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变更
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
(略)《**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省政府采购网》(《**市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五、变更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2.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叁级、承修叁级、承试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略)
现变更为“2.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肆级、承修肆级、承试肆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原谈判文件获取日期为(略)
现谈判文件获取日期为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6日;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人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 系 电 话:(略)、(略)
监督部门:(略)
监督部门代码:(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