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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宁化县淮土镇吴陂村公路沿线宜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

福建三明 全部类型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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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略)公路沿线宜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
2020-10-14 22:(略)

1 招标公告内容
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略)项目(一期)投标邀请书
致:**闽天筑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嘉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县淮土镇吴陂村公路沿线宜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已由闽委振兴组[2019]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略)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略),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96万,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村容村貌整治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招标控制价;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略)
(2)招标类型: (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总投资约96万,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招标控制价;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略)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略)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略)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略),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略)
2.6. 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县内注册登记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略)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略)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7.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略))的房屋和市政(略)。
3.7.3闽人设文[(略)件中,**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市政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3.7.4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3.8. 本招(略)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 10月 14日 08:00:00至 (略) 18日18:00:00通过**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客服热线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略)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略)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小写:¥19000)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23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答疑及澄清在**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com/)、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略)com/)上发布,如有变更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县淮土镇吴陂村 ,邮编: (略)
电话:(略) 联系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县九洲骏豪2栋118 ,邮编: (略)
电话:(略)/(略)
联系人: (略)
公共**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 (略)
开户名称:(略)
账 号:1006 0095 0610 0100 01
交易中心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略) 罗女士
用 途:请注明“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县淮土镇吴陂村公路沿线宜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或“闽恒实【NH-2020】招字第11号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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