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略)MASCG-2-F-F-(略)
二、(略):****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2022年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局交通警察大队(略)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为采购人提供早、中、晚餐食材加工和餐饮服务,以及食堂操(略)。 服务要求:制作满足采购单位三餐需要的主副食、炒菜、特色主食,主副食如米饭、炒饭、稀饭、馒头、包子、面条、粽子、清明果、花卷、茶叶蛋、烧饼、油条、豆浆等各种自制的食品,炒菜如各种烹饪方式制作的荤菜、半荤菜、素菜等热菜,特色主食主要(略)(煎)类食品及煲类。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
五、磋商小组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
金额:(略)
七、(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历阳镇城北社区**北路169-2号,联系电话:(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略)。
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略)(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略),无法提供合法来(略)。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略)
名 称:****局交通警察大队地 址:**市**历阳镇 联系方式:(略)、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市**历阳镇城北社区**北路169-2号联系方式:(略)、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婧
电 话:(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