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10月聚合氯化铝、阴离子聚丙烯酰胺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略)
10月聚合氯化铝、阴离子聚丙烯酰胺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略)10月聚合氯化铝、阴离子聚丙烯酰胺采购,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略)
第二成交候选人:(略)
第三成交候选人:(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5日9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我(略)提出异议。
1、服务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略)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略):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略)(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采购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略)。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