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为满足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略)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实施服务项目”,项目预算15.94万元。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本项目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的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略)。
拟定供应商:(略)
供应商地址:(略)
申请事项及理由: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非[2018]4号)要求,落实**市财政局(遂财票[2018]8号)文件精神,我区作为**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单位。为有序推进我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依托**省财政厅统一建设的财政票据管理平台,实现**电子票据信息共享、节约经费、提高效率、运行维护。(略)拥有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软件著作权,经专家论证,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省财政厅的相关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各潜在供应(略),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和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财政部门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财政部门地址:(略)
(略)
202(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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