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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安龙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挂牌出让公告

贵州黔西南 全部类型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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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共**交易中心关于**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挂牌出让公告

黔公资出告〔2020〕2号

名称

**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

出让方

(略)

标的代码


所属行业

公共基础设施

标的位置

**县

标的类型

挂牌资产经营权

标的(略)

(略)元

标的当前状态


经营权出让期限

20年

增价幅度

1万元或其整数倍

报名开始时间

(略)时

报名截止时间

(略)6时

挂牌时间

2020年(略)

一、(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政府配置**方式的指导意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市场化配置方式的通知》(安府发〔2020〕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本出让方((略))现委托**省公共**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

**省公共**交易中(略)由**省(略)。

1、本次经营权出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让经营权权属清晰,经营权无抵押登记、无诉讼查封,我方对该经营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经营权出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并获(略)。

3、本次市场化配置的目标资产在其经营权出让期限内具有完整的功能属性,并能满足正常的公共服务输出。若在目标资产经营权出让期内因非受让方(略),为此,在受让方同意的前提下,出让方将采取目标资产调整、出让金返还、经营权出让期调整等方式保证受让方的合理利益不受损失。

4、我方所提交的《**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挂牌出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承担(略)。

5、我方在出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公共**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省公共**交易中心、意向受让人等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略)。

二、出让方

(略)

三、**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简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政府配置**方式的指导意见》、财政部令第78号《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政府会计准则第 5 号——公共基础设施》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解决当前政府配置**中存在的市场价格扭曲、配置效率较低、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突出问题,需要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的直接配置,创新配置方式,更多引入市场机制和市场化手段,提高**配置(略)。

按照**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新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市场化配置方式的通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略)以挂牌方式有偿出让公共停车场的经营权,按照特许经营的方式,将公共停车场资产进行市场化配置,交由专业机构管理运营及智能化改造提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负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享有公共停车场的经营权并获得收益,自负盈亏。

(一)出让标的名称

**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

(二)本次挂(略)

1、本次(略)

(略)元);

3、本次挂牌出让标的包含11020项公共停车场资产(其中:道路停车泊位4267个、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2356个、公共服务停车场4397个)。

表1:(略)

一类区域

序号

街道

名称

车位(个)

出让年限(年)

1

招堤街道办

南明大道

265

20

2

招堤街道办

张公路

90

20

3

招堤街道办

**路

160

20

4

招堤街道办

顺城街

130

20

5

招堤街道办

桑家院道路

55

20

6

招堤街道办

人民会场环路

158

20

7

招堤街道办

安坡路

30

20

8

栖凤街道办

南一环路(鑫凯龙城后)

160

20

9

栖凤街道办

晒纳大道

132

20

10

栖凤街道办

西环安置点路网

730

20

11

栖凤街道办

教育园道路

240

20

12

栖凤街道办

西龙菜市场道路

92

20

13

栖凤街道办

**大道

512

20

14

栖凤街道办

农耕(略)

82

20

15

钱相街道办

钱相风情街道路

365

20

小计

3201


二类区域

1

招堤街道办

影视小镇道路

230

20

2

招堤街道办

蘑菇(略)

155

20

3

栖凤街道办

物流园区道路

230

20

4

钱相街道办

小微园区道路

120

20

5

钱相街道办

龙城大道

120

20

6

五福街道办

五福小镇道路

211

20

小计

1066


合计

4267


表2:(略)

一类区域

序号

街道

名称

车位(个)

出让年限(年)

1

招堤街道办

县法院停车场

25

20

2

招堤街道办

第五小学门前停车场

81

20

3

招堤街道办

养征所(顺城街)停车场

23

20

4

招堤街道办

**县公路管理段

15

20

5

招堤街道办

民政局停车场(顺城街)

18

20

6

招堤街道办

交警(略)(顺城街)

36

20

7

招堤街道办

县住建局停车场(综合执法局)

16

20

8

招堤街道办

招堤街道办事处停车场

20

20

9

招堤街道办

县疾控中心停车场

22

20

10

招堤街道办

电信公司停车场

30

20

11

招堤街道办

农业农村局停车场

35

20

12

招堤街道办

自然**局栖凤分局停车场

37

20

13

栖凤街道办

部门集中办公区(中心城)地下停车场

480

20

14

栖凤街道办

县医院停车场

285

20

15

栖凤街道办

县人民政府停车场

280

20

16

栖凤街道办

县教(略)

25

20

17

栖凤街道办

自然**局(发改局、政务中心)停车场

50

20

18

栖凤街道办

卫健局(环保局)停车场

32

20

19

栖凤街道办

栖凤街道办事处停车场

42

20

20

栖凤街道办

司法局停车场

11

20

21

栖凤街道办

烟草局停车场

55

20

22

栖凤街道办

交运局停车场

56

20

23

栖凤街道办

国税局停车场

16

20

24

栖凤街道办

原地税局停车场

39

20

25

栖凤街道办

人社局停车场

25

20

26

栖凤街道办

供电局停车场

68

20

27

栖凤街道办

移动公司停车场

12

20

28

栖凤街道办

联通(略)

28

20

29

栖凤街道办

县妇幼保健院停车场

15

20

30

栖凤街道办

县检察院停车场

22

20

31

栖凤街道办

县**局停车场

110

20

32

栖凤街道办

教育园区停车场

260

20

33

钱相街道办

钱相街道办事处停车场

62

20

34

钱相街道办

**县工业园区办

25

20

合计

2356


表3:(略)

一类区域

序号

街道

名称

车位(个)

出让年限(年)

1

招堤街道办

原大坪公社停车场(顺城街)

45

20

2

招堤街道办

原客(略)(顺城街)

235

20

3

招堤街道办

原交通局停车场(顺城街)

196

20

4

招堤街道办

十八学士旁停车场(顺城街)

32

20

5

招堤街道办

原联(略)(顺城街)

80

20

6

招堤街道办

原政府招待所停车场(顺城街)

120

20

7

招堤街道办

招堤广场停车场

180

20

8

招堤街道办

影视小镇停车场

1421

20

9

招堤街道办

蘑菇小镇停车场

350

20

10

栖凤街道办

六美人工湖停车场

286

20

11

栖凤街道办

农耕文化园停车场

210

20

小计

3155


二类区域

1

招堤街道办

原**中学停车场

66

20

2

钱相街道办

钱相风情街停车场

168

20

3

五福街道办

五福(略)

813

20

4

栖凤街道办

**小区停车场

195

20

小计

1242


合计

4397


四、受让方资格条件及承诺

(一)受让方资格条件:

1、是在中国境(略)

2、注册资本(略)

3、意(略),不接受联合参与挂牌交易。

(二)受让方承诺:

1、本次公共停车场经营权挂牌成交出让价格为向**县财政局缴纳的价款。

2、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出让后,受让人不得改变停车场的主要功能属性,不得在停车场范围内增加非审批的经营性项目。

3、挂牌出让活动完成后,受让方须与出让方在本级政府所属行政区域共同设立经营管理主体进行市场化配置经营。

五、挂牌信息

(一)报名时间

(略)时至(略)16时(现场审核,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略)

(三)挂牌时间

(略)时至(略)16时。

(四)报名资料

1、提供《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模板见挂牌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委托办理的,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资格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

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提供(略)(收复印件);

3、需要提交(略)。

4.、报名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

(五)竞价

本次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贰亿贰仟伍佰伍拾玖万壹仟陆佰元整(小写:¥225,591,600.00元),无底价,低于(略),增价幅度为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本次挂牌出让标的不接受单项或部分资产经营权的受让;本次挂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即总报价最高者为本次挂牌确定的受让人。

意向竞买人在挂牌期间通过购取的CA数字证书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省中心),英文域名:(略)gov.cn,网上竞价系统进行自由报价。挂牌时间截止后进入2分钟限时竞价询问期,若仍有意向竞买人继续报价,则进入3分钟限时竞价程序直至竞价结束。挂牌活动结束,最高有效报价者为竞得人。

(六)竞买须知

1、意向竞买人到**省公共**交易中心大厅办理CA数字证书,证书办理所需相关资料和费用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关于**省公共**交易中心开通数字证书公告》,请务(略),带齐所需资料。

2、意向竞买人凭CA证书登陆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系统进行报名申请后,持报名资料到**省公共**交易中心(略)(137办公室)现场审核并办理报名手续。

3、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即可凭CA数字证书登陆中心网站网上竞价系统并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限内参与网上竞买。

(七)成交结果确认

挂牌成交的,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由**省公共**交易中心与出让方、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完善相关手续后交易中心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八)停车场经营权出让成交后,出让人与受让人须抓紧拟定《**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出让-经营-移交(TOT)经营(略),在各方对出让合同相关条款达成一致前提下,受让人必须与出让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合同的签订,并根据成交结果和《**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出让-经营-移交(TOT)经营合同书》约定及时缴纳出让价款,否则出让人(略)。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者可对拟出让标的物自行踏勘;

2、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邮寄竞买;

3、本次挂牌出让标的物按现状出让,标的物范围内的附着建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和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解决;

4、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书面通知为准。出让方有对挂牌出让公告及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权利,但须在报名截止日5日前提出。

5、本次挂牌出让的**县公共(略)在报名截(略),意向受让人均可对场地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意(略)。同时意向受让(略)损失或损害,和任何其他损害、费用、损失或债务责任。

6、本次停车场经营权挂牌成交出让价格为向**县财政局缴纳的价款。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出让后,受让人不得改变停车场的主要功能属性,不得在停车场范围内增加非审批的经营性项目。

7、挂牌出让活动完成后,受让(略)场化配置经营。

8、停车场经(略),受让人按发改批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作为收入来源,通过技术与运营管理能力,在保证停车场(略),自负盈亏。

9、本公告所载内容由(略)负责解释。

10、本公告(略),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十)联系方式:

**省公共**交易中心

联系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出让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附件:1.**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出让项目挂牌文件.docx

2.竞买人操作手册(仅供参照).docx


**省公共**交易中心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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