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20(略)-74553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其他,公告 | 发文日期:(略)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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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县渔沟镇砖山村北约400m处砖山北坡废弃石料厂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关键词: | 《(略)**县渔沟镇砖山村北约400m处砖山北坡废弃石料厂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发布日期:(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略)**县渔沟镇砖山村北约400m处砖山北坡废弃石料厂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略)
地址:**县虞姬大道与汴河路交汇处(岳罗河城市公园南侧)
邮编:(略)
项目名称:**县渔沟镇砖山村北约400m处砖山北坡废弃石料厂
建设地点:**县渔沟镇砖山村北约400m处砖山北坡废弃石料厂
建设单位:(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渔沟镇砖山村北约400m处砖山北坡废弃石料厂,总投资为75.25万元,占地面积18736.4㎡。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略)
2、废气:采用(略),文明施工,按时洒水等措施。
3、噪声:(略)
4、固废:(略)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县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