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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LCX(略)0
发文机关: **县生态环境局
文 号:(略)
**县县道(略)(熊村至县城段)环境影(略)
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赣环环评【2020】25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略)(熊村至县城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关于《**县县道X802桃上至**公路升级改造工程(熊村至县城段)环境影响报(略)
**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县县道X802桃上至**公路升级改造工程(熊村至县城段)环境影响报告(略)。我局(略):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路线起点起于青溪山桥头,经熊村、芙蓉州电站、洋尾排、五星村、排下、河塘、砖下、大芸村、潭溪乡、幸福村、窑下,终点位于**县城,终点桩号为K32+397.86,与省道 S318 K32+100(省道 S214 K212+745)相交,拟建段路线全长 17.369km。起点坐标:(略)°E,(略)°N;终点坐标:116.92537°E,(略)°N。本工程对现有路段进行改造,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30km/h,路基宽度为 9.0 米,路面宽度为 7.5 米。分幅形式为:0.75 米(土路肩)+0.25 米(硬路肩)+2×3.50 米(行车道)+0.25 米(硬路肩)+0.75 米(土路肩)。行车道路拱坡度为 2.0%,土路肩为 3.0%,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根据**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县县道X802桃上至**公路升级改造工程(熊村至县城段)环境影响报告表》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措施、防范环境风险措施和你单位承诺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原则同意该项目开工建设。
你单位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略)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略),手续齐全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加强对该项目的环境监管,监督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对在告(略),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熊村至县城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