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共**交易中心关于退还红日建设股份公司等七家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日期:(略)
各相关投标企业:
因近年来部分企业在我中心投标时,提供的账户信息不一致、单位名字错漏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收退系统无法正常退还。根据《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通知》(国办发[2016]49号)文件精神,我中心于2017年6月在**县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出通知,告知投标保证金没有如期退还的投标(略)红日建设股份公司、**省禹馗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省**江河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惠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交远洲交通(略)转上缴国库。
办理退还手续需要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料:
1、与招标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2、投标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若投标单位(略),需出相关证明资料;
4、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县公共*(略)(**县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
**县公共**交易中心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