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等病毒性传染病监测与能力建设配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告
发布时间:(略)
项目(略)
一、商务条款要求
1、采购单位: (略)
2、项目名称:新冠等病毒性传染病监测与能力建设配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类别:(略)
4、采购预算:(略)
5、资金来源:(略)
6、交货期限:(略)
7、(略):签订合(略),验收合格后付65%,履约保证金5%。本项目免运费。
8、支付方式:(略)
9、质保期限:(略)
10、售后服务:免费(略)。设备发生故障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48小时内恢复使用。
11(略):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政(略)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代理商作为投标人适用)、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制造商作(略))、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近三年((略)投标截止时间)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略)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略)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近三年((略)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略)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3.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略),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略)。
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公示次日算起)。
2020-10-09至2020-10-12
公示依据:《**省(略)【2017】11号。
五、采购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李进国 电子邮箱:(略)@qq.com
联系方式:(略)
-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