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_疫苗冷链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略)
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_疫苗冷链设备采购项目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略)
原(略)内容: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类似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澄清内容: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为持有(略)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其他内容不变。
注:本澄清公告内容如与(略)内容不一致,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本澄清公告作为(略)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澄清公告在**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称:(略)
地址:**省**市**松江路2号华润中央公园二期商服21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