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1 15:(略)
(略)
关于****经济开发区安全环保消防应急
一体化信息平台采购项目需求论证的
公示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规定,我单位拟采购****经济开发区安全环保消防应急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经组织(略),现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经(略)
三、采购预算:(略)
四、采购方式:(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2)采购数量、采购标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3)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5)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组论证意见:(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6日止),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政府采购项目(略)
(略)
2020(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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