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略)0-10-21 17:(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略)拟对2(略)0年**公路安全整治工程项目实施采购,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规定,已组织专家组进行了需求论证,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略)0年10月22日起至2(略)0年10月26日止),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附件:2(略)0年**公路安全整治工程项目需求论证
**财政局
2(略)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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