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略)受采购单位委托将于近期组织采购云**崇头镇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电气、智能化及化验设备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技术需求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 意见征询编号:(略)
二、 征求意见范围: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略)(1)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5)对供应商(略) (6)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7)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2、提供更利于项目实施的采购标段划分建议、各标段之间的互融方案;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 其他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0年9月27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和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略),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8-5135252,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略),联系人:(略);邮箱:(略),采购代理机构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四、 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 意见递交时间: (略)
2. 意见递交方式: (略)
3. 意见接收机构: (略)
4. 联系人: (略)
5. 联系电话: (略)
6. 联系邮箱: (略)
五、 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是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
附件信息:
附件2:电气、智能化及化验设备工程量清单-定.xlsx
23.5 KB
附件1:云**崇头镇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电气、智能化及化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需求.docx
15.4 KB
附件3:(略)
859.1 KB
附件4:(略)
13.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