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阳大街以北龙潭路以东街区七条道路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变更公告
一、招标人:(略)
地址:**市**迎(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二、项目名称:岱阳大街以北龙潭路以东街区七条道路勘察设计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
四、变更内容
原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4 (3)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15分 |
偏差率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略))/评标基准价*100% |
投标报价分计算公式 |
以各投标单位有效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基准值A(投标单位家数超过五家时(不含五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求算数平均值作为基准值A),投标单位报价与基准值A相等得15分,投标单位报(略) 0.5分,每比基准值A低1%加0.5分,最多加减5分。 投标单位报价超(略)(基准值的±10%)报价得分为0分。 |
变更为: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4 (3)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15分 |
偏差率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投标(略) |
投标单位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15分,投标单位报价每比评标基准价高1%减 0.1分,每比评标基准价低1%减0.1分。 |
五、其他内容不变。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