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文档
关于“(略)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略)征求意见公告
(略)将于近期就“(略)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性内容;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和特定的技术要求;
3、影响政府(略)。
二、要求:
1、供应商如对技术(服务)要求有异议的,必须提供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材料,并附联系电话及邮箱。
2、各供应商提出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三、(略):
详见公告下方(略)附件
四、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乌**路318号洪山科技园创业中心大厦第六层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征求意见期从2020年10月14日起至2020年10月16日下午17:(略)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0年10月16日下午17:30分前以实名书面(需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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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