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应答人:
感谢对我司工作的大力支持,现就本项目引入文件的内容做如下澄清:
1)变更前: “附件二 评审一览表”中,设备费最高限价:46250元;
变更后:“附件二 评审一览表”中,设备费最高限价:(略)元;
2)“附件十二 承诺函”中:“9、我方承诺所提供的软件对**集团现有的设备,能实现无缝集成对接,实现原有设备整合兼容,保证**集团各市场、园区、楼宇设备都能集成到一个平台并进行集中管控。” ——》此内容删除
本项目引入文件其他条款不变。如澄清内容与引入文件原内容有冲突,以澄清通知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