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口腔病区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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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口腔病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进口设备,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组织专家论证同意,现将拟采购进口产品的技术指标和功能及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从2020年10月20日(略)
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如果认为公示的内容有排斥国内产品的倾向性和歧视性等,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意见。
意见请反馈至(略)。意见须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略),并附相关证(略),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名称:(略)
地址:**市**学子街**今典天汇中心707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邮箱:(略)
附件1:(略)
附件2:(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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