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文号生成日期 | 2020-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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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等政策规定,现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略)
1、项目地点
项目位于**县韦州镇旧庄村、韦二村、南门村、闫家(略)古窑村,田老庄乡马家井村,马高庄乡邱家渠村、塘上庄村、赵家树村、白阳洼村、沟滩村,预旺镇南关村、南塬村,张家塬乡折腰沟村、大庄科村、张家塬村、海棠湖(略)
2、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526.2100公顷,线路长99.4847km。项目按照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路基宽度26米。设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7处,主线大桥24.091km,服务(略),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2处,项目全线投资估算总金额为269.8亿元。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1、政策规划和审批程序
2、征地及补偿
3、(略)
4、社会治安
三、项目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1、应高度重视项目的资金保障,规范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法规管理规定。完善资金使用各项审核及审批手续,建立良好的财务管理及有效的资金保障措施,及时解决资金到位问题。
2、采取以预防为主的治安防范措施,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构建(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略)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您对本项目了解程度;
⑵对本项目的态度;
⑶是否了解该(略)。
五、提出意见及经济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1、公示期限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实名方式向(略)或(略)提出书面意见。
2、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马国明 联系电话:(略)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略)
联系地址:****市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