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编号: (略)
二、 采购组织类型:(略)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无 |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 否 | 1 | (略)物业管理服务 | 1 | (略) | 年 | 物业管理服务 |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标项名称 | 是否(略) |
(略)物业管理服务 | 否 |
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一:1、投标物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重大事故和不良社会影响。 2、供应商对物业服务项目(保安、保洁、维修、餐饮)做出承诺,在中标后有能力按要求提供上述服务项目。(格式自拟) 3、项目负责人:派驻的项目经理须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提供学历证明)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发售时间:(略)
上午:(略)
下午:(略)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略)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略)网上获取
4、磋商文件售价(元): 0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略)网上投标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九、 磋商地址:(略)四楼公共**交易中心403开标室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4.、其他事项
无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
地址:(略)
2、采购人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
地址:(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略)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传真:/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