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罗阳镇新城大道亮化工程补充文件四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略),鉴此,我们发布补充文件四。本补充文件四(略),本补充说明四与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一、补充文件二、补充说明三不一致的以补充文件四为准。
原招标公告中“4.4 凡涉及暗标的投标文件标函袋、标箱等统一向**县公共**交易中心工程交易科申请领取,一律不得使用其它标函袋、标箱,否则予以拒收。”现修改为“4.4 技术标标函封袋(采用统一提供的标函袋,一律不得使用其它的标函袋,否则予以拒收)、小密封(略),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个工作日内到**县公共**交易中心工程交易科领取。”
**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