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9 16:(略)
(略)智慧**融媒体中心二期建设招标
需求论证公示
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规定,我单位拟采购(略)智慧**融媒体中心二期建设招标,经过需求论证,现将该项目的论证情况特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公示。
一、采购人:(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智慧**融媒体中心二期建设招标
(略)万元(大写:壹仟柒佰柒拾玖万柒仟元整);
四、拟采购方式:(略)
五、采购需求论证事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及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人方式等),将异议情(略)。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1399(略)7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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