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甲板驳船运输延期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略)
公告日期:(略)
(略)甲板驳船运输延期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于2020年9月21日(日期)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略)
2、采购代理编号 :(略)
二、项目名称:(略)甲板驳船运输延期服务项目
三、 预 算:(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市鹤**湖天开发区天星东路阳光地带9栋301室
成交金额: (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略)甲板驳船运输延期服务项目 服务周期:(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略) |
姓名 |
产生方式 |
参与过程 |
备注 |
主任评委 |
宋明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评委 |
廖声勤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业主评委 |
田振 |
自行选定 |
全过程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湘招协[2015]6号《**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代理费11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九、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略)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