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0.2.1条款“最高投标限价”更改为(略).17元,其中第一标段至第五标段控制价为:第一标段(略).81元;第二标段(略).35元;第三标段(略).93元;第四标段(略).89元;第五标段(略).19元。
2. 开标日期由2020年10月30日9时更改为2020年11月3日9时。
3. 取消原招标文件中资格要求关于拟任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近1080 天内承担过1 项已完工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90万元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在8900平方米的房屋改造工程。
4. 增加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1)第一标段为近1080 天内承担过1 项已完工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06万元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在22400平方米的房屋改造工程;(2)第二标段为近1080 天内承担过1 项已完工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17万(略)近1080 天内(略)项已完工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84万元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在15610平方米的房屋改造工程;(4)第四标段为近1080 天内承担过1 项已完工的单项合同工(略)造工程;(5)第五标段为近1080 天内(略)项已完工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77万元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在19425(略)
5. 我司于(略)**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标题为:“关于**县(略)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第一标段至第五标段)项目的补充通知”公告中上传第一标段至第五标段电子版清单。由于电子版清单中有部分清单项目没有工程量。现重新上传“**县(略)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第一标段至第五标段)”项目清单。
6. 电子招标文件重新上传至“**县(略)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第二标段”中,本项目所有标段招标文件以此文件为准。
本项目招标清(略)。
本澄清说明发出后,全文与之相应条款,以本澄清说明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监督单位:(略)
监督单位电话:(略)
(略)
附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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