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取告知书
1.项目条件
本项目**县盖洋乡 **县盖洋乡赤岭村赤闇线(丹峰至闇亭寺段)公路改造工程 已由 **县财政局 以 樟财[2020]37号及乡政府会议纪要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略)
2.2工程建设规模:(略)
2.3发包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县盖洋乡赤岭村赤闇线(丹峰至闇亭寺段)公路改造工程 ,主要包括:挖除旧路面、路基挖方、边沟、片石护坡、水泥混泥土路面、圆管涵、混泥土护栏、交(略)
(1)发包范围: **县盖洋乡赤岭村赤闇线(丹峰至闇亭寺段)公路改造工程等 ;
(2)发包内容: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 (略)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工程预审造价×(1-K%),K值为8%,即(略)×(1-8%)=(略)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如果有);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合格标准 。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 (略)小规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候选名册三级及以上(含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企业。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抽取时间:(略)
4.2抽取地点: (略)
4.3抽取方法: (略)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略)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格类型:(略)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略)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略),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 三 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一次性支付至结算价款的70%;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完备且工程结算报告经审定批复后,发包人付至审定批复的工程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时还清。。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略)
7.2履约担保形式: 履约担保可以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略)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略)的规定 ;
7.3履约担保期限:(略)
8.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和(略)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地址:(略) 邮编:350700
电子邮箱:(略) 电话:153 7791 1313 ,
传真:(略) 联系人:连进荣
公共**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2-4层
联系电话: (略)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