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共**交易服务中(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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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部新区X-E01-03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的
更正公告
各潜在竞买人:
根据《**县规划和自然**局关于更正YUNYANG-2-出让-94号地块挂牌出让文件有关内容的函》文件精神,现将北部新区X-E01-03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宗地编号:YUNYANG-2-出让-94)使用权出让文件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原出让文件第57页“关于竞买申请书就提供资料的第4项内容:该宗地竞买申请人须为2019年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前10强(以中国房地产协会官方网站发布为准),竞得土地后须在本县境内成立全资子公司或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申请竞买时递交承诺书)”与文件前述要求不一致,现更正为“该宗地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从事商品房开发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及营业执照;若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不隶属于本县,则须在本县境内成立全资子公司或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申请竞买时递交承诺书)。”
**县公共**(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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