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水系生态治理工程)沿月河路(广明路—綦公路段)、沿綦公路(月河路—长安路段)河道开挖、护岸挡墙、管线迁改等施工项目**县**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水系生态治理工程)沿月河路(广明(略))、沿綦公路(月河路—长安路段)河道开挖、护岸挡墙、管线迁改等施工项目第五标段招标文件第1版澄清
递交时间:(略)
90天 |
1.1元 人民币 |
(略)元 人民币 |
综合评估法 |
1、删除招标文件中关于“**县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证明(**县以外企业由**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县清欠办盖章确认)”的相关规定。 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要求的内容均不再适用。 2、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若需(略)位公章的空白页。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