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不见面开标)-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略)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 (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变更内容:
1、原施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现变更为: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略)。
2、原施工招标文件中类似项目(略)目是指承建过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3、(略)。
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 樊先生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元鼎国际B座1612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2020年 10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