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略)受(略)委托,拟对2020-2023年度**市**县预算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编号:(QZZC2020-G3-60001-GXTZ))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0年10月23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略)反映,以便我**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略)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县越新路99号)
附:《(略)**市**县预算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定点服务采购(QZZC(略)-GXTZ)预公示内容》
采 购 人:(略)
代理机构:(略)
(略)
附件信息:
监理定点单位预公示内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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