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9 16:(略)
关于(略)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设备采购项目需求论证的公示
各潜在供(略):
(略)采用(略)方式采购“(略)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设备采购项目”。现将此事项进行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代理机构名称:(略)
三、采购预算:(略)
四、采购方式:(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略)
(二)采购数量、采(略),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略),(略)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六、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0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地址:(略)
邮编:(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略)908147733
代理机构地址:**市**奥林匹克北路8号 D座 3 楼-**现(略) C 区 20、22、24、26 号
邮编:(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略)089595333
(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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