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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LCX0040/2020-08547
发文机关: **县生态环境局
文 号:(略)
**县县道X006宏源至**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宏源至社苹段)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受理情况公示
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赣环环评【2020】25号)及建设项目(略),我局拟受理批准**县县道X006宏源至**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宏源至社苹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关于《**县县道X006宏源至**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宏源至社苹段)环境影响报(略)
**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县县道X006宏源至**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宏源至社苹段)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报批申请材料收悉。我局(略):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路线起点与县道X893 K8+400处相交,经宏源村、宏店、肥树下、社苹分场、德胜关垦殖场、上湾,终于社苹中桥,与乡道Y260相交,路线全长4.93km,起点坐标;(略)°E,(略)°N;终点坐标:(略)°E,(略)°N。本工程对现有路段进行改造,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30Km/h,路基宽度为 9.0 米,路面宽度为 7.5 米。分幅形式为:0.75 米(土路肩)+0.25 米(硬路肩)+2×3.50 米(行车道)+0.25 米(硬路肩)+0.75 米(土路肩)。行车道路拱坡度为 2.0%,土路肩为 3.0%,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根据**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县县道X802桃上至**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县城至中田段)环境影响报告表》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影响和(略)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原则同意该项目开工建设。
你单位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和排污许可工作,手续齐全合格后(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略)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市**(略),监督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对在告知承诺书中弄虚作假或不落实承诺内容的,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宏源至社苹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