.3国家药品价格库 1.4医用耗材信息管理 1.4.1注册证管理 1.4.2产品管理 1.4.3规格型号管理 1.4.4本区医用耗材价格库 1.4.5国家医用耗材价格库 1.5疫苗信息管理 1.5.1疫苗基础库 1.5.2本区疫苗价格库 1.5.3国家疫苗价格库 1.6资质文件管理 1.6.1图片基础目录管理 1.6.2图片管理 1.7政策文件管理 1.7.1国家政策管理 1.7.2地方政策管理 1.8日志管理 1.8.1安全日志查询 1.8.2业务日志查询 2.药品采购子系统 2.1分类采购管理 2.1.1采购项目管理 2.1.1.1采购项目管理 2.1.1.2采购流程设置 2.1.1.3采购文件制作 2.1.1.4采购计划管理 2.1.1.5采购目录管理 2.1.2企业信息管理 2.1.2.1企业信息填报 2.1.2.2企业资质审核 2.1.3产品信息管理 2.1.3.1产品信息填报 2.1.3.2产品资质审核 2.1.3.3审核结果公示 2.1.4报价议价 2.1.4.1报价开关管理 2.1.4.2报价资料上报 2.1.4.3报价解密 2.1.4.4远程议价 2.1.4.5远程竞价 2.1.5评审审定管理 2.1.5.1评审审定规则 2.1.5.2CA管理 2.1.5.2.1调用CA数字证书认证功能 2.1.5.2.2调用电子签章功能 2.2网上交易管理模块 2.2.1挂网目录管理 2.2.1.1挂网目录查询 2.2.2备案采购管理 2.2.2.1备案采购申请 2.2.2.2备案采购审核 2.2.2.3备案采购议价 2.2.3配送关系设置 2.2.3.1配送协议设置 2.2.3.2配送关系建立 2.2.4合同管理 2.2.4.1合同管理 2.2.4.2合同签定 2.2.5采购计划管理 2.2.5.1采购计划 2.2.5.2采购订单查看 2.2.6配送管理 2.2.6.1采购订单响应 2.2.6.2采购订单配送 2.2.6.3发票上传 2.2.7入库管理 2.2.7.1采购订单验收 2.2.7.2采购订单入库 2.2.7.3评价管理 2.2.8退货管理 2.2.8.1退货订单查询 2.2.8.2添加退货订单 2.2.8.3退货订单响应 2.2.9采购管理 2.2.9.1采购交易查询 2.2.9.2采购交易统计 2.2.10预警管理 2.2.10.1生产企业资质效期预警 2.2.10.2配送企业资质效期预警 2.2.10.3批准文号已过期预警 2.2.10.4药品临近有效期预警 2.2.10.5医疗机构采购次数预警 2.2.10.6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缺货预警 2.2.10.7医疗机构库存预警 2.2.10.8设置预警类型 2.2.10.9预警触发 2.2.10.10处理的情况统计 2.2.11统计管理 2.2.11.1价格统计查询 2.2.11.2采购统计查询 2.2.11.3配送入库查询 2.2.11.4结算支付查询 2.2.11.5监控功能 2.3药品资金结算管理 2.3.1结算管理 2.3.1.1企业账户管理 2.3.1.2企业地区汇总表统计 2.3.1.3医院结算账户管理 2.3.1.4应收应付管理 2.3.1.5结算单管理 2.3.1.6付款单管理等 2.3.2结算单支付 2.3.2.1查询结算单 2.3.2.2支付结算单 2.3.3交易查询 2.3.3.1订单支付查询 2.3.4电子回单 2.3.4.1交付查询 2.3.5统计查询 2.3.5.1医院账户查询 2.3.5.2企业账户查询 2.3.5.3地区结算统计 2.4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 2.4.1医疗机构与生产配送企业使用管理 2.4.1.1申报采购量确认 2.4.1.2网上签约 2.4.2票据管理 2.4.2.1发票信息确认 2.4.2.2发票上传 2.4.3库存追溯 2.4.3.1库存追溯查询 2.4.4综合分析智能监控管理 2.4.4.1大数据监控 2.4.5采购量监控 2.4.5.1按品种统计 2.4.5.2按采购目录统计 2.4.5.3按统筹区统计 2.4.5.4按医疗机构统计 2.4.5.5按生产企业统计 3.医用耗材采购子系统 3.1分类采购管理 3.1.1采购项目管理 3.1.1.1采购项目管理 3.1.1.2采购流程设置 3.1.1.3采购文件制作 3.1.1.4采购计划管理 3.1.1.5采购目录管理 3.1.2企业信息管理 3.1.2.1企业信息填报 3.1.2.2企业资质审核 3.1.3产品信息管理 3.1.3.1产品信息填报 3.1.3.2产品资质审核 3.1.3.3审核结果公示 3.1.4报价议价 3.1.4.1报价开关管理 3.1.4.2报价资料上报 3.1.4.3报价解密 3.1.4.4远程议价 3.1.4.5远程竞价 3.1.5评审审定管理 3.1.5.1评审审定规则 3.1.6CA管理 3.1.6.1调用CA数字证书认证功能 3.1.6.2调用电子签章功能 3.2网上交易管理模块 3.2.1挂网目录管理 3.2.1.1挂网目录查询 3.2.2备案采购管理 3.2.2.1备案采购申请 3.2.2.2备案采购审核 3.2.2.3备案采购议价 3.2.3配送关系设置 3.2.3.1配送协议设置 3.2.3.2配送关系建立 3.2.4合同管理 3.2.4.1合同管理 3.2.4.2合同签定 3.2.5采购计划管理 3.2.5.1采购计划 3.2.5.2采购订单查看 3.2.6配送管理 3.2.6.1采购订单响应 3.2.6.2采购订单配送 3.2.6.3发票上传 3.2.7入库管理 3.2.7.1采购订单验收 3.2.7.2采购订单入库 3.2.7.3评价管理 3.2.8退货管理 3.2.8.1退货订单查询 3.2.8.2添加退货订单 3.2.8.3退货订单响应 3.2.9采购管理 3.2.9.1采购交易查询 3.2.9.2采购交易统计 3.2.10预警管理 3.2.10.1生产企业资质效期预警 3.2.10.2配送企业资质效期预警 3.2.10.3注册证已过期预警 3.2.10.4医用耗材临近有效期预警 3.2.10.5医疗机构采购次数预警 3.2.10.6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缺货预警 3.2.10.7医疗机构库存预警 3.2.10.8设置预警类型 3.2.10.9预警触发 3.2.10.10处理的情况统计 3.2.11统计管理 3.2.11.1价格统计查询 3.2.11.2采购统计查询 3.2.11.3配送入库查询 3.2.11.4结算支付查询 3.2.11.5监控功能 3.3医用耗材资金结算管理 3.3.1结算管理 3.3.1.1企业账户管理 3.3.1.2企业地区汇总表统计 3.3.1.3医院结算账户管理 3.3.1.4应收应付管理 3.3.1.5结算单管理 3.3.1.6付款单管理等 3.3.2结算单支付 3.3.2.1查询结算单 3.3.2.2支付结算单 3.3.3交易查询 3.3.3.1订单支付查询 3.3.4电子回单 3.3.4.1交付查询 3.3.5统计查询 3.3.5.1医院账户查询 3.3.5.2企业账户查询 3.3.5.3地区结算统计 3.4国家组织耗材集中采购 3.4.1采购量上报 3.4.1.1医疗机构上报历史采购量 3.4.1.2汇总耗材采购量 3.4.2量价挂钩 3.4.2.1生产企业议价 3.4.3合同管理 3.4.3.1三方签订合同 3.4.3.2合同使用情况监控 3.4.4票据管理 3.4.4.1发票上传 3.4.4.2发票信息确认 3.4.5结算管理 3.4.5.1付款凭证上传 3.4.6库存管理 3.4.6.1库存情况查询 3.4.7综合分析智能监控管理 3.4.7.1大数据分析监控 3.4.8采购量统计 3.4.8.1按产品统计 3.4.8.2按目录分类统计 3.4.8.3按各地市医保局统计 3.4.8.4按医疗机构统计 3.4.8.5按配送企业统计 3.4.8.6按生产企业统计 4.疫苗采购子系统 4.1分类采购管理 4.1.1采购项目管理 4.1.1.1采购项目管理 4.1.1.2采购流程设置 4.1.1.3采购文件制作 4.1.1.4采购计划管理 4.1.1.5采购目录管理 4.1.2企业信息管理 4.1.2.1企业信息填报 4.1.2.2企业资质审核 4.1.3产品信息管理 4.1.3.1产品信息填报 4.1.3.2产品资质审核 4.1.3.3审核结果公示 4.1.4报价议价 4.1.4.1报价开关管理 4.1.4.2报价资料上报 4.1.4.3报价解密 4.1.4.4远程议价 4.1.4.5远程竞价 4.1.5评审审定管理 4.1.5.1评审审定规则 4.1.6中标通知书管理 4.1.6.1中标通知书打印 4.1.6.2中标合同上传 4.2网上交易管理 4.2.1挂网目录管理 4.2.1.1挂网目录查询 4.2.2备案采购管理 4.2.2.1备案采购申请 4.2.2.2备案采购审核 4.2.2.3备案采购议价 4.2.3配送关系设置 4.2.3.1配送协议设置 4.2.2.4配送关系建立 4.2.4合同管理 4.2.4.1合同管理 4.2.4.2合同签定 4.2.5采购计划管理 4.2.5.1采购计划 4.2.5.2采购订单查看 4.2.6配送管理 4.2.6.1采购订单响应 4.2.6.2采购订单配送 4.2.6.3发票上传 4.2.7入库管理 4.2.7.1采购订单验收 4.2.7.2采购订单入库 4.2.7.3评价管理 4.2.8退货管理 4.2.8.1退货订单查询 4.2.8.2添加退货订单 4.2.8.3退货订单响应 4.2.9采购管理 4.2.9.1采购交易查询 4.2.9.2采购交易统计 4.2.10预警管理 4.2.10.1生产企业资质效期预警 4.2.10.2配送企业资质效期预警 4.2.10.3批准文号已过期预警 4.2.10.4药品临近有效期预警 4.2.10.5采购次数预警 4.2.10.6缺货预警 4.2.10.7库存预警 4.2.10.8设置预警类型 4.2.10.9预警触发 4.2.10.10处理的情况统计 4.2.11统计管理 4.2.11.1价格统计查询 4.2.11.2采购统计查询 4.2.11.3配送入库查询 4.2.11.4结算支付查询 4.2.11.5监控功能 4.3资金结算管理 4.3.1结算管理 4.3.1.1企业账户管理 4.3.1.2企业地区汇总表统计 4.3.1.3医院结算账户管理 4.3.1.4应收应付管理 4.3.1.5结算单管理 4.3.1.6付款单管理等 4.3.2结算单支付 4.3.2.1查询结算单 4.3.2.2支付结算单 4.3.3交易查询 4.3.3.1订单支付查询 4.3.4电子回单 4.3.4.1交付查询 4.3.5统计查询 4.3.5.1医院账户查询 4.3.5.2企业账户查询 4.3.5.3地区结算统计 5.专家库管理子系统 5.1上报专家管理 5.1.1专家信息上传 5.1.2专家信息审核 5.1.3专家信息分类 5.2专家库管理 5.2.1专家动态调整 5.2.2专家抽取 5.3专家考核 5.3.1考核规则设置 5.3.2专家考核评分 5.3.3专家负面信息收集 5.3.4专家考核情况查询 5.4专家退出管理 5.4.1专家退出审核 5.4.2专家退出信息查询 5.4.3退出专家信息删除 (三)★综合服务系统 6.交易统计分析子系统 6.1基础信息查询 6.1.1机构信息查询 6.1.1.1企业信息查询 6.1.1.2医疗机构信息查询 6.1.1.3监管机构信息查询 6.1.2药品信息查询 6.1.2.1目录信息查询 6.1.2.2产品信息查询 6.1.2.3产品信息查询 6.1.3医用耗材信息查询 6.1.3.1老版进口、国产注册证信息查询 6.1.3.2新版进口、国产注册证信息查询 6.1.3.3备案信息表信息查询 6.1.3.4组件信息查询 6.1.3.5规格型号信息查询 6.1.4医疗服务项目信息查询 6.1.5医保联动管理 6.1.6资金结算管理 6.1.6.1发票信息查询 6.1.6.2结算信息查询 6.1.6.3支付订单信息查询 6.1.6.4医院药款结算情况查询 6.1.6.5地区药款结算情况查询 6.1.6.6企业药款结算情况查询 6.2监测预警 6.2.1资质效期预警 6.2.1.1监测预警 6.2.1.2消息推送 6.2.2价格异常变动监测预警 6.2.2.1监测预警 6.2.2.2消息推送 6.2.3综合价格指数与分类价格指数监测预警 6.2.3.1监测预警 6.2.3.2消息推送 6.2.4采购异常监测预警 6.2.4.1监测预警 6.2.4.2消息推送 6.2.5配送不及时不到位监测预警 6.2.5.1监测预警 6.2.5.2消息推送 6.2.6收货不及时不到位监测预警 6.2.6.1监测预警 6.2.6.2消息推送 6.2.7回款不即使不到位监测预警 6.2.7.1监测预警 6.2.7.2消息推送 6.2.8药品短缺监测预警 6.2.8.1监测预警 6.2.8.2消息推送 6.2.9“带金销售”风险监测预警 6.2.9.1监测预警 6.2.9.2消息推送 6.2.10黑名单与其他不合规行为监测预警 6.2.10.1监测预警 6.2.10.2消息推送 6.2.11综合价格监测预警 6.2.11.1全区采购价格监测 6.3辅助决策 6.3.1药品和医用耗材结构分析 6.3.2价格分析 6.3.2.1价格比较 6.3.2.2价格趋势分析 6.3.2.3分类药品价格分析 6.3.3招采环节分析 6.3.3.1目录分析 6.3.3.2订单分析 6.3.3.3配送分析 6.3.3.4收货分析 6.3.3.5回款分析 6.3.4专题分析 6.3.4.1药品专题分析 6.3.4.2地域专题分析 6.3.4.3机构专题分析 6.3.4.4 “药物经济学”专题分析 6.3.4.5 “带金销售”专题分析 6.3.5药品分类统计分析 6.3.5.1医疗机构药物采购订单和医院处方和病历的分析 6.3.5.2不同药品分类进行统计分析 6.3.6对比统计分析 6.3.6.1按价格对比统计分析 6.3.6.2采购量对比统计分析 6.3.6.3采购价降幅对比统计分析 6.3.7医疗机构性质统计分析 7.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应用 7.1医疗服务价格采集管理 7.1.1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化管理 7.1.2医疗服务价格分析预警管理 7.1.2.1医疗服务预警阀值设置 7.1.2.2服务价格超过阀值预警 7.1.2.3同项目名称医疗服务价格异常预警 7.1.3医疗服务价格问题处置管理 7.1.4医疗服务价格发布管理 7.1.5标准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管理 7.1.5.1价格信息采集管理 7.1.5.2拟定标准目录管理 7.1.5.3专家论证评审管理 7.2标准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管理 7.2.1制定标准目录管理 7.2.1.1标准目录维护 7.2.1.2标准目录审核 7.2.2标准目录信息发布 7.2.2.1标准目录信息 7.2.2.2标准目录信息发布 7.2.2.3标准目录信息查询 7.3新增试行临时项目管理 7.3.1新增临时项目 7.3.1.1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7.3.1.2系统自动初验 7.3.2临时项目专家审核 7.3.2.1省市级机构新增审核 7.3.2.2市级机构新增审核 7.4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管理 7.4.1价格资料审核 7.4.1.1接收数据 7.4.1.2维护成本信息 7.4.1.3计算项目成本 7.4.1.4保存计算结果 7.4.1.5计算结果复核 7.4.2参考价格信息管理 7.4.2.1药品 7.4.2.2诊疗 7.4.2.3材料 7.4.3专家评审结果记录 7.4.3.1专家评审日志生成 7.4.3.2专家评审日志查询 7.4.4价格测算 7.4.4.1评审议价发起 7.4.4.2评审议价价格维护 7.4.4.3评审议价生成 7.4.4.4评审议价价格审核 7.4.5价格审核 7.4.5.1价格审核发起 7.4.5.2审核过程记录 7.4.5.3审核结论保存 7.5价格信息管理 7.5.1价格信息发布 7.5.1.1价格信息 7.5.1.2价格信息发布 7.5.1.3价格信息查询 7.5.2价格信息上报 8. 药品使用管理应用 8.1数据采集管理 8.1.1数据标准化管理 8.1.2数据监测预警管理 8.1.2.1抗菌药物超常使用预警 8.1.2.2辅助用药超常使用预警 8.1.3数据统计分析管理 8.1.4数据问题处置管理 8.2合理用药监测 8.2.1药物与药物类监测 8.2.2药物与病症类监测 8.2.3特殊人群用药类监测 8.2.4用法用量类监测 8.3重点药品监控 8.4药品(医用耗材)运行情况监管 8.4.1药品(医用耗材)目录监测 8.4.2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监测 8.4.3药品(医用耗材)入库监测 8.4.4药品(医用耗材)出库监测 8.4.5药品(医用耗材)目录配比统计 8.4.6药品处方情况统计 8.4.7药品(医用耗材)销售情况统计 8.5药物信息在线查询 8.6问题医嘱的统计分析 9. 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应用 9.1短缺药品管理 9.1.1短缺数据上报 9.1.1.1短缺数据上报 9.1.1.2上报数据编辑 9.1.1.3短缺数据列表 9.1.2短缺药品信息查询 9.1.2.1监测哨点药品短缺信息查询 9.1.2.2平台监测药品短缺信息查询 9.2短缺药品分析 9.2.1平台监测短缺情况分析 9.1.2.3平台监测短缺药品目录及范围统计 9.1.2.4平台监测药品短缺时间长短统计 9.1.2.5药理分类统计分析 9.2.2哨点监测短缺情况分析 9.2.2.1哨点监测短缺药品名单及范围统计 9.2.2.2平台监测药品短缺时间长短统计 9.2.2.3分类统计分析 10. 药品追溯监测应用 10.1追溯管理 10.1.1数据采集管理 10.1.2数据稽核 10.1.3数据标准化管理 10.1.4数据关联 10.2数据统计 10.2.1按企业统计 10.2.2按产品统计 10.2.3按时间统计 10.2.4按区域统计 10.3药品监测管理 10.3.1数据分析 10.3.2智能预警 10.4信息管理 10.4.1信息发布 10.4.2管理列表 11.“两票制”验票应用 11.1发票管理 11.1.1白名单管理 11.1.2发票内货品信息标化 11.1.3发票与业务系统订单关联 11.2票据采集管理 11.2.1生产企业发票维护 11.2.2发票数据上传接口 11.2.3发票扫码功能 11.3两票制监测 11.3.1发票链条监测 11.3.2发票异常使用监测 11.4数据统计分析 11.4.1药品统计分析 11.4.2异常分析 11.4.3药品采购价格分析 11.4.4药品价格追溯 12.“我的**”展示应用 12.1 与“我的**”APP对接接口 12.1.1信息查询功能接口 12.1.2评价功能接口 12.1.3申(投)诉功能接口 12.2 为医保相关其他APP提供功能接口 12.2.1数据上报功能接口 12.2.2信息查询功能接口 12.2.3订单结算功能接口 12.2.4订单支付功能接口 12.3 统计查询 12.3.1价格查询 12.3.2采购查询 12.3.3配送入库查询 12.3.4结算支付查询 12.4 医疗机构评价 12.5 机构申(投)诉 12.5.1机构申诉 12.5.2机构投诉 12.5.3申诉受理 12.5.4投诉受理 13. 公共服务管理应用 13.1 公共服务管理 13.1.1通知公告 13.2 数据查询服务 13.2.1 药品追溯数据 13.2.2 药品采购价 13.2.3 医保支付价 13.2.4 药品近期采购医院 13.3 信息管理 (四)★协同监督系统 14.政务信息共享开放应用 14.1政务信息共享开放管理 14.1.1使用权限管理 14.1.2使用权限设置 14.1.3数据权限使用监测 14.1.4数据传输日志管理 14.1.5数据传输 14.1.6数据更新 14.2共享开放政务信息对接平台接口 14.2.1与国家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接口 14.2.2与国家药管平台对接接口 14.2.3与国家税务局金税三期对平台接口 14.2.4与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接口 14.2.5与统筹区医保信息平台接口 14.2.6与自治区“互联网+监管”平台接口 14.2.7与自治区“我的**”APP接口 14.2.8与医药机构HIS系统接口 14.2.9与企业ERP系统接口 14.2.10与医**点药店信息系统接口 14.2.11金融机构对接接口 14.2.12**电子政务云密码服务平台接口 14.2.13公共**电子服务系统、电子监督系统数据接口 15.协同管理应用 15.1 日常管理 15.1.1监测处置 15.1.1.1短缺监测处置 15.1.1.2 “带金销售”监测处置 15.1.2考核评价管理 15.1.2.1积分考核要素设置 15.1.2.2自动生成诚信积分 15.1.2.3诚信积分查询 15.1.2.4诚信档案归档管理 15.1.3纪委监委再监督 15.1.3.1问题线索推送 15.1.3.2履职行为监督 15.1.4见证管理 15.1.5工作动态 15.1.6医**点医疗机构违规处罚管理 15.1.6.1违规记录 15.1.6.2违规处罚记录查询 15.2 权限管理 16.申(投)诉应用 16.1 申(投)诉 16.1.1 申诉管理 16.1.2投诉管理 16.2 申(投)诉管理 16.2.1申(投)诉分发 16.2.2申(投)诉受理 16.2.3申(投)诉公示 16.2.4申(投)诉列表 四、★政务信息共享开放需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交详细的互联互通接口设计和实施方案) 五、★数据处理服务需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交详细的数据处理服务方案) (一) 数据处理任务要求 (二) 数据更新机制要求 (三) 数据服务团队要求 六、★标准建设需求 1.平台建设标准 2.数据信息标准 3.数据交换标准 4.业务流程标准 七、★安全设计需求 八、项目实施需求 1.总体要求 2.工期要求 3.项目团队要求 4.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要求 5.其他要求 九、★售后服务需求 十、付款方式 (二)竞争性磋商报价表 (三)报价明细表 (四)服务响应偏离表 备注:此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采购服务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六)资格证明文件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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