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略)受**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县人民检察院办公用各类信息化设备的定点维护、维修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采购需求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 意见征询编号:(略)
二、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品牌、型号;
2、是否(略)
3、影响(略)。
三、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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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 意见递交时间: (略)
2. 意见递交方式: 书面材料签字密封后送至(略)招标代理部(**县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商务楼三楼309室),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6-87785917,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略)。
3. 意见接收机构: (略)
4. 联系人: (略)
5. 联系电话: (略)
6. 联系邮箱: (略)
五、 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略),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六、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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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采购需求 **县人民检(略)护、维修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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