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
(三规示2020年第123号)根据《城乡规划法》和《*(略)镇JT06-05-(略)意见。
项目名称 |
**县健跳(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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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位置 |
**县健跳镇JT06-05-04地块 |
设计单位 |
**县建筑设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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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建房户 |
陈洪波 |
李小娇、陈真阔 |
杨萍萍 |
章正勇、程仙菊 |
王春(略) |
罗荷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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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m2) |
107.51 |
105.92 |
105.92 |
105.92 |
105.92 |
10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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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m2) |
543.06 |
529.92 |
529.92 |
529.92 |
529.92 |
54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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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层数及建筑高度(米) |
18.35(后檐口) |
18.35(后檐口) |
18.35(后檐口) |
18.35(后檐口) |
18.35(后檐口) |
18.35(后檐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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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考虑到实际使用功能需要,建房户(略),变更后的方案已经健跳镇人民政府同意。 为了使方案更加科学、合理,现对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询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本公告,其他内容可到**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投资项目综合窗口查询。欢迎在(略),以书面形式反馈本单位。 附图:变更后总平面图、平面图、主要立面图以及剖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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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 |
**县自(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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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从2020年10月21日起到2020年10月30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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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方式 |
门户网站、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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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 |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人(单位)与该许可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与该项目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在(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权利。本单位审查并确认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身份后,将依法组织听证,如经确认的利害关系人超过10名,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10名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人作为听证参加人。 1、联系电话:(略) 2、来信请寄:**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投资窗口,邮编:(略) |
**县自然**和规划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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