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信息
采购人:(略)
项目名称:(略)
拟采购的货(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略))和《国家信息中心关于按照数据规范2.0开展数据对接切换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对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进行功能升级,主要涉(略).0、全省CA及电子签章兼容互认、网站功能整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由(略)开发建设,且该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鉴于以上原因,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三、公示期限
(略)
四、 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部门。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市涪**三**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
联系电话:(略)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略)
联系地址: **市涪**三**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
联系电话: 0816-2(略)535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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