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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沙标准型厂房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江苏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09-03

江苏苏州 全部类型 2020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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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沙标准型厂房新建工程

一、(略)

东沙标准型厂房新建工程已经由**市·**市备案。招标人为**市东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略)件,由**市行政审批局批准,现对该项目的东沙标准型厂房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略)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5.49亩,建造标准型厂房总建筑面积14(略)0平方米,同步建设给排水、室外管网、绿化等相应配套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E320582033(略)01016(略)1(略)1
东沙标准型厂房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
公开招标
3650.(略)
2020/08/20
三、(略)
计划开工时间:
2020(略)
计划竣工时间:
2021年06月(略)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08月21日8:(略)
公告(略):
2020年08月25日17:(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略)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略)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五、公告其他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沙标准型厂房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张行审投【2020】(略)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东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集体资金1(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沙标准型厂房新建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4(略)0平方米,新建三幢三层厂房,最大跨度15米。 2.1.3合同估算价: 3650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 264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10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11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06月(略)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 2.1.5 其他:(1)设计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当符合设计任务书及国家强制性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略)%。 2.2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桩基、土建、水电、消防、智能化、暖通、装饰及室外配套等;采购:行车、电梯等。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岩土工程)】及【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满足上述资质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3个成员单位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或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或【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 3.3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190万元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4(略)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工业建筑按《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 51245-2017定义,由生产厂房和生产辅助用房组成,其中生产辅助用房包括仓库及公用辅助用房等)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①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及面积以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190万元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4(略)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工业建筑按《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 51245-2017定义,由生产厂房和生产辅助用房组成,其中生产辅助用房包括仓库及公用辅助用房等)的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经①备案的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施工分包合同、④竣工验收证明,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及面积以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分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自2017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不少于2190万元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4(略)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工业建筑按《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 51245-2017定义,由生产厂房和生产辅助用房组成,其中生产辅助用房包括仓库及公用辅助用房等)的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且担任其设计负责人。(提供经①备案的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分包设计合同、④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四者缺一不可;金额及面积以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设计合同上数据为准,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同原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分包设计合同体现不了设计负责人,还可以提供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合同备案表或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信息表,否则视为未提供。) (4)施工业绩:自2017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190万元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4(略)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工业建筑按《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 51245-2017定义,由生产厂房和生产辅助用房组成,其中生产辅助用房包括仓库及公用辅助用房等)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①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及面积以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设计业绩:自2017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4(略)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工业建筑按《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 51245-2017定义,由生产厂房和生产辅助用房组成,其中生产辅助用房包括仓库及公用辅助用房等)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同原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合同体现不了设计负责人,还可以提供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合同备案表或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信息表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未提供。) 必须满足上述业绩之一,以上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上述业绩以**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应上传到数据库。 □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3.3.2自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3.3.3自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3.4自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3.3.5自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至;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0512-58181559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com.cn/jszb/

2.**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略)com.cn:8086/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下部“交易平台(入口)”栏目中点击地图上的“**市”,然后在(略)。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市东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地 址:
**市国泰北路31号兴港大厦西侧楼4~5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陆峰
联 系 人:
魏丽勤
电 话: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传 真:
(略)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略)@qq.com
资审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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