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省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平台及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支撑系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省交通运输管理信息系统、高速公路通信系统联网改造工程、通信管道工程及光缆敷设工程、收费公路ETC车道设备建设工程、收费公路MTC车道设备建设工程、高速公路监控数据联网工程、高速公路视频联网工程、高速公路外场设备改造工程、马场垣至平安高速公路隧道机电系统改造工程、平安至阿岱高速公路隧道机电系统改造工程、普通干线公路路网监测与服务系统工程、路政执法监(略)
1.2招标范围
(1)**省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平台及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支撑系统工程机电部分的竣工验收检测工作,按规定对合同范围内机电工程项目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内业资料进行审查,并完成验收检测及评测报告(含复检等工作内容)。
具体包括:通信系统、收费系统(含ETC及MTC)、高速公路监控数据联网、高速公路视频联网、高速公路外场设备改造、马场垣至平安高速公路隧道机电系统改造、平安至阿岱高速公路隧道机电系统改造、普通干线公路路网监测与服务系统、路政执法监控系统、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监管系统(含VHF系统)、客运联(略)统,以及系统相关的业务软件内容。
(2)**省交通运输管(略)测工作,按规定对合同范围内软件工程项目进行检测,做好检查记录,对内业资料进行审查,并完成验收检测及评测报告(含复(略))。
具体包括:项目建设管理系统、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无治超相关功能)、路政网上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数据中心数据库标准化、**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群、网站群WEB防火墙、**省科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省公路网运行态势监测及分析报告系统、**交通运输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含**交(略))。
1.3标段划分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标段 |
主要检测工作内容 |
JC |
**省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平台及路网运行检测与服务支撑系统工程检测内容为服务期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检测,包括合同工程量清单、变更工程内容的检测及缺陷整改后复检等检测内容。 |
2、投标人资质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试验检测师(或试(略))资格证书,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机电工程竣(交)工试验(略)。 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在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 中项目负责人的个人扣分大于等于40分;②近2年信用等级连续被评为信用较差。 |
技术负责人 |
1人 |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近5年内(略)(交)工试验检测项目。 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在 公路水运工程(略) 中项目负责人的个人扣分大于等于40分;②近2年信用等级连续被评为信用较差。 |
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4.公开时间
(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邮 箱:(略) |
2020年10月12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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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在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 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 (3)注册资本金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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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略),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略),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略),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略),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略)。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略)。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略)。 (10)权利义务符合(略):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略)(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略)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略)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3.7.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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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试验检测等级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略)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略) 主要人员:(略) 业绩:(略) 履约信誉:(略)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略)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略) (2)评标(略)(Dn): 除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D)的确定: D=Z A I+Dn (1-A) J Z:(略) A、J、I系数值(略)场随机抽取。 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权重系数(A),取值范围0.50-0.80,步长0.05,共计7个数值; 开标现场随(略)(I),取值范围0.960-0.980,步长0.005,共计(略) 开标现场随(略)(J),取值范围0.990-1.000,步长0.001,共计(略) 在评(略),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略) (投标人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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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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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技术建议书 |
(略) |
竣工验收前质量检测服务工作方案和措施 |
10分 |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质量检测服务工作方案和措施较为得当的得6分;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质量检测服务工作方案和措施得当的得7-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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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竣工验收前质量检测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分 |
(1)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对本项目检测工作重点、难点进行分析较为得当的得6分; (2)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对本项目检测工作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得当的得7-10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5分 |
(1)对本工程的提出建议较为得当的得3分; (2)对本工程的提出建议得当的得4-(略)。 |
||||
2.2.4(2) |
主要人员 |
(略)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19分;项目负责人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加1分,最多加2分;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软件工程师或软件性能测试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加1分。技术负责人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加1分,最多加2分;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略) (2)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个人扣分不超过(略)的,扣1分;扣分大于等于(略)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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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评标价 |
(略)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保留两位小数): 式中:(略) D1 投标人的评标价; D 评标基准价; 若D1 A基,则E=1.5;若D1基,则E=1.0。 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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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4) |
其 它 因 素 |
投标人业绩 |
(略)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略)。 (2)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的加 1分,最多加(略)。 (投标人须按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中的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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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誉 |
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4.(略)。 (2)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jtsyjc.net/)中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为AA级的投标人加0.(略)。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略),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略),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略)
2.1.1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略)
(2)主要人员:(略)
(3)评标价:(略)
(4)其他评分因素:(略)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略)
2.2.4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略)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略)
(3)评标价评分标准:(略)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略)
3.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 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略)投标人须知 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进(略)。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略).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略)(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略),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 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略)。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略)。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略)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略)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略),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略),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略))。投标人的书面(略)。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略)。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12.3项(略),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略),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