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招标补遗书第1号
一、项目名称:(略)
二、公告时间:(略)
三、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1、本项目只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略)。招标文件中涉及纸质版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包括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正副本份数、装订、密封及封套的要求等),均不适用本次招标,以电子招标投标相关条款为主。(温馨提示: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须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的要求,在第二信**标现场递交。)
2、删除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十一项“近年财务状况表”中的“银行信贷证明”。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信**标时间)均由招标公告中的第5.2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9时00分”,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第5.1项“开标时间:(略)时(同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信**标时间)为:(略)10:30”。
四、本次补遗书同时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略)站进行转载。
五、联系方式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