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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NGH2020061: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科技大队对讲机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昭通 全部类型 2020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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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文件((略))(3).docx
(略)科技大队(略)采购项目(略)公告

2020-08-2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科技大队(略)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略)
获取(略) 2020-08-27 09:00:51至2020-09-02 17:00:51
每日上午:09:00至11:30 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9-18 09:(略)
响应(略) (略)
预算金额 ¥(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鹏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略)公告

项目概况
(略)科技大队(略)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9-18 09:(略)


一、(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科技大队(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万元):(略)

最高限价(万元):(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信用证明材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之一;截止时点:本项目开标前;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使用规则:仅限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信用证明); 须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证明(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近三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交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场地、人员、设备、以往履约经验证明材料; (4)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3个月以上的的纳税及社会保险缴费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依法不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gov.cn/)网页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08-27 09:00至2020-09-02 17:00,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09-18 09:00(**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9:00(**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科技大队(略)采购项目



(略)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略)科技大队(略)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略) 

采 购 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0年08月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3

第二章  供应(略) 6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二、总则 11

三、磋商文件 12

四、响应文件 12

五、磋商前准备和磋商程序 14

六、签订及履行(略) 15

七、磋商纪律要求 17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17

九、其他 18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9

一、总则 19

二、评审方法 20

三、评审及磋商程序 20

供应商和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21

供应商符合性要(略) 22

价格、技术、商务评分 25

四、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形 28

五、确定成交人 28

六、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承诺书 30

第四章  采购需求 35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6

报价一览表 1

目录 2

技术 / 商务偏离表 3

一、磋商函 4

二、承诺函 5

**市政府(略) 6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 8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10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

六、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2

七、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3

八、保证金 14

九、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退还保证金时用) 15

十、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16

十一、供应商的(略) 17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18

十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9

十四、 其他材料 20

最后报价表 21

第六章  采购合同 22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略)科技大队(略)采购项目(略)公告


项目概要:

(略)科技大队(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8日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科技大队(略)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最高限价:(略)

6、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
单位

金额
(元)

对讲3.0对讲机

基本功能: (略)

特色功能:**对讲,三防外观,大屏功能菜单显示,GPS定位.

每台每月52元含对讲功能使用费及20G上网流量、900分钟通信费,一年一付,每年支付12.48万元,协议期两年

2

(略)

7、合同履行期限:(略)

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略),供应商应(略),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1)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信用证明材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之一;截止时点:本项目开标前;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使用规则:仅限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信用证明);

须提供(略)(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近三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交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场地、人员、设备、以往履约经验证明材料;

(4)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3个月以上的的纳税及社会保险缴费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依法不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gov.cn/)网页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2.落实政(略):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9:00至(略)7:00,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的除外)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元):(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略):30至9:00(**时间)

截止时间:(略):00(**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00(**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及方式:(略),详见磋商文件。

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com)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二章第1款

采购项目

(略)科技大队(略)采购项目

第二章第2款

采购人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第二(略)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

第二章第4款

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下列要求,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1)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信用证明材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之一;截止时点:本项目开标前;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使用规则:仅限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信用证明);

须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证明(提供近三年财(略)(成立不满三年的(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场地、人员、设备、以往履约经验证明材料;

(4)须具有依法(略),提供最近3个月以上的的纳税及社会保险缴费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依法不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gov.cn/)网页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第二章第5款

保证金

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支票(略),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保证金金额:(略)

单位名称:(略)

开户行:(略)

帐 号:(略)


注:磋商供(略)。磋商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磋商项目的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磋商无效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磋商供应商在获取竞标邀请函后,无正当(略)。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保证金凭据

可为网页截图打印或银行回单或收款方收据,原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复印件上须加盖单位鲜章)。

第二(略)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

第二章第7款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略)

第二章第8款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磋商文件(略),磋商文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密封后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加盖磋商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略)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略))

在     年   月  日   时  分 (**时间)前不得开启

第二章第9款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com)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

第二章第10款

履约保证金

按合同价款的5%收取

第二章第11款

磋商小组

磋商(询价等)小组(略)(采购人代表1人,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2人)

第二章第12款

采购(略)

参照计价格【(略)标准

第二(略)

其他规定

其他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加分项

报价加分注意事项: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略)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http:(略)

homezj(略))。

2、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同一企业兼有以上情形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评审办法、评审委员会、磋商程序

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二、总则

1、(略)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略)采购项目

2、(略)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磋商事宜的采购机构。

(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货物”系指磋商文件规定的设施设备等;

(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6)“供应商”系指领取了磋商文件并完成登记备案拟参加本次(略)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实质性要求):

(1)本(略)文件“磋商邀请”第二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照本(略)文件的规定了缴纳了保证金或提供担保。

4、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成交供应商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公证费、评审费、资料费等费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国家计委计价格〔(略)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略)个文件规定的费率标准。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略),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以抽签方式随机选取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作无效处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条目数量超过磋商文件核心产品条目数量的50%(计算得数取整)的品牌相同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前款规定处理。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略)

(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略)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略)同为(略)。

(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2家以上的供(略),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略)。


三、磋商文件

6、(略)文件的构成

(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略)

(2)供应商收到(略)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响应文件递交(略),采购单位可以(略)。

(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供应商认(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

8、答疑(略)

(1)根据采购项目(略),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略),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考(略)。

四、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略)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略)。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响应文件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略)(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均以人民币报价。

12(略)(实质性要求)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参与采购,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略)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联合体协议由供应商自拟格式。

(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本次(略)的一切事务,并承担采购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中有同类(略),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

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略)。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略),并承诺提供无限(略),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略),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本文件第五章。

15、响应文件格式

(1) 供应商应当执行磋商文件第五章的规定要求。

(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磋商前,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数额等内容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2)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方式:(略)

(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人进行合同编号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注:①因供应自身原因造成(略),采购单位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时限之内。)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①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③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④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⑤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⑦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磋商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略)。供应商拒绝**磋商有效期的,不得再(略),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略),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8、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响应文件装订成一册有困难的,自行分成若干册,但应当注明第一册、第二册……;每一册又分为正本和副本。

(2)响应文件文件正本、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略),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签字(略)),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字处签字,在规定盖章处盖章。响应(略)(签字盖章除外),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在规定盖章处盖章或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5)响应文(略)。

(6)响应文件应根据(略),签署、盖章(略)。

(7)响应文件应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如要求提交图纸等不易采用A4幅面纸张印制的除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磋商地点。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递交响应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与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必须一致,否则响应文件无效,但响应文件实质内容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3)本次(略)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的修改(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在响应(略),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磋(略)

22、磋商前准备

(1)磋商前准备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的签到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略)。磋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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