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略)
原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日期:(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对原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做出如下更改:
3.1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略)(含以上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追溯三年)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时(略),业绩的追溯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不得为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2、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追溯三年)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业绩的追溯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注:原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质条件亦做出如上相应更改)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略)
3、原招标文件中的评分办法由“评分办法(B)”更改为“评分办法(A)”,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即:(略)
以上更改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内下载。
4、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至10月26日17时30分,开评(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均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