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1 13:(略)
各潜在供(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要求,现将(略)清净寺(清净新居二期、三期安置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区涪江流域河道治理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需求论证结果向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清净寺(清净新居二期、三期安置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区涪江流域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二、预算金额:(略)
三、采购需求论证事项:
1、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2、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3、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5、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四、专家组论证意见:(略)
希望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提出有效意见,征求意见公示期至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止,在公示日(略)。
采 购 人: (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 (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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