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CX(略)5
发文机关: **县生态环境局
文 号:(略)
**县县道X802桃上至**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县城至中田段)项目环境(略)
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赣环环评【(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批准**县县道X802桃上至**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县城至中田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关于《**县县道X802桃上至**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县城至中田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县县道X802桃上至**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县城至中田段)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报批申请材料收悉。我局批复意见如下: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路线起点起点桩号为K37+771,起点与省道S318 K37+110处相交,经新荣、梅林、廖家村、店前、毛家、许家、松排桥、安全、农机厂、中田桥,段终点位于中田中心小学附近,终点桩号为K51+301.16,路线全长13.53km,起点坐标;116.88772°E,27.27759°N;终点坐标:(略)°E,(略)°N。本工程对现有路段进行改造,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30km/h,路基宽度为 9.0 米,路面宽度为 7.5 米。分幅形式为:0.75 米(土路肩)+0.25 米(硬路肩)+2×3.50 米(行车道)+0.25 米(硬路肩)+0.75 米(土路肩)。行车道路拱坡度为 2.0%,土路肩为 3.0%,采用沥青路面。根据**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县县道X802桃上至**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县城至中田段)环境影响报告表》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措施、防范环境风险措施和你单位承诺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原则同意该项目开工建设。
你单位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和排污许可工作,手续齐全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略)。
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加强对该项目的环境监管,监督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对在告知承诺书中弄虚作假或不落实承诺内容的,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县城至中田承诺书.pdf01 正文-**县县道X802桃上至**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县城至中田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